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创世记
第2章创世记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跟父母生活了很久。我父亲喜欢看人格斗,我母亲喜欢与人格斗;喜欢的内容并不重要。她总是站在光明正义的一边,就这样。
她在风最大的日子里晾晒最宽大的床单。她就盼着摩门教徒敲响房门。每当选举季,在一个属工党阵营的镇子里,她会在窗上贴一张保守党候选人的照片。
她从未听说过爱恨交织这种复杂的情绪。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
敌人:魔鬼(千变万化)
隔壁邻居
性(千变万化)
鼻涕虫
朋友:上帝
我家的狗
玛奇阿姨
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
杀鼻涕虫的药
以及我,起初是这样。我被她拖入了一场与“我们以外的世界”格斗的车轮战。对于生养子女,她怀有一种神秘的心态;倒不是说她生不了,而在于她不想生。圣母玛利亚率先成功地处女生子,她一直十分嫉妒。所以,她退而求其次,筹划找来一个弃儿。那就是我。
印象中,我一直知道自己很特别。我们家没有三圣贤的摆设,因为她相信世上没有圣贤,但我们有羊。我最早的记忆里就有这样一幕:复活节时,我坐在羔羊背上,她跟我讲“献祭羔羊”的故事。那只小羊配上土豆,让我们接连吃了好几个礼拜日。
礼拜日是主休日,整整一周里最精神昂扬的一天;我们家有台收音机,正面是气派大方的桃花心木板,上面有一枚胖鼓鼓的电木旋钮用来调频道。通常,我们收听的是轻音乐频道,但礼拜日总是听全球服务频道,好让母亲记下传教士们的进展。我们的《传教地图》十分精致。正面可见所有的国家,背面是一个编号表,能告诉你部落名称及其奇特的风俗。我最喜欢十六号部落:喀尔巴阡山脉的布足勒。那个部落的人相信,如果有只老鼠找到你掉下的头发并用它造了窝,你就会犯头疼。如果那个老鼠窝够大,说不定你就会失心疯。据我所知,还没有传教士去过他们那里。
每逢礼拜日,母亲总是起个大早,十点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客厅。那是她祈祷和冥想的地方。她总是站着祷告,因为她的膝盖不好,就像波拿巴总是骑在马背上发号施令,因为他个子不高。我确实认为,母亲那么享受和上帝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和那种高低形势有关。她完完全全是《旧约》式的。并非说她是驯良的逾越节羔羊,她实则是那种和众多先知一起冲杀在前线的人物,每当该毁灭的事物没有得到相应的下场,她就会愠怒。毁灭倒是时常发生,但究竟是出于她的意愿还是上帝的意愿,我就说不上来了。
她的祷告一成不变。首先,她感谢上帝让她活着看到新的一天到来,接着,她感谢上帝又宽限给全世界新的一天。随后,她谈论自己的各路仇敌,那是她所做的最接近教义问答的事。
每当“主说,伸冤在我[3]”的祷词穿透墙壁、传到厨房,我就把水壶坐上炉。水开、泡茶所需的时间刚好吻合她的最后一项程式:列数病人名单。她很有规律。我往茶里加牛奶时,她肯定刚好走进来,猛灌一大口茶,说出的话必在这三句之内:
“主是美善[4]。”(冷钢般的眼神盯着后院。)
“这是什么茶?”(冷钢般的眼神盯着我。)
“圣经里年纪最大的人是谁?”
最后这句,当然还有一系列衍生变体,但总逃不脱圣经考查问答。我们教会举办很多小测试,母亲想要我赢。如果我回答正确,她就再考我一题,如果我答不上来,她就发火,还好不会太久,因为我们还得收听全球服务频道。情形总是如出一辙:我们一人一边在收音机旁坐好,她端着茶,我握着拍纸簿和铅笔;《传教地图》就搁在我们面前。遥远的声音从收音机喇叭里传出来,带给我们传教活动、新教徒皈依、问题争端等方面的新闻。节目结束前,会请求您的祷告。我必须把一切原原本本记下来,母亲才能在当晚向教堂递交她的汇报。她担任传教秘书一职。对我来说,《传教近况汇报》不啻重大考验,因为我们的午餐就取决于它。如果情况良好,没有死亡事件,皈依信徒很多,我母亲就会炖大块肉。如果不信教的那些人不仅冥顽不化,甚至大开杀戒,母亲就要耗上一整个上午聆听《吉姆·里夫斯[5]圣歌精选》,我们就只能吃煮鸡蛋配烤士兵[6]。她的丈夫随和温厚,但据我了解,这种食物也会令他郁闷。本来,他是可以自己做饭的,但我母亲坚决认定,她是我们家唯一可以分清炖锅和钢琴的人。我们觉得她弄错了,但她认为还是她对,说真的,问题就在这里。
不管怎样,我们熬过了那些上午,到了下午,她会带我散步遛狗,父亲负责清理所有鞋子。“看人要看鞋,”我母亲说,“瞧瞧隔壁那家。”
“喝酒!”当我们走过邻居家门前,我母亲会狰狞地念叨。“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每一样东西都是从马西波二手商店买来的。魔鬼自个儿就是个酒鬼!”(母亲有时杜撰神学警句。)
马西波有一家大商店,他家的衣服便宜但不耐穿,闻起来有股工业胶水味儿。每周六早上,穷困潦倒的失意人、穷光蛋和邋遢鬼会彼此较劲儿,在他们买得起的衣服堆里挑挑拣拣,再去讨价还价。我母亲宁可绝食,也不想被人看到出现在马西波的店里。她让我对那地方充满了恐惧。而我们认识的很多人都去那儿买东西,所以她的道理很难说得通,不过,她从来都不是很讲道理;要么爱,要么恨,而她恨马西波的店。有一年冬天,她迫不得已去那里买了一件紧身胸衣,结果就在那个礼拜日,圣餐仪式举行到一半时,有根金属撑骨扎出来,刺伤了她的肚皮。整整一个小时,她无计可施。等我们回到家,她一把撕烂胸衣,把那些撑骨插在天竺葵旁作为支架,但留了一根给我。我至今还保留着那根撑骨,每当我受到便宜货的蛊惑时,就会想想那根撑骨,心里就有数了。
街道的尽头就是山顶,母亲和我会步行上坡。我们所居住的小镇像是从山谷里偷来的,烟囱和小店铺挤挤挨挨,不带花园的小房子背靠背凑在一起,整个儿乱成一团。群山围绕我们,我们镇所在的小山一路绵延到奔宁山脉,时不时被某个农场或战后遗迹阻断一下。以前还有些旧油罐车,但政府把它们挪走了。小镇犹如一大块墨迹,街巷从中渗出,蔓延到绿色里,稳稳地向上攀升。我们家几乎在一条长长的一直伸展向远方的街道最顶端。那是条高低不平的石子路。当你爬到山顶俯瞰,景致就一览无余,恰如耶稣被魔鬼带到圣殿顶上时就能望见一切,只不过我们不必接受那样的试探。朝右望去,能看到跨越峡谷的孔桥,桥后面就是艾丽森廉租房区,每年一次的市集就在那儿举行。母亲允许我去赶集,条件是帮她带一罐黑豆回家。黑豆的模样酷似兔子粪,是在吉卜赛鸡肉汤底里炖出来的,味道好极了。吉卜赛人四处闲荡瞎闹混日子,整夜不睡,我母亲说他们“有伤风化”,但总体来说我们和他们和睦友好。太妃糖衣的苹果棒棒糖被摸走了,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如果人不多,而你钱不够,他们也会让你免费坐一次碰碰车。我们老是绕着大篷车打来打去,小街上的孩子——比如我——和大街上的富家子弟对打。有钱人家的小孩放学后去女童子军教习营,不会吃学校食堂里的午餐。
有一次,我去买黑豆,正要回家时,有个老妇人突然抓住我的手。我还以为她要咬我呢。她只是看了看我的掌纹,笑了几声。“你这辈子不会结婚,”她说,“永远不会,而且你将终生漂泊。”她没收黑豆的钱,叫我赶紧跑回家去。我跑啊跑,使劲想弄明白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其实我根本没想过结婚的事。我认得两个终生未嫁的女人;但她们都很老,和我母亲一样老。她们经营一家文具店,周三我去买漫画书时,她们时常送我一块香蕉饼干。我很喜欢她们,也常在母亲面前提起她们。有一天,她俩问我,要不要跟她们去海边玩。我奔回家,大呼小叫,忙着倒空零钱罐,想买把新的沙铲,可我母亲开了铁口,一锤定音:不行!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行,她也不愿意解释。她甚至不让我回店里跟她们说我不去了。后来,她还禁止我去她们店里买漫画,让我去另一家远得多的店买。我很难过。我也从来没有在格林斯比的店里得过哪怕一块香蕉饼干。几周后,我听到她跟怀特太太说起这件事。她说她们沉溺于违背自然的激情。我还以为她的意思是她们的糖果里有化学添加剂呢。
母亲和我爬啊爬,把小镇抛在身后,走到山顶的纪念石碑。风总是很猛,所以母亲必须多戴几只帽夹。通常她会戴头巾,但礼拜日不戴。我们坐在石碑的基座上,她感谢主让我们顺利地爬上山顶。然后即兴发挥,对世界的本质、人类的愚昧和不可避免的上帝之怒发表一通演说。之后,她给我讲个故事,一个英勇的人,鄙视肉体欢愉,转而侍奉上帝……
有一个故事叫“皈依的清扫工”,那个污秽而堕落的人不仅酗酒,还有很多恶习,但在烟道里刮煤灰时突然看到了上帝的灵光。他心神狂喜地待在烟道里,许久都不曾出来,他的朋友们还以为他不省人事了。好不容易劝服他爬出来后,那些人说,尽管那张沾染煤灰的脸难以辨认,却熠熠闪光,犹如天使的脸庞。后来,他成了主日学校的导师,再后来就死了,飞升至荣光之地。还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我尤其钟爱“哈利路亚巨人”,一个未开化的八英尺高的怪胎,经由虔诚祷告,身高缩到了正常人的六英尺三英寸。
母亲时不时还会把她自己的皈依故事讲给我听,一个十分浪漫的故事。我有时会想,如果密尔斯和布恩出版社[7]走的是复兴宗教的路线,我母亲准会成为明星人物。
有天夜里,她误打误撞地走到斯普拉特牧师的“荣光布道会”——在那个搭在空地上的帐篷里,斯普拉特牧师每天晚上会在那里谈论被诅咒者的命运,并展示治愈疾病的神迹。他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我母亲说他长得像埃罗尔·弗林[8],不过是圣洁版的。那一周,很多女人找到了上帝。斯普拉特牧师的感召力部分源自他的从业经历:他曾在拉兹伯恩锻铁厂当广告经理。他很懂得放饵。“放饵没什么错,”他说,当《时报》记者略带嘲讽地问他,为什么给新皈依的信徒发放盆栽植物,他这样回答,“我们奉我主的指令:得人如得鱼[9]。”我母亲听闻感召便前去皈依,他给了她一本《诗篇》,又要她在(不开花的)圣诞仙人掌和铃兰之间选一种。她选了铃兰。第二天晚上,我父亲再去,她吩咐他一定要选仙人掌,可轮到他时,盆栽全都分光了。“他就是没进取心,”她总这么说,停顿一会儿再说,“上帝保佑他。”
其他时候,斯普拉特牧师还会和荣光布道团的参与者们一起待在教会,就是那时候,我母亲发现自己对传教事业有着恒久的兴趣。牧师本人过去大部分时间都在热带丛林和其他炎热地区做感化异教徒的工作。我们有一张他的照片:举着长矛的黑人簇拥在他周围。我母亲把它珍藏在床头。我母亲和威廉·布莱克[10]有几分神似,她能看到幻觉和梦境,而且时常分不清跳蚤脑袋和国王的差异。幸好她不会画画。
有天晚上她走进夜色,思索自己的生活,思索什么事是可能的。她也思索自己无法做成的事。她的叔叔曾是个演员。“一位非常恰如其分的哈姆雷特。”《时报》曾如此评价。
但无论锦绣还是抹布都会化为旧日时光,而时光会流逝。威尔叔叔死时一贫如洗,她现在也不年轻了,人心不古。她曾经喜欢说法语,喜欢弹钢琴,但这些事又有什么意义呢?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又聪慧又美丽的公主,她多愁善感,一只飞蛾死了,她都会连续几周忧伤不已。她的家人想不出解决办法。谋士无奈扼腕,贤人摇头叹息,勇猛的国王纷纷懊恼离去。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公主走进森林,偶遇住在木屋里的驼背老妇。老妇通晓神秘的魔法,看透了公主的内心:她其实是个拥有巨大能量、足智多谋的女人。
“亲爱的,”她说,“你有被自己的火焰烧掉的危险。”
驼背老妇告诉公主,她很老很老了,一心想死,却不能死,因为她还有很多职责。她负责照看一个小村庄,村民安居乐业,她既是他们的朋友,也是导师。不知公主是否愿意接替她?她的职责将包括:
(1)挤山羊奶
(2)教育村民
(3)为村民的庆典谱写歌谣
公主将得到一把三条腿的凳子和驼背老妇的所有藏书作为辅助,还有最棒的东西:老妇人的簧风琴,那是非常珍贵、能奏出四个八度音的古董乐器。
公主答应留下来,并忘记了皇宫和那些飞蛾。老妇人谢过她,立刻就死了。
出门散步的那晚,我母亲做了一个梦,梦境一直延续到了白天。她会有个孩子,她会训练她,塑造她,把她献给上帝:
传教之子,
上帝之仆,
主恩赐福。
于是,过了一阵子,在一个特别的日子里,她跟着一颗星星走,直到它悬停在一家孤儿院上方,那儿有张婴儿床,床里有个婴儿。一个头发茂密的婴儿。
她说:“这孩子是主赐给我的。”
她带走了那个婴儿,婴儿哭喊了整整七天七夜,因为恐惧也因为无知。母亲唱歌给婴儿听,赶跑魔鬼。她懂得灵魂有多么嫉妒肉体。
如此温暖又幼嫩的血肉之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