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李国文小说自选集》(10)
非绝密档案第一件;
提审记录编号c56384/2
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刑庭实习推事李提摩太(震旦大学法学士),中文译员关唯徴,录事杨正连。
李提摩太(以下简称李):“犯人姓名?”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叫周立娟。”
李:“年龄?”
吴:“十七。”
李:“籍贯?”
吴:“江西南昌。”
李:“我们已从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那里调查过了,你说的那个地址,只有过一个叫吴广梅逃跑的小妾,从来没有一个叫周立娟的女人。你到底是谁?”
吴:“我不懂大人的话,先生!”
关唯徴(以下简称关):“你别装了,小姐,你什么都明白,我们什么也都明白。”
吴:“你们抓错了人,先生,我是冤枉的,那天我到极尔非司路找我的同学去,碰上了巡捕抓人。”
关:“你少废话,现在要你回答的是,你来上海干什么?”
吴:“我来求学!”
李:“可你一天书也未念过。”
吴:“去年夏天我没考上,今年打算再考。”
李:“你实说了吧,谁派你来的?”
吴:“我不懂大人的意思。”
李:“你很清楚,现在,你回答我,那么吴广梅是谁?”
吴:“我不晓得!”
李:“你不必狡赖了,现在有人证明你就是那个共产党的联络员吴广梅,你住在乍浦路桥的时候,租房契上就用的是吴广梅的名字。”
吴:“冤枉,大人!”
关:“行了,你别装腔作势了,算你走运,赶上了李提摩太先生,最年轻的推事,他让我晓喻你,你是个小喽罗,是棋盘上一个小卒,吃了就吃了,那些共党头子,连眼也不眨的。你本来不愿当特别党部主任叫什么勾子九的小老婆,跑出来,你寻找自由,推事是同情你的。你遇到了共产党,被他们利用,也不是不可原谅的。但你犯不着为他们送死!小姐,你只要讲出他们在法租界里的机关,在什么地方?使用什么样的接头暗号?你只要说出来,你就没事了,会放你出去的。”
吴:“我越听越不明白了,先生!”
关:“跟你讲实在的话吧!现在上海市警察局正向我们租界要求引渡你呢!你会知道,共产党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的。”
吴:“我叫周立娟,先生,你们肯定误会了。”(下略)
第二件:
移送苏州反省院的报告(编号沪特字第一三三号)
已呈戴雨农局长阅批,立即执行枪决的一干人犯中,有共党上海地下印刷所人员吴广梅,化名周立娟(女,江西南昌人,曾在匪区受训后来沪),与正在缉捕中之共党头目何大路,曾同居于乍浦路桥香水弄转运传单印刷品,拟羁押后再作处置。
上海特别市沪西警察分局特警三课陈金水拟稿。
第三件:
复印件(上海《申报》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标题昨夜南市突击搜捕今晨闸北缉犯落网
(本报快讯)多次煽动纱厂罢工,并被通缉在案的共党要犯何大路,已在警局一次代号为“夜半歌声”的行动中,当场抓获。何犯供认不讳,他目标在于推翻政府,实行共产。他当场要求警方释放与他同时被捕的参加秘密印刷的人众,并否认与去年极而非司路一案主角吴广梅曾联手制造“大世界”传单案。经记者再三问及,周立娟是否即吴广梅时,何犯笑嘲曰,错抓错捕和屈打成招,系警方家常便饭,不值一哂。然后押于囚车中,沿路高呼口号不屈而去,现关提篮桥监狱,不日将开庭审判云云。
第四件:
编号:关卷第四之五。
审干办注:经陆大河确认,系一九三六年写给组织证明吴广梅党籍的信。
由狱中送出的密件(笔迹漶漫,难以辨认)。
三哥,xxxx家中谅x无恙?我的肺痨,xx非一日之灾,早有发x,xx已无传染性,请x管放心!xx表x妹在x州好吗?弟x次不幸罹病,非她之过,外人言,不足x信。弟阿陆顿首。
第五件:
编号:关卷第八之四。
一九三六年秋,原中共闸北区委朱阿宝致原民丰纱厂支部方琳的信(系方琳于一九五零年肃反运动中交出,应吴广梅同志的要求,经技术鉴定,认为是可信的)。
审干办注:朱变节,解放前随毛人凤逃赴台湾。方自首脱党后,嫁给纱厂老板,一直在上海。
方小姐:
前次在小沙渡和你谈到的,从苏州来的一位亲戚周立娟,如今生计困难,望你暂时收留她,在你那儿帮助料理家务。此人能干可靠,你可绝对放心,就当自家人一样无需见外。范大哥已经说了,虽然娘家一时还不能认她,早晚也要认的。她在苏州的几个同房问的朋友,也说她经过多次体格检查,都没有问题。等我同娘家联络妥当,她就可以回老家了。
朱阿宝上
三月二十一日
第六件:
国家x部教育司长范之舟一九五零年亲笔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