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懵懂的年纪,青涩的恋情(4) - 痛是青春最好的老师 - 米苏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3章懵懂的年纪,青涩的恋情(4)

第13章懵懂的年纪,青涩的恋情(4)

青春岁月里的那一场邂逅耳边每每响起张艾嘉的那首《爱的代价》,我的心就会微微荡起涟漪,脸上亦会露出一抹会心的微笑。是啊,年少时的梦,就像一朵不凋零的花。在我尘封的记忆里,青春年少的岁月里那段朦朦胧胧的往事,真的就像一朵不会凋零的花,时隔许久,待我想起来依然觉得温暖动容。

那一年,我17岁。一个正值花季雨季的少女,我向往的不是时尚的衣装,不是五彩缤纷的绚丽都市,而是北宋隐逸诗人林和靖先生“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的生活方式和超然境界。我曾经一度想过,待我大学毕业后,就回到家乡九皋山“种梅养鹤”,顺带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医者,不枉费我这几年辛苦读的临床专业。与世无争、无欲无求、治病救人,这该是多么美妙而富有意义的人生啊!

某个冬日暖阳的午后,放寒假的我闲来无事,踏着厚厚的积雪去了九皋山,一心渴望能够寻到心中的梅。一汪清泉从山上流出,潺潺的流水奏出一曲自然的乐章,偶尔还能听到清脆的鸟鸣。山路经过了修葺,倒也不算难爬,相对来说也算安全。我走着走着,果然望见了一片灿烂的云霞。我真的不知该用怎样的言辞来形容那种美,大片大片红白相间的梅花,在雪白的世界里傲然绽放,有种凛冽的美、有种动人的傲。

临近梅树时,一个身影映入了我的视线,那是一个正在写生的男孩。他的手纤细修长,握着一管羊毫,时而抬头,时而低头,在宣纸上描绘着眼前的动人景象。我走近之后,看到他的宣纸上绽放出绚烂的梅花,背景是白茫茫的清丽世界,还有几片雪花轻盈地飘洒在梅心上。眼前的景美,他的画更有意境,我忍不住赞叹起来:“你的画真漂亮。”他回过头,冲我微微一笑,一双眼睛清澈如水,他突然说道:“要不,你在这留白处题个词吧!”

题词?!这不正是我的“强项”嘛!我颔首微思,随即就题上了陆游的诗:“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他笑着,夸我的字漂亮,说这首词题得恰到好处。

一幅美景,一幅画,一首诗,我和他就这样浪漫地相识了。

在大千世界里,能够相遇本已不易,若是彼此能谈得来、有着共同的理想和价值观,那更是千载难逢。没想到,他和我竟有一样的理想,种梅养鹤,过着清静与世无争的日子。我觉得,简直遇到了知己,我们相约,今后一起回到九皋山种梅养鹤。

那段时光真的很美。我们不必为了柴米油盐发愁,不必为了五斗米折腰,潇潇洒洒,自由自在,过着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日子。在幻想的世界里,在共同的理想之国,我和他活得那么清高孤傲,活得那么淡泊自然,吟诗作画,畅谈心声。我喜欢他那双灵秀的手,轻轻几笔,就能勾勒出不一样的风景;他欣赏我的性情,吟风弄月,不带一丝世俗的戾气。

那次,我们一起游湖,湖光山色,景色醉人。他画了一幅绝美的画,还提上了一首小诗:“独坐小屋一隅中,不觉窗外月色明。闻说嫦娥亦多情,送我相思洛阳城。”之后,他把那幅画和那首诗赠予了我。直到今天,我依然保存着这两样东西,于我而言,它们是最珍贵的礼物。以后的日子,我们回到各自的学校,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一直都有书信往来。

两年前,他约我到九皋山游玩。

此时的九皋山,已经不再是我们相遇时的那番景象,它已经被开发成了度假村,取名“仙鹤山庄”。深深的山谷里,有清泉流过;小小的亭子,临泉而建,颇有一番古韵。山上依然种着梅树,山间多了白鹤,山头还有白云环绕,这一切与我当年所幻想的情境一模一样。只是,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是晚春,没能再像当年一样,欣赏到白雪世界里屹立的傲骨寒梅。

此时的我和他,也没有真的跟林和靖先生那样,过着“梅妻鹤子”的生活。我们终究是食人间烟火的凡人,我已嫁为他人妇,他也有了贤妻爱子。见面之际,他轻轻地握了我的手,笑着说道:“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只此一句,我的泪便已决堤。

时光流转,世事变迁,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都说没有遗憾的青春是不完美的,可每当我想起,在我青春年少的岁月里,有过一个美丽的梦想,和一个知己般的男生有过一场美丽的邂逅,有一幅美丽的画,一首动人的诗,它们填满了我的回忆,永不褪色。于我而言,这已足够!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著名女作家张爱玲

懵懂年纪里的纯真感情

懵懂的岁月里,总会发生一些纯真而美好的故事,尽管多数故事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结局,可那段时光、那份心境、那些情感都是真实而干净的,不含一丝一毫的杂质。

高中的日子总是匆忙而疲惫的,每天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就要紧绷着神经,开始一整天的埋头苦读,为了心中的那个象牙塔之梦。孙晓雷的日子和多数高中生差不多,若说不同之处,那便是他做事不够专注。就拿早读的事情来说,一半的心思在课本上,一半的心思用来看看天空的云,畅想自由;或者是看看周围的同学穿了什么,谁带了什么新鲜的东西,幻想着自己也能拥有。

不过,自从进入了高三以后,老师监管得严了,但凡在课上走神或是搞小动作,都逃不过老师犀利的眼睛。环境轻松的早读时间,就成了孙晓雷的救命稻草,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一件事上,那就是观察心目中的女神——英语课代表王雪。

校园的大屏幕上,赫然地写着高考倒计时,这种紧迫感让所有高三学子都变得惜时如金,就连去食堂吃饭也变得跟“打仗”似的。下课铃一响,同学们就赶忙奔往食堂,比听到了防火警报还迅速。每次看见他们这种火急火燎的样子,以及望着饭菜时那副垂涎欲滴的表情,孙晓雷就忍不住摇头感慨。他很庆幸,自己不是住校生,每天中午能从从容容地拿出保温杯,吃着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王雪的家离学校不近,每天中午她也不得不跻身于人群,跟大家一起匆匆地走出教室。刚刚,她在整理听力资料,速度稍微慢了些,等她忙活完,教室里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了。孙晓雷看着她微微急红的脸庞,一身洁白的连衣裙,突然想起了一个英文单词:beautiful!

就在王雪刚刚走到教室门口时,孙晓雷突然叫住了她:“王雪,我这有包子呢!一个人也吃不完,你就别去食堂了,咱们一块吃?”话音刚落,教室里仅剩的几个人都惊住了,齐刷刷地望着孙晓雷,而后又响起稀稀拉拉的唏嘘声。王雪被弄得很不好意思,脸一下子就红了,她摆摆手客气地说:“不用了,谢谢你。”然后有些慌张地走出了教室。

看着王雪离开的身影,孙晓雷有点失落。他扭过头问同桌赵恒:“我刚才说错话了吗?”

赵恒看着他,咧咧嘴说:“哥们儿,你的表白方式够特别,我很佩服你。”

听他这么一说,孙晓雷也有点害羞了,捶了赵恒一拳说:“你胡说什么呢!什么表白呀,这是纯粹的同学友谊。”

“噢,同学友谊?你看她被吓得,像受惊的小白鼠。”赵恒笑着说。

“你怎么那么没文化呀!把人家形容成小白鼠,是小白兔好不好?白痴。”

赵恒又说:“对,你有文化,你最团结同学。咱俩也是同学,你分我两个肉包子呗!我现在也饿着肚子呢!”

“拉倒吧!我还不够吃呢!”孙晓雷瞪了赵恒一眼,吃起了肉包子。

午休的时间,孙晓雷也不闲着,他就爱跟班里的男生探讨自己前一天看完武侠小说的心得,说说唐门暗器、《葵花宝典》之类的,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反正他胡侃完了,上课铃也就响了。最深受其害的人,莫过于他的同桌赵恒,现在赵恒松了一口气,因为孙晓雷的目标转移到了王雪的身上。

“小雪同学,你好呀!”孙晓雷笑嘻嘻地走到王雪身边,打了一个肉麻的招呼。

对于中午发生的事,王雪还是心有余悸,这回又被孙晓雷的称谓叫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笑着回应:“你好,有什么事吗?”

孙晓雷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别这么客气,我就是想问你点英语上的问题。”

周围的同学见了不禁偷笑,这么请教问题的人还真是少见。王雪尴尬地说:“你要问什么?我也不敢保证我能帮到你啊!”

“没事,没事。”孙晓雷高兴地说。当他正要把手里的书本递给王雪时,突然才发现自己拿的竟然是数学书。怪不得刚刚他冲着赵恒做“v”手势的时候,赵恒在那皮笑肉不笑呢!敢情他早就知道,就是想让自己出丑!

王雪疑惑地看着孙晓雷,说:“你这是数学书啊?”边上的同学都笑了。

“噢,就是数学课本里的一个单词。你教教我。”孙晓雷急中生智,脱口而出。

“这是一个人名啊!没什么好讲的呀!”王雪忍不住笑道。

“好吧,那你就教教我数学吧!”

“数学,我也不太会啊!”

“没事,没事,你不会的我可以教你啊!”

“呃,不用了,谢谢。”

……

正说着,上课铃响了,孙晓雷悻悻地回到了座位上,赵恒看着他一脸坏笑。

日子平平淡淡地过着,孙晓雷雷打不动地缠着王雪。不应该说缠着,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只能说是培养同学之间的友谊,而王雪对他冷淡依旧,偶尔兴致来时会跟他多说上几句。即便如此,这也会让孙晓雷高兴得手舞足蹈,变得“大方”起来,跟赵恒一起分享他的肉包子。在分享了肉包子之后,赵恒也算是被他“收买”了,答应帮他攻克王雪这座坚固的碉堡。

两个月之后的一天,外面下着雨,屋内却并未觉得凉爽,反倒是一阵闷热。孙晓雷发现,王雪的座位空着,而赵恒也没有来。他的心情有些莫名的烦躁,话也不想说,谁若在此刻惹着他,他必然会变成发疯的猛兽,歇斯底里地咬人。

恰恰就有不识趣的人,哪壶不开提哪壶,冲着他说:“千里之堤毁于战友,哈哈!”

孙晓雷一脸怒气,冲着他吼道:“你再给我说一遍!”他根本忘了这是在上课,声音大得连老师都听得一清二楚。老师用更高的分贝回应他:“孙晓雷,现在上课呢!你不愿意听,也别影响其他人。”

孙晓雷的心里像是塞了煤球,透不过气来。他跟老师说了一声“对不起老师,我有点不舒服”,之后就在众目睽睽下走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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