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
一个小时后,忆眼赶来到了东湖路88号,正环顾四处地左右张望,他是在寻找逢慈的身影,但周围雾麻麻的漆黑,视线效果并不怎么样,再加之他心里面着急,表情显得烦躁不堪。夜色中的此时此处——就像是被搁浅在沙滩上一只巨大的章鱼,摊开其柔软的身体与延伸向四周的八爪,最终腐臭成了一滩肮脏不堪的丑陋尸骸。
忆眼正在焦急间,便感觉肩膀一重,他回头时瞧见一个黑发披面、口吐鲜血、阴不阴阳不阳、缺土少金、多木喝水、就差喷火了的妖魔鬼怪;但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及心跳加速的是,那鬼怪居然还自带bgm——竟是发出老式恐怖电影呜咽般的音效,直听得人心里面毛骨悚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忆眼却是偏偏不肯信邪,居然一把揪起对方的假发,露出了逢慈的真身及原形。这位刑警队长不但没把别人吓到,则是将自己的嘴巴惊成了个“o”型,就如同被脱光了裤子,实在是感到丢人现眼。
“你这还自带音效出场啊?”忆眼将那顶长长的假发正拿在手里把玩。
“你怎么知道是我?”逢慈满脸气恼的模样,更是一把夺回了假发:“这个我还要还给朋友。”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有鬼,我傻啊!”忆眼拍了拍胸口:“我这人——从不做亏心事,所以不怕鬼敲门。”
“你这人还真是无趣。”逢慈白了对方一眼:“你就不能配合我一下?好歹大家也是兄弟一场!”
“幼稚!”忆眼嗤之以鼻:“我配合你,那才是真傻!”
“快说!”逢慈显得不耐烦道:“叫我来这儿有什么事?”
忆眼恢复其严肃的表情:“冰语失踪了,她的电话不仅打不通,我还用客栈的备用门卡,确定了她不在自己的房间。”
“什么?小语失踪了?”逢慈紧张道:“怎么回事?”
忆眼回答:“庄雅眉跟我说——张锦海把冰语约到了这儿。”
“张锦海?你是说那个川剧演员?”逢慈快速反应这个人名不仅是拍卖会表演名单里的第一个名字,而且还闪回其在宴会舞台上表演时的相关画面。
“对!”忆眼重重地点了点头。
逢慈不解道:“那他为什么要把小语约到这儿来?”
“我也不清楚。”忆眼面现一脸没能看好小助手的那般自责。
“啊!”当即,逢慈回想起忆眼跟张锦海在龙湖国际假日酒店天河宴会厅的拍卖会现场——两人发生争执时的那个场景:“我想起来了,他因为追求小语,在拍卖会还跟你发生了抓扯。那会不会是他约小语在此见面,两人谈得不错,所以就跑去吃晚饭了?而小语的手机由于没电,便自动关机,所以你打不通,这根本就是庸人自扰。”
“谁会跑到这种鬼地方来表白?”显然,这位刑警队长的解释对忆眼来说毫无任何的说服力。
但逢慈却是不以为然:“现在的小年轻就喜欢玩刺激,拍个婚纱照还偏爱闹腾个什么僵尸风,这谁说得准啊!”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忆眼心急火燎地将其胸膛内的一双肺叶都快要被气炸了:“喜欢装神弄鬼!”
逢慈自我感觉良好地将假发戴回到了头上,他以手指作梳,梳理着一头长发,声音扭捏作态道:“亲爱的,你约我在这儿见面,倘若不装神弄鬼吓唬你一下,怎么对得起此处灵异的气氛?”
“好了!别玩了!”
“那好吧!”逢慈被忆眼的烦躁打回了原形,粗声粗气道:“你认为是那个名叫张锦海的男人绑架了小语?”
忆眼有理有据地分析:“他约冰语在这里见面,现在我的小助手不见了,客栈的房间里没人,电话也打不通,那我就只能推测——是他绑架了冰语。”
“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逢慈不理解道:“这有什么实证吗?”
很明显,忆眼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吞吞吐吐地答复:“之前,他——他曾经跟踪过冰语。”
“对啊!在拍卖会现场,你跟我说起过这个情况。”逢慈反应了过来,其神色不明白道:“但你又是如何知晓了他跟踪冰语?”
忆眼当然不能告知自身拥有特异功能,因而面现火大:“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现在是要寻找冰语的下落,不然我叫你来干嘛?”
“那好吧!我们先进去找一找小语有没可能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由于,逢慈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便掏出手机,调亮了手电筒的功能,两人小心地走进废墟,就如同被消化进了章鱼腐臭的尸骸。
即使是在大白天,当走入这座废墟,都会感觉一股寒气自心底升腾;更何况,眼下正值夜间,天色已经黑透,这使得整个废墟鬼影幢幢,越加让人感觉到阴森恐怖,再加之到处皆堆满了城市垃圾,以及人类或畜生屎尿的骚臭味,亦或墙上突然冒出用红色的喷漆写着宛如血书般的大字,这着实是对视觉、嗅觉、心灵及神经系统的多重折磨和考验。
忆眼素来胆子大,且经历的事件多;相比之下,逢慈虽贵为刑警队长,但毕竟还是俗人一个,对前方的未知多少也有些担忧,其整个身体状态竟是战战兢兢,脚下因踩到了碎玻璃碴,居然能被吓得心惊肉跳,犹似炸毛的耗子般跳到了一边,这难免引发了忆眼的无情耻笑。
“你说说你——好歹也是咱俞城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的总队长,胆子怎么这么小?”
“谁——谁说我胆子小了?”逢慈挺直了腰板,则是强词夺理道:“那玻璃碴子冷不丁发出了声响,我毫无防备嘛!”
“那好!为了加快搜寻进度,”忆眼便掏出庄雅眉借给他的一只小型手电筒,用灯光晃动地指了指其左侧通行的那条支巷:“我到那边去看看,咱们分头行动。”
“哎!你——”逢慈正要喊住对方,却见忆眼头也不回,便大步朝地前走去,根本就不搭理自己。
由于,生怕被对方瞧不起,逢慈只得咬了咬牙,他伸出手机的灯光,朝向背后看了一眼,便往另一边探去。
忆眼来到一个看似院子的地方,因四面的墙体全部倒塌,周围长满了没脚的野草。忆眼便撩拨开草丛,正仔细地查找线索。突然,他感觉手背被什么东西一蹭,于黑暗中蹿出了一只癞皮狗。
由于毫无防备,忆眼吓了一跳,这才看清楚因长满了狗癣,那畜生身上的狗毛多半秃了,其品种竟是一只金色的藏獒,唯独那只鼻头是醒目的黑色,但由于浑身污秽不堪,所剩无几的毛色也是黯淡无光,从而表明这只畜生的健康堪忧。
当即,忆眼便想起自己跟小助手初次在老街相遇时的情景,冰语装扮成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其身后追着一只金色的藏獒,全身皆金光闪闪,唯独鼻头是黑色,因而奔跑起来的样子虎虎生威,就像是一头威风凛凛的小老虎。
如此一来,忆眼的心里自是犯嘀咕:“不会这么巧吧?怎么变成了这副德行?!”
那只藏獒的一对狗眼充满仇恨,竟是发出了绿油油的恶意毒光,正恶狠狠地愤视向这个冒犯了自己领地的入侵者,显然这是一只惨遭被人遗弃了的流浪狗,故而从心底充满了对人类的憎恨及怒视。
忆眼则是毫不畏惧,拿起握着的手电筒,晃动着照向流浪狗的眼睛,那只畜生吓了一跳,便本能地朝旁一跃,是在躲避灯光的追踪。
忆眼得此效果,居然玩心大起,他愈加快速地晃动着其手中的光柱,那只藏獒便前跳后蹿、东躲西藏,终于招架不住射灯的刺激,夹着尾巴呜呜地逃之夭夭。
忆眼便俯身继续查找线索,却是听闻不远处传来逢慈的惊呼:“哎呀!我的妈呀!你追我干吗?你干吗不找去同伴?我可不是你的同伴!……”
忆眼赶忙站起身,抬头面朝声音传来的方位望去,正见一束光线仿佛自带了腿脚,朝往自己所在的方向跑来,可听闻黑暗中传来浓重的呼吸声:“忆眼,救我!你快来救我啊!”
忆眼见逢慈正朝自己不要命地狂速奔来,其手上的话机就像是个移动着的探照灯,不免打趣道:“你小子不仅自带音效,还自带灯光效果啊!”
“你就别开玩笑了!它都快咬到我的屁股了!”这位刑警队长跑得气喘吁吁,可听闻其身后传来了一阵热闹的犬吠,竟是有十几只狗一同朝他猛力地扑来。
忆眼没想到追来了这么多只流浪狗,难得言辞爆粗:“他妈的,你这还真是招恶狗的体质啊!”
“少废话,快来帮忙!”
眼见那头藏獒就要咬到了自己的屁股,这位刑警队长将臀部灵活地用力一缩,那只畜生将上排锋利的门齿都已经磕在了他的屁股蛋子处,结果被他如此一吸,不及上前咬第二口,其扑空的身子便朝下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