第14章好人没好报,公理何在? - 5岁发烧后我能看见另一个世界 - 玄一半仙1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14章好人没好报,公理何在?

前一篇的“自救方法”的资料主要来自《阿弥陀经》《无量寿经》与《西藏度亡经》三书。《阿弥陀经》与《无量寿经》的内容大致相同,可以当作一本经看待,只是《阿弥陀经》字数较少,而《无量寿经》分量较大而完整。《无量寿经》从往昔传下来至现在,共有五种译本,文字互有参差,学佛人难以取舍。最后由夏莲居老居士从五种译本中,花了三年时间,在没有改动经文的前提下,取长补短,汇集成一本最佳的《无量寿经》。而取舍之间,极为严谨。在三藏十二部经论里头,若要选一本出来作代表性,那就是《无量寿经》。《华严经》被公认为经中之王,但若要与《无量寿经》相比,以《无量寿经》为第一。因为它是《华严经》的归宿,《华严经》讲到最后是十大愿王导归极乐,故《华严经》实是《无量寿经》的解释。而整部大藏经却又是《华严经》的解释,由此可知,《无量寿经》确实是第一经,是一乘中的一乘、大乘中的大乘、了义中的了义;圆中之圆、顿中之顿、专中之专!因为《无量寿经》的浓缩就是一句佛号“阿弥陀佛”,故整部大藏经的浓缩亦就是一句佛号,可见这句“阿弥陀佛”是甚深法藏,也就是说,一切佛法都藏在里面。其力量之大,无可比拟啊!你要是不念这句佛号,你能想像得到你的损失有多大吗?凡是不屑一顾,等闲看待这句佛号的,那表示他既无善根,亦无福报。(这里所说的,主要是净空老法师所讲的。)《西藏度亡经》自从第一次成功翻译成英文后,曾轰动美、英、欧洲各地。因为这些欧美国家主要都是信奉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他们对于死后灵体所要面对的种种境况,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此书对死后的各种情形,提供了详尽的资料,让外国人士大开眼界,也从中学到一些佛法知识。

次谈第二点布施、放生等功德的回向。亡者亲属应将他遗留下来的财物,在这四十九天之内,作广泛的布施和放生,将功德回向给死者。切忌大事铺张,宴请亲戚朋友1大吃大喝,更不应有任何的杀生行为,增加亡者的罪业。若要招待前来吊祭的亲友,每一餐都应以素食为主。

在布施方面,最好是以法布施为主。所谓法布施是教育人们觉悟的布施,令到他人觉悟的教育才是最正当亦是最重要的教育。因为当一个人觉悟了才会想去修行,而踏上修行之路才有机会脱离六道轮回,返回高层次的天界,如西方极乐世界。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又会影响其他人,令他人都能觉悟而修行。这样连锁反应下去,这个地球就会变得更为祥和而天下太平!人间的法律就无用武之地,因为没有人会去犯罪!实行这个法布施的过程,就是尽可能多印一些具有启发性的善书或经书,免费赠送给普罗大众阅读,这就是所谓“一时劝人以口,百世劝人以书”。然后将所做的功德回向给亡者,希望能提升他的层次而脱离苦海。

至于放生,那是给动物一个死里逃生的机会,而当我们有危难的时候,上天就会安排一条绝处逢生的路给我们,自他两利,故功德是很大的。

但要注意一些细节,如放鱼类,不应到一些污染很大的河流去放,否则会令到它们死亡,如此就不是放生!应该到一些大而污染较少的河流去放。而放雀鸟就应到一些有山有树木的地方去放,令它们有栖身之所。在这四十九天之内,最好每一天都能放生,然后将功德回向给死者。请勿怀疑这样的所谓“回向”是否有效,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拿一面镜子去反射太阳光线,光线经镜子回转并对着某个方向(意即“回向”),能令到黑暗的地方马上光亮,光亮的地方变得更为光亮。镜子越大,作用就越大。如果亡者处在较悲惨的状态,他马上可提升。若他已处在较佳的状态,则更上一层楼。千万不要说这是迷信,其实那些说人家迷信的所谓有识之士,他们只是以说人家迷信去掩饰自己的无知而已!他们所认识的是世间学识,对于出世间学识,他们是一窍不通的。

还有一点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将功德“回向了”并不表示自己就毫无功德。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手上有一支蜡烛,将这支蜡烛去点亮其他许许多多的蜡烛,并不表示你手上蜡烛的光芒会减少或消失,相反,周围的环境会变得更为光亮!换句话说,你的功德将会更大。若不回向,那么你的功德是多大就多大,不会变得更大。这种功德的回向虽然确实有作用,但毕竟不是亡者亲自做的,故他只能得七分之一(见《地藏经》),而七分之六的功德则归于代他做功德的亲友。因此之故,在生时就不应错过任何一个累积善行功德的机会,因为是自己做的,故每一份都是自己所得。明知金钱是带不去的,何必拼命去累积呢?唯有将金钱转换成善行功德,将来临终时才能带得走啊!有形的金钱、股票、房地产等等都是属于这个地球的,无形的善行功德才是属于自己的。各位亲爱的读者,你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吗?灵体是无形的,善行功德也是无形的,无形的才能跟无形的一齐走,你能明白吗?

最后谈一下亲人对亡者的超度,由于亲人与亡者是一个家族的成员,有血缘的关系,故彼此之间的频率较为接近,很多时就会有一种感应的存在,这有点类似一些双胞胎,他们之间的感应力是很强的。所以当亲人以至诚心在死者身旁念阿弥陀佛时,如此亦会感应到亡者以至诚心念佛,就可蒙阿弥陀佛接引而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故除了每天读诵“自救方法”三次外,余下的时间就请亲人在亡者的身旁念阿弥陀佛。这样做比请僧人做超度佛事,效果将会更为显著。

但如果一定要请出家人做超度佛事,那最好是能请到有法力、有道行的高僧大德。举个例子说,一个教了几十年书非常有经验的老师,他对自己本科的知识完全通达了解,且曾教过不同类型的种种学生,这样的一位老师,就算他面对一个非常顽劣的学生,他亦有办法令到该学生得益,从而提升他的境界。但对一个初出茅庐,或经验与学识皆不足的老师来说,他有能力去提升一个顽劣学生的层次吗?虽然我们不能否定他一定办不到,但相对而言,机会甚微。有法力、道行的高僧,他已开了天眼、慧眼甚或法眼,在整个超度的过程之中,亡者的一举一动他能看得清清楚楚,亦可与他交谈,授以“锦囊妙计”,告诉亡者最正确的方法去应付他目前的处境,就算是面对一个劣根性很重的中阴身,他亦能以自身的法力加持于亡者,令亡者得到法的喜悦,然后按照他的指示去做,如此亡者超升的机会就极大。广钦老和尚在台湾住世的时候(老和尚已于1986年圆寂,时年95岁),就曾以这种方式超度过两个亡魂。

但说实在话,这样的高僧大德并不多。故最好还是亡者的亲人亲自以至诚心念佛去超度死者,这是最实际而又简便易行的方法。如果亲人在超过四十九日甚或几年后才超度亡者,则亡者的去向已定,即落入那一道已不能改变,但却可为他减罪增福。

最后谈一谈堕胎的问题,这是一个存在于世界各地,非常普遍的问题。从佛教的角度看,堕胎等于杀生,罪业很大(不是从世间法律的角度看)。我们佛教里有一句话话:“杀生之上无余罪”。意思是说,杀生的罪是最重的,在杀生之上没有其他的罪了。而谋财害命则以害命的罪最大,这也就是杀生之罪。杀人放火的道理相同,但如放火牵涉到有生命死在里头,而并不单纯是财物的损失,那这个放火的罪就大了。故有些因为贪玩或某种原因而蓄意放火烧山的人,他们不明白他们的罪有多大,所要负上的因果责任有多大,因为山上有大量的动物鸟类昆虫等生命,而一场山火就不知毁了多少生命!

在国家计划生育的年代,由于生育政策的关系,堕胎的妇女多得很;由此而做成很大的杀业。但不应将责任完全推到国家的政策身上,因为当你明白只准生一个小孩时,有了一个之后,就应该做足避孕措施,故当你不小心怀了孕而要堕胎做成杀业时,只能责怪自己粗心大意而疏于防范。国家的政策是正确的,因为如果人口太多,一个国家又怎能富强起来呢?

堕胎的妇女,都会受到胎灵的种种报复。堕胎的次数越多,报复就越大。因为他们(指胎灵)是你的儿女,故会时常亲近你,缠在你的身边,但你却看不见亦感觉不到。由于不能再世为人,就会把一切的不平与怨恨全部都归咎在你的身上,因而作出种种报复。比如说,令你夫妻反目成仇,或恶疾缠身,或家散人亡,或事业、运程皆走下坡,而至破财破产,身败名裂,吃官司坐牢等等。

我曾与一位姓关的女性同参道友谈过,她曾堕胎三次,遭到胎灵严厉的报复。先是她自己患了鼻咽癌,随后是她先生亦患了肝癌,而她婆婆也患了重病。很不幸,婆婆与丈夫都先后去世。她曾意图跳楼自杀,但被亲友拦阻而救回一命。我曾要求她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来,这样的真人真事,可以作为普罗大众的一个参考。以下是她本人的自述:

“灾难、痛苦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或目睹过,但都是人们避而远之的可怕字眼。可我偏偏要在灾难痛苦中苦苦地挣扎了两年多的时间,1995年至1997年可以说是我灾难之年。95年11月经江门市中心医院检查,证实患上了鼻咽癌,要到广州治疗。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我也不例外,为了保命,就大开杀界(那时还未学佛,不知道这样做会犯下极重的杀业,只觉得那是理所当然,因为动物是给人吃的),每天都吃鸡、蛇、兔、鱼等,且平均每两天就炖一只龟吃,认为这些都是高蛋白质的高级营养品,补身第一。买回来的动物,有时是我先生杀,有时是我杀。我是一个已经堕了三次胎的妇女,杀业已经够重,由于未接触过佛法,不知胎灵会作出种种的报复,使我夫妇俩所犯的杀业更重。我先生本来是很健康的,四十多岁,从未患过大病,但在我患病一年后(96年11月),有一天,他突然发病,是剧烈的痛症,到中心医院去检查,化验结果,竟然是肝癌,就在医院接受化疗。由于我们同时患了癌症,情况就变得更为惶恐,认为更应进食补品,因而继续杀害生命(由于我们夫妇都是凡夫俗子,认为除了医疗外,只有进食补品才有希望令身体康复。现在学佛后才明白,正确的方法是尽量累积善行功德、念佛、忏悔,不但不能杀生,还要放生。)怎料我先生治疗了一个多月后(96年12月20日),我婆婆也突患重病入住中心医院,才十多天,她就去世了(97年1月2日)。但婆婆尸骨未寒,二十多天后(97年1月26日),我先生也随着离开人世。顿时觉得有家破人亡之感,这个打击对我来说,真的是非笔墨所能形容。我先生是个大好人,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乐善好施,敬老爱幼。对我则呵护备至,体贴入微。我时时刻刻都在庆幸嫁了一个这么好的丈夫,别人的丈夫都在外搞三搞四,包二奶,令到家庭吵吵闹闹,甚或离婚收场,而我们却过着幸福愉快的生活,连神仙都不羡慕,但却做梦也想不到会落得个如此的下场。因而内心就怨天尤人,认为上天太不公平,好人竟然得不到好报,还死得这么早,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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