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李国文说清》(21)
可怜一曲长生殿
文人,是非多,也真是没有办法。其实,从古至今,文人,都是单干户、个体户。以常理而论,你干你的,我干我的,你我之间,或你我与他之间,不会发生,也不应发生任何关系。虽然数千年来,某个文人与某个文人,某些文人与某些文人,会产生政治上的附庸关系,经济上的依靠关系,从而也就有了文学上的仆从关系。而一旦彼此之间构成老爷和随从的关系,倒不大容易有是非了。你是皇帝,我是你的御用文人,你是老板,我是你的雇佣笔杆,我敢跟你有是非吗?所以,是非的产生,必须是那些我写什么,无须你首肯,你写什么,无须我认可的文人们,才会互相不买账,互相较着劲,互相瞧不起,互相咬个没完没了。因此,无妨说,是非,乃文人的本性,基本上是不可救药的。而中国文人,尤其的“是非”,不但是非不断,不但是非成性,而且因是非以至于恩恩怨怨,爱爱仇仇,一辈子、两辈子,也不肯化解。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月间所发生的“《长生殿》案”,就是因文人的是非,而引发的一起文字狱案。
历来,都把这笔账算在清统治者的头上,其实,是有点冤哉枉也的。因为,大清王朝统治的268年间,确实发生过将近二百起文字狱,尤其在康、雍、乾这三朝所谓“盛世”的百多年间,大概平均每过半年,就要收拾文人一次。有把柄要收拾,没把柄也要收拾,清朝皇帝对文人,其镇压之不遗余力,其整肃之杀气腾腾,其处置之不稍宽贷,其刑狱之残忍惨毒,在中国思想钳制史上,堪称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最为高压,最为恐怖的黑暗时期。不知有多少知识分子,因文字之累,或家破人亡,或株连三族。每案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因而坐牢杀头,充军发配,妻女童孺沦为八旗贵族之婢仆,丁壮男子远戍黑龙江、乌苏里江为披甲人奴。所以,这次“《长生殿》案”,说是文字狱案当无不可,无论如何,如此大张挞伐,如此声严色厉,以致一干人等,吓得魂不附体的,尿了裤子的,求爷告奶的,拼命撇清的,不一而足。案子压在刑部,等候发落期间,这班人犯,着实度日如年好一程子。大清王朝大兴文字狱,其目的就是要让汉民族文人夹着尾巴做人,从这个杀鸡儆猴,不杀鸡同样也儆猴的效果来看,正是康熙所想达到的。
本案当事人洪昇(1645—1704),正是春风得意,风华正茂之际,遭到太学除名的打击,遣返回乡,一蹶不振,以致这样一位大才子、大诗人、大戏曲家,蹭蹬一世,最后失足落水而亡。我也曾经认为,玄烨脱不了干系,但继而一想,第一,此案没有一个文人关进班房,也没有一个文人掉了脑袋,实在个别;第二,虽因国丧演出《长生殿传奇》而致祸,但并未因而禁演,相反,戏班却由此得便宜卖乖,获得更高的票房;第三,最可乐者,当事人洪昇虽然被开除学籍,不能再求功名,可他并没有被文坛抛弃,也没有被媒体封杀,一方面,在体制外写作,老子再也不受官府鸟气;一方面,受体制内认可,康熙点过头,鼓过掌,还有谁敢不买账?洪先生回到钱塘,虽败犹荣,被追捧,被尊崇,虽被打趴,却比站直的人还腰杆硬。从此过着优哉游哉的日子,享着众星捧月的风光。
大概任何时代,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这种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反弹现象,是很让统治者伤脑筋的。越批越红,越整越火,越斗越风光,越收拾越牛的中国文人,是屡见不鲜的。官府不喜欢,百姓很待见,你说他臭,我说他香;你说他香,我说他臭,偏要逆反当局,恶心当局,实在让主管部门无可奈何。如果没有这场文人是非,惹出这起文字狱,洪昇混好了,顶多补上一个知县。恐怕康熙派驻在江南的特务头子、江宁织造曹寅,不会把他放在眼里。如今一介布衣,贾宝玉的爷爷却不得不礼敬三分。
关于这起清初的文人是非,坊间传有多种版本。
在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里,是这样说的:“钱塘洪太学昉思昇,著《长生殿传奇》初成,授内聚班演之。圣祖览之称善,赐优人白金二十两。于是诸亲王及阁部大臣,凡有宴会,必演此剧,而缠头之赏殆不赀。内聚班优人请开宴为洪君寿,而即演是剧以侑觞,名流之在都下者,悉为罗致,而不给某给谏。给谏奏谓,皇太后忌辰设宴乐,为大不敬,请按律治罪。上览其奏,命下刑部狱,凡士大夫及诸生除名者几五十人。益都赵赞善伸符,海宁查太学夏重,其最著者。后查改名慎行登第,赵竟废置终其身。”
在王应奎的《柳南随笔》里,说法大同小异:“康熙丁卯、戊辰间,京师梨园子弟以内聚班为第一。时钱塘洪太学昉思昇著《长生殿传奇》初成,授内聚班演之。圣祖览之称善,赐优人白金二十两,且向诸亲王称之。于是诸亲王及阁部大臣,凡有宴会,必演此剧而缠头之赏,其数悉如御赐,先后所获贻不赀。内聚班伶人因告于洪曰:‘赖君新制,吾辈获赏赐多矣!请开筵为君寿,而即演是剧以侑觞。凡君所交游,当延之俱来。’乃择日治具,大会于生公园,名流之在都下者,悉为罗致,而不及吾邑赵星瞻征介。时赵馆给谏王某所,乃言于王,促之入奏,谓是日系皇太后忌辰,设宴张乐,为大不敬,请按律治罪。上览其奏,命下刑部狱,凡士大夫及诸生,除名者几五十人,益都赵赞善伸符执信、海宁查太学夏重嗣琏其最著者也。后查改名慎行登第,而赵竟废置终其身。”
而查《康熙起居注》,关于此案,有如下的记载:“二十八年十月初十日癸酉。辰时,上御乾清门听政,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毕。大学士伊桑阿等以折本请旨:吏部题复,给事中黄六鸿所参赞善赵执信、候补知府翁世庸等,值皇后之丧未满百日,即在候选县丞洪昇寓所,与书办同席观剧饮酒,大玷官箴,俱应革职。上曰:‘赵执信着革职。’”
《起居注》是具权威性的官方文书,告发者黄六鸿,即上引两文中所谓的“某给谏”,当无疑义。至于他为什么像疯狗一样,狂咬赵执信和洪昇,而且咬住了就不撒嘴呢?从王培荀的《乡园忆旧录》,得知这场文人是非的由来。“赵秋谷先生(即赵执信)以演《长生殿》罢官,剧本虽洪昉思撰,而秋谷改定处特妙。劾之者为礼科给事中黄某,即著《福惠全书》者。前官山东郯城令有声,相传黄入都以土物及诗集馈秋谷,秋谷回帖云:‘土物拜登,大集敬璧。’因是衔之刺骨,盖修报也。里居时,尝见其奏疏,牵引多人,且有书办溷杂。末云:‘臣在礼言礼,于诸人宿无嫌怨。’其中多有名士。都人有口号云‘国服虽除未免丧,如何便入戏文场。自家原有三分错,莫把弹章怨老黄。’‘秋谷才华迥绝俦,少年科第尽风流。可怜一曲《长生殿》,断送功名到白头。’”
现在看起来,这场文人的是非,主角乃赵执信和黄六鸿,洪昇纯系无妄之灾,算是陪着吃挂落的倒霉蛋。怪只怪这个赵执信,一、自大;二、因自大而轻狂;三、因轻狂而高标自许,目空一切,因而得罪了黄六鸿这个文人中的小人,那他只有吃不了兜着走啦!赵执信(1662—1744),字伸符,号秋谷,青州府益都县人。七岁能文,十四岁为秀才,十七岁中举,十八岁殿试二甲进士。二十三岁山西乡考正试官,二十五岁升右春坊赞善兼翰林院检讨。春坊者何?乃太子府官,那是未来新朝的栋梁,谁敢不礼敬?谁敢不巴结?啊!赵秋谷此时不到三十岁,举业仕途,文名诗运,无不心想事成,唾手可得,这一份堂而皇之的履历,由不得他不狂。何况他玉树临风、潇洒脱俗、青春年少、倜傥不群,一时间里,文坛视为希望之星,官场看作后起之秀,当然不把一个土得掉渣的外省知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文人放在眼里。
黄叔琳的《赵执信墓表》说他得意之时:“朝贵皆愿纳交,而先生性傲岸,耻有所依附,落落如也。故才益著,望益高,忌者亦益多。”名士如朱彝尊、陈维崧、毛奇龄……据《清史稿》称:“尤相引重,订为忘年交。”试想一想,连这班前朝遗老,都放软身段,折节与交、心仪其人、张扬其才,那烘云托月的作用,岂不忽悠得赵先生不知自己吃几碗干饭?突然间,一筐柿饼,一篓红枣,也许还有胶县白菜、章丘大葱之类,出现在赞善府的门口,这就很让赵执信捏鼻子了,再加上一册自费出版的《黄六鸿诗文集》,以及恭请大师指正等等,立刻一脑门官司给喝退出去。这就是陈恭伊在《观海集序》所说的了:“士之诗文贽者,合则投分订交,不合则略视数行,挥手谢去,是以大得狂名于长安。”
在这个世界上,凡文人之狂,可分两种,一是无本事的狂,一是有本事的狂。无本事的狂,为狂之大多数,泛滥成灾;有本事的狂,为狂之极少数,难得一见。无本事的狂,又称傻狂、癫狂,由于具有装疯卖傻的戏剧性,往往因其观赏价值能被社会接纳。而有本事的狂,则表现为狂放,狂狷,这类在精神世界里高蹈睿哲,通脱不羁的智士,由于常常走前真理一步,不但没有戏剧性,相反倒会拆穿戏剧性,因而不被社会容纳。赵执信的狂,实质属于后者,表象近乎前者,这也是太容易成功的人士,总记住上帝那张慈祥的呵护他的脸,而记不住上帝也会将冰冷的后背对着他,百密一疏,失于检点的过错了。于是,才二十七岁的他,看了朋友的一场戏,一帆风顺、鹏程万里的幸运儿,顿成丢官卸职,嘛也不是的落水狗。
吃了闭门羹的黄六鸿,当然视作奇耻大辱。小人如蛇,赵秋谷诗写得不错,但应对蛇蝎,却书生意气。打蛇要打七寸,你打不死这条蛇,你就千万别惹他。他居然收下土产,退回文集,这就是分明的蔑视和挑战了。蛇在暗处,人在明处,蛇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人却未必随时随地加以提防。好,内聚班觉得赚了不少银子,名优觉得挣了不少体面,那时候也无知识产权或版税这一说,也无潜规则或票房抽头这一说,于是说,洪太学,小的们颇承老爷这出戏,成了内聚班的摇钱树。这样吧,七月初一,您老的生日,咱们在您府上来一台堂会,全用a组演员,来演您的《长生殿》。顺便找东兴楼或者丰泽园来办几桌席,客尽管你请,菜尽管你点,只当小的们尽一分心意。洪昇说,此事甚佳,赵秋谷先生乃文坛祭酒,主宾席万万不能少了他。
其实,黄六鸿等着这一天,初初,倒是希望能得到洪昇洪太学的邀请,怎么说,这位年青才子的新戏,他是捧过场,叫过好的。可他不了解,都下文人这个圈子,第一看名气,第二看分量,你虽有名气而不响,你虽有分量而不重,人家不将你放在眼里,这也是文坛势利的必然。因此等到这一天,怎么也盼不来这张请柬,不禁有点郁闷,更有点气恼。
在中国,大概也不光是中国,所有的三流文人,从来不肯承认自己三流;而偏偏所有的三流评论家,最拿手的好戏,就是把一流文人的桂冠,给三流文人加冕成“大师”。
黄六鸿,字思湖,福建侯官人,曾为郯城、东光知县,擅笔墨,有政声,遂调为京官,为工部给事中,应该要比三流文人略高一筹。因为他所著述的《福惠全书》,集其为州县一级首长如何施政的经验体会,颇具实用价值。《清史稿·艺文志》还曾将这部书列入官箴类读物,这部当时“大清王朝干部必读”,所有为县令者无不人手一册。为此,他觉得自己是块料,还是块不错的料,当然应该被邀,绝对应该列席,而居然被拒之门外,这真是岂有此理?更听说当晚那个赵执信,坐在主桌上座,一方面,指手画脚、高谈阔论;一方面,扒海参、烩鱼翅、烤羊腿、炙鹿肉,吃得不亦乐乎,这都让他血压升高,气得牙痒。王夫之说过:“君子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小人之道,有必为,无必不为。”这个文人中的小人,有必为者,就是报复,无必不为者,就是要往死里整这个赵秋谷。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的黄六鸿,控之以皇后丧期未满百日,开锣演戏为大不敬罪,写下这封检举信。其实这本是文人的是非,他无限上纲,往康熙刚死不久的佟皇后的丧仪上挂,就成了政治上的大是非。隔日,赵秋谷、洪昉思因昨夜酒喝高了,尚在美梦之中,那黄六鸿以他给谏(相当于纪检委)的身份,已将状纸递到刑部衙门。
史家说,洪昇是朝廷中南派和北派党争,或满洲官僚与汉人官僚一次政治较量的牺牲品,这当然也有道理。但是,康熙要给知识分子一点颜色看看,也是他的一贯方针。不过,要没有黄六鸿扮演这个始作俑者的角色,官不追,民不究,也就偃旗息鼓了事。别说党争不兴,皇帝老子想找事端,也是挑不起来的。
中国文人,基本上都是银样镴枪头,全是嘴把式。得意时膨胀,气壮如牛;失意时收缩,瘪皮臭虫;能请神,而送不了神;能惹事,而不能了事。至此,也就只好抻长了脖子,等着开刀问斩了。最终,大出意外,太阳从西边出来,因文人是非而起的《长生殿》案,却以削职罢官、革除学籍而宣告了结。如果这也算是文字狱的话,也许是大清王朝唯一的一次从轻发落,少之又少见的网开一面,因此,难能可贵。心怀叵测的黄六鸿,本想题奏上去,激起龙颜大怒,估计那些大吃特吃海参、鱼翅、羊腿、鹿肉的与会者,尤其那个收下柿饼、大枣、白菜、大葱而不认账的赵秋谷,脑袋也许不一定掉,皮肯定要剥去一层的。谁知康熙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某给谏却从此“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很长时间足不出户,怕人家背后戳脊梁骨。不久,黄六鸿到底找了个致仕的理由,灰头土脸回到原籍去了。
无官一身轻的赵秋谷,从此山南海北,周游四方,在诗的写作路线上,追求现实,纾民众心曲,反映生活,为社会呐喊。与其妻舅王士禛主张的“神韵说”唱反调,认为文人不能关在都城的小圈子,而应该走出象牙之塔,进入百姓乡土的大范畴,沉积多年以后,诗词写得更有骨力,文章写得更有内涵,自成清初一家。这大概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算得上有一个差强人意的收获。
至于那位吃挂落的洪昉思,公元1691年(康熙三十年)回到家乡。江南父老对这位没落才子,敞开怀抱,热烈欢迎。据他友人金埴所著的《巾箱说》记载,这位剧作家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往予杭州寄亭,去昉思咫尺。每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未尝到不彼此相过。偕步于东园。游鱼水曲,欲去还留;啼鸟花间,将行且竚。昉思辄向予诵‘明朝未必春风在,更为梨花立少时’之句。且曰:‘吾侪可弗及时行乐耶?’”
看来,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对他这个当事人来讲,并无什么挂碍。第一,书照样出;第二,戏照样演;第三,他照样受到官方、半官方、民间人士的高规格接待;第四,最主要的,就是尤侗为其《长生殿传奇》一书出版时所作序文中,所描写的那不变的狂,也就是他这个文人的精气神犹在:“狂态复发,解衣箕踞,纵饮如故。”
应该这样说,洪昇不狂,还是洪昇吗?要是黄六鸿知道这一点,就该撒泡尿把自己淹死。
虽然,洪昉思的结局,令人扼腕,从南京返回杭州,路过乌镇,不幸因醉酒失足落水而亡,但在这场极其光鲜、极其繁华、极其隆重、极其礼遇的盛大演出之后,得大风头,得大满足,得大解脱,得大欢喜,也可死而无憾了。
大清王朝热衷于搞文字狱,为史之最,不过,这一次例外。《长生殿传奇》案中赵执信、洪昉思与黄六鸿的角力,说到底,只是一场文人的是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