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 穿书后我成了开国皇帝 - 弥小仙人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四章太和三年三月二十七。

阳春三月,新进士预备登科之际,天下人的目光汇集京城;没成想,还没等到看新科状元打马游街,却先等来了另一场大事。

登闻鼓被敲响,有人告御状了!

这是大锦立朝以来,首次有人敲响这面鼓。

登闻鼓就立在午门边上,由一名监察御史值守着;平日里没什么人会将目光放在这里,但毕竟皇城墙外,鼓声响起,立刻引来了大量关注。

短时间内,午门外聚集起大量围观的人。

人们的目光集中在高台上的敲鼓之人身上。

敲鼓之人是一个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的女子;她的手腕极为纤细,但敲鼓的力道却丝毫不减。

显然是铁了心的要敲这登闻鼓。

登闻鼓不是随便就能敲的。

【其户婚田土诸事,皆归有司,不许击鼓】

——像分家、婚配以及土地之类的民事诉讼、经济纠纷,都由专门官吏办理,不许击登闻鼓。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即实,亦笞五十】

——军人有卫所,百姓有州县,发生词讼纠纷,必须先找主管官吏。主管官吏不受理,或者受理不公,才可以越级上告。不经过主管官吏就越级上告的,即使有理,也要受到用荆杖责打五十下的刑罚。

【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

——击登闻鼓告御状而所诉不实者,受刑杖责打一百下的刑罚。如有诬告,还要依律追究其诬告罪。

不过只要敲响了:

【敢沮告者死1】

——胆敢阻止老百姓击鼓的,死罪。

凡击登闻鼓;监察御史必须‘随即引奏’,以达上听。

登闻鼓,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宣示:警告、提醒各级官吏不得懒政、不得枉法,否则,老百姓可以到皇帝这里来告御状。

这面登闻鼓,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响起来过了。

人群越聚越多,却只发出了些嗡嗡的细小声音;此时台上的声音清晰有力地传了出来,有风吹过,将她的声音带到了更远的地方。

“民女林婉蓉,状告蜀地总督欺上瞒下,毁我名誉!”

“蜀地总督假借‘为圈禁民女’之名义,枉顾圣令,私启奴契,与蜀地本地家族沆瀣一气,残害当地百姓!”

“民女生活在陕地已有八年之久,何来被他圈禁之说,又何时成了那祸害百姓的妖人!”

“民女林婉蓉,状告蜀地总督……”

有人沉浸在‘登闻鼓居然被敲响了’的震撼之中,有人皱眉细思着这女子话中内容,却见那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将女子迎进了宫去。

人们这才恍然,原来新朝的登闻鼓不再是摆设了吗?

这件事情立刻变得让人牵挂,那林婉蓉之言,瞬间向四面八方辐射而去。

登闻鼓敲响的第二天,林婉蓉的鼓前喊话、此事的前因后果,就迅速刊登在了当周的报纸上,加急发往大锦各地。

此次报纸的首页版面标题直接就是《登闻鼓状告书》。

吸引了全京城乃至全大锦的目光。

一时间人人讨论。

不少人刚拿到报纸,初初看到女子因‘毁我名誉’便敲响登闻鼓,不少人还纳闷,这女子太过烈性了些,这种事情达不到上达天听的程度吧?

结果继续往下看,越看到后面眉头越是紧锁。

尤其在这时间点上,蜀地总督这几个字,瞬间就让人想起了之前派往蜀地的钦差失踪了的事情。

两相叠加,瞬间点燃了人们的热情与关注度。

报纸上的前因后果干脆利落。

此女本是前朝新乡侯前夫人,与丈夫和离后一直隐居陕地,深居简出已有将近八年之久。结果今年过年,她却从蜀地过来的商贩口中听闻自己成了一地总督的‘心尖尖’。

——据说那蜀地总督为了能光明正大地‘圈禁’她,同意了当地部族的条件,承认了部族奴契的合规合法性,使得蜀地许多百姓失去了正常身份,又变成了贱籍,再度被买卖奴役。

但她本人一直待在陕地,见都没见过这位总督,这人是怎么去圈禁她的?

这分明是借她之名,行苟且之事。

这可太冤枉了。

她可不愿意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残害苍生、殃祸一方的祸水妖人。

是以她在知道这则消息之后的第一件事,就马不停蹄地上京状告来了!

【民女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名誉,更是为了一地百姓。】

【天下苦奴契久矣,圣人刚废贱籍,便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迫良变贱。】

【蜀地总督,将此等大事扣在一介弱质女流身上,是何居心?】

报纸上半字没提蜀地总督想要造反,却又句句在说他居心叵测,疑似将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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