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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李国文楼外说红楼》(4)

不论是好死,还是坏死,不论是该死,还是不该死,不论是人生辉煌的结束,还是一辈庸碌的终点,不论是过客匆匆的结束,还是恶贯满盈的下场,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死亡,都是作家笔下考量的着力点,也是作家才能表现的竞技场。死亡,是小说创作中制造震撼的杀手锏,凡大师,无不精于此道。

曹雪芹写死

——倘没有高鹗的黛玉之死,大概也就没有《红楼梦》的今天。

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写死亡的书,肯定不会被认同的。

但这部小说中人物死亡个例之众多,之频密,不仅是中国文学之最,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少见的。

如果有“死亡文学”这样一个概念的话,那么,《红楼梦》就是此中示范的经典之作。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写了:

冯渊之死;

贾瑞之死;

秦可卿之死;

林如海之死;

金哥与守备之子之死;

秦钟之死;

金钏之死;

鲍二媳妇之死;

赵国基之死;

石呆子之死;

贾敬之死;

尤三姐之死;

尤二姐之死;

晴雯之死……

在后四十回中,高鹗续写了:

张三之死;

司棋之死;

潘又安之死;

元春之死;

王子腾之死;

林黛玉之死;

吴贵媳妇之死;

夏金桂之死;

贾母之死;

鸳鸯之死;

何三之死;

妙玉之死;

迎春之死;

赵姨娘之死;

王熙凤之死……

据以上不完全统计,男性死者十二人,女性死者十八人,特别其中年轻女性十六人,占绝大多数。看来,美丽成了她们的宿命,美丽也使得她们加速地香消玉殒,所以,这部《红楼梦》,也是一部最成功、最感人的描写封建社会中女性悲剧命运的史诗。

生老病死,爱恨情仇,美丑善恶,歌哭笑唱,为地球上人类的基本状态,也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文学的来源。中外古今,所有作家,无不从这个源头,敷陈演义出来自己的作品。

因此,生存和死亡,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中写的“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个极其严肃的命题,理所当然是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作家,只会写生存,不会写死亡,大概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作家。同样,那些文学大师,在他们的作品中,所写出来的精彩绝伦的死亡,总是让我们对其悲天悯人之心,对其关注人类生存和命运的高尚情怀,不由得肃然起敬。

在中国文学史上,除了这部《红楼梦》外,新文学运动的创始者鲁迅先生,也是致力于探讨人类生存和死亡这样严肃命题的文学家。他的阿q之死,他的祥林嫂之死,对于封建社会中最底层百姓悲苦命运的揭示,以及对被压迫的中国人排着队走向死亡的控诉,是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中,最早接触到这个命题的代表作。

他在《呐喊》一书中,《药》、《明天》、《白光》等篇;在《彷徨》一书中,《孤独者》、《伤逝》等篇,都有涉及到死亡的情节和描写。他的第一部结集出版的著作,甚至用与死亡最为相关的字,“坟”,作为书名。可以说,鲁迅先生在这个领域中,其启蒙作用,其率先精神,其卓越成就,具有开创一个新时代的历史意义。

然而,被红学家奉为至圣先师的脂砚斋,对曹雪芹结构其全书悲剧精神,在人物的死亡设计上的深思熟虑,缺乏最起码的关照,以极其世俗的凡庸的观点,对待曹雪芹的精心经营。同样,鲁迅先生这种开创性的努力,也一直被文学理论的研究者,被文学史的撰写者忽略过去,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俏丫环抱屈夭风流

没有办法,中国有许多自以为是的“明公”,总是以他们那狗尿苔的可怜高度,来解读参天大树,总是以他们那井底之蛙的视野,来度量外边的世界。司马迁曾经讲过一则“卞和献宝,楚王刖之”的故事,碰上这种无知还装出识货的角色,你就抱着玉,他们也只当八十斤面做的寿桃,废物点心一个,碰上这路人,你只好认倒霉,你只有呜呼哀哉一途。

因为,这类妄议大师的脂砚斋式的人物,实在是非常可恶的。他们拥有讲台、刊物和报纸版面;拥有协会、机构和抬轿者;拥有麦克风、话语霸权和放屁的自由。只好看着他们跳,由着他们去跳,一直跳到不能再跳,跳到伸腿瞪眼才会罢手。而且弄不好,躺进棺材里,也不让人安生的,脂砚斋至今阴魂不散,老搞出些附体还魂的名堂,搅得四邻不安。

不过,无论如何,俗话说,死了死了,死大概也就算了了。死亡这个大题目,值得作家关注和投入。死是情节中最高的悬念,死是故事中必然的高潮,死是任何人都不能承受的强刺激。死,对这个死者来说,既是否定,也是否定之否定,这个存在着变数的结局,自然也是永远的话题。因此,死亡常常是中外古今作家使用的最重要的杀手锏。

曹雪芹的《红楼梦》,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开卷之初,先声夺人地写死亡场面,两位大师都是不惜笔墨,极其渲染之能事,铺开全景场面,大撒手放开写去。曹写秦可卿之死,是从第五回写她出现起,“因东边宁府花园内梅花盛开”,显然是早春季节,到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墙上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支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应该是下一年的春暖花开时节。在小说故事的时序上,正是一年功夫。脚本过渡时间的长短,还不足以说明作家的投入程度,只有从小说篇幅上,约占曹雪芹所写八十回的四分之一弱,才能体念到大师的用心之重,关注之重。

托尔斯泰同样,在全书的第一卷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写了安娜。舍雷尔的晚会,随后是劳斯托夫家的命名日庆祝活动,宴会,舞会。接着,便是别竺豪夫伯爵之死。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两位大师竟同样通过一个人物的死去,使整个小说故事的进展起了转折性的变化。要说巧合还毋宁认为是腐朽的贵族社会中的必然现象。这两个人物——秦可卿和别竺豪夫——虽然一为娇艳的少妇,一为垂暮的老人,但都是极其重要而且受到尊敬,可多少又有些不佳的声名,但人们仍旧不得不执礼甚恭的角色。

这种巧合也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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