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杂篇(下)(6)
第70章杂篇(下)(6)
本篇以“说剑”命名,内容主要是庄子通过向赵惠文王谈论为剑之道,来劝说他放弃游乐小技,而去往天子、诸侯应具备的大道。历来学者多认为此篇非庄子自作,由于文中提到了赵惠文王,故应是战国中晚期或秦汉人所作。文中的庄子,更像是一个战国时纵横驰说的策士形象。庄子在首次见到赵惠文王时,陈说为剑之道,颇能见到道家学说的味道,如“示之以虚”、“后之以发”,这些在老子或庄子那里都可以找到依据。但在具体陈说“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及“庶人之剑”时,则更多显露了儒家入世的思想。这一段论说,实际上融合了儒家、道家、法家的思想,这些都是战国策士论说的有力武器。所谓“天子之剑”,其实就是治理天下之道,因而具有王者气象,虚廓大度,是谈论从根本上治理国家的。而“诸侯之剑”是治理邦国之道,以用人为主,其中所显露的是霸者味道,而缺少蕴藉深沉。至于“庶人之剑”,就是赵惠文王所喜爱的击剑之术。这只不过是徒逞匹夫之勇而已,“无异于斗鸡”,流血伤亡而外一无所用,故而受到庄子的奚落。
北宋王雱曾评论说:“夫天下国家者,圣人之利器,而其用必在于善藏,而其全不可以示人。庄子因而作《说剑》篇。”
南宋褚伯秀也说:“《说剑》一篇,辞雄旨微,铿绚千载,岂浪鸣哉!《汉书》:‘司马氏在赵者,以传《剑论》显。’则剑术其来尚矣,故漆园借此以发胸中之奇。或者泥于形似,遂认为说客纵横之论。经意一失,指夜光为鱼目者有之。”
本篇情节紧凑,结构简单,是一篇优秀的先秦小说。
一
【原文】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下1,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
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2。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3,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4?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
庄子曰:“诺。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5,曼胡之缨6,短后之衣7,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8。”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
【注释】
1夹门:聚于门下。2币从者:犒劳随从。3当:合乎。4事:使用。5突髻:发髻从两旁突起。垂冠:谓帽子低倾。6曼胡之缨:粗实而没有纹理的冠缨。曼胡,粗实。7短后之衣:后幅较低的上衣,便于跳跃。8治:制作。
【译文】
过去赵文王酷爱剑术,各方精于剑术的人蜂拥而至,因剑术而成为门客的超过了三千人。赵文王整日少理国政,让这些人日夜不停地在自己面前击剑,每年死伤都在百余人以上,可赵文王依然乐此不疲、不能满足。如此整整过了三年,赵国的国家实力日益衰落,各国诸侯纷纷图谋攻取它。
对于这种严峻的形势,赵太子悝虽然十分忧虑却无计可施。无奈之下,他对近侍的人说:“谁要是能够说服赵王停止比剑,我赏他一千金。”
左右的人推荐说:“庄子可以胜任。”
太子派人携千金去见庄子,庄子并不接受,而和使者一同去见太子,问:“太子有什么吩咐,为何踢我千金?”
太子回答:“我久闻先生明达圣贤,诚奉千金以犒劳先生的仆从。先生不肯接受,我无话可说。”
庄子说:“据说太子准备让我去说服赵王,阻止他对剑术的爱好。但是,一旦我对上劝说而违逆了赵王的心意,对下自然也就不合乎太子的旨意。那么,我自身就会遭到戮刑而死。倘若这样,我怎能还用得着金子呢?反之,如果对上我能够说服赵王,对下又能合太子意愿,那么,我在赵国想得到什么难道还会有困难吗?”
太子说:“是的。父王所接见的,只有精于击剑的人。”
庄子说:“好的,我也善于运用剑术。”
太子说:“不过父王所见到的击剑人,全都头发蓬乱、髻毛突出、帽子低垂、帽缨粗实、衣服紧身、瞪大眼睛而且气喘语塞,大王竟喜欢见到这样打扮的人。如果先生穿着孺士的衣服去进见,事情肯定会弄糟。”
庄子说:“请为我备好剑士的服装。”三天以后剑士的服装裁制完毕,于是面见太子。太子就跟庄子一道拜见赵王,赵王解下利剑等待着庄子。
【品读庄子】
从侧面入手也是做事的好方法
庄子注重说话技巧,常用隐喻起到意想不到的强大效果。
文中,赵王喜剑误国,要是从正面劝说,无疑是老虎嘴上拔毛,会引来杀身之祸,而庄子的一系列隐喻在下章节中大获全胜,赵王得以及时迷返,能达到这样的成功劝说,就在于庄子从赵王好剑这点出发,以隐喻的方式,抓住剑术的功用,找到了赵王好剑的内在原因,抓住了赵王的心,才使得赵王幡然醒悟。说话技巧的效果如此可见一斑。
诸多难以突破的困难,正面无法解决时,不妨迂回着手,采用曲线救国的方法,或许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二
【原文】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1。”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2,晋魏为脊,周未为镡3,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4;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5。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桀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6,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7,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8。此诸侯之剑也。”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9。”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10,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