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三人行
神刀堂、天露园两股势力只要登上了碧霞宗的门人,全部都被杀了,即使有些新入的门人,只是无辜的掩护进入了碧霞宗,也被这些女冠无情绞杀。确定没有参与灭门行动的其他宗门,在次日清晨的宗主讲话后,拿到了碧霞宗给出的感谢赠礼,便立刻被请下了山。
文庙议事虽然还有两天,但是碧霞宗遭此大劫,忙着清算损失,救治门人,减小战损还来不及呢,哪有功夫再做什么镜花水月?
更何况这次灭门行动,儒教明摆着就是站在暗血宗这一边,冉冉大学宫在战争中还活下来的十来个门人也被囚禁起来作为这次行动战犯的见证。
既然文庙对法刀女冠有意见,那么女冠们也要跟文庙讨一个说法,只不过要先缓两天,等到那些血不在流,等到那些伤者能确认没有生命危险。
作为之前的约定,李修先为碧霞宗赢下这一战立下了大功,洛琼直接当着洛瑛的面,就答应下来,让洛瑾做李修先未来宗门的供奉,碧霞宗也与李修先未来的宗门组成联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洛琼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因为他知道这样一个年轻人,未来建立得宗门绝对不会差了。
以前碧霞宗与七色阁能够遥相呼应,洛琼也知道大部分宗门都讨厌她们刚烈的法刀女冠,但一般宗门根本不敢找他们麻烦。
现在这一战损失如此巨大并且还真的与灭门只差一线,洛琼也觉得要好好的找一些宗门联盟了。
“在这之前,我碧霞宗会按照先生之前的约定,欠先生一个救命的恩情,未来先生需要的话,我碧霞宗女冠定会全力出手一次。”
李修先已经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次他是帮助了碧霞宗很多,他自己也受伤不轻,但是他其实已经有不少收获。
比如老怪物的爆炎酷爪,虽然没有完全学会,但是精髓已经到手,接下来就是练习了。
当然还有此时眼神冰冷的碧霞宗首席供奉小芬,这位仙人境巅峰战力的法刀女冠那一招穿透力极强甚至赶上飞剑的不知火斩,也有七成精髓被李修先学了去。
而且也就是在这场大的战场里,李修先才能够找到羽化境武夫杀手这种,作为他此时境界最好的武道磨刀石,所以一场大战下来,李修先得练气士大金丹境和武道大金刚境都已经是双双圆满,堪称此境界内巅峰无敌。
当然,暗血宗的隐匿刺杀,李修先也是有些观想心得的,等他之后再磨练磨练,估计就能够与荆邢的暗杀一较高下了。
“别着急走。”
李修先得到了宗主洛琼的承诺,本来都想走了,却被一直黑着脸的七色阁阁主叫住。他还以为阁主要找他麻烦,结果阁主却说道:
“碧霞宗这次大劫刚过,没有更多的东西来报答你,我们七色阁也没有尽到责任,所以代替碧霞宗,给你一些赠礼。”
虽然洛瑛说的是感谢的话,但语气却生硬得很,李修先也不客气只是点了点头后,又强行忍着开心,假装严肃段庄的洛瑾捧上了一个香包交给了李修先。
李修先可知道这个香包,是洛瑾的咫尺物,里面就算不会是之前洛瑾的那些宝贝,这次赠礼也绝不会小气了。
只不过这香包……要是之后被金娥儿发现,自己岂不是哭都没地方哭啊?
李修先刚想要推脱,洛瑾对李修先挤眉弄眼的,仿佛有什么可爱的阴谋,不过眼神中坚定得让李修先必须收下香包,于是李修先只能先留着这个其他修士梦寐以求的咫尺物了。
他都没有看这香包中有什么,便直接将香包收入了山纹玉佩中,随便客气了几句之后,就跟着红枫书院作为最后一批外人下山了。
碧霞宗灭门一役,法刀女冠战死八成,三十六烈刀女冠最后只剩下三人,宗门大小长老只剩六人,护山大阵彻底损毁,山峰损毁十二座,战斗中毁坏的楼阁廊殿更是不计其数。
综合统计,碧霞宗战损超过七成,天下一百新锐宗门的文庙议事结束后,文庙便会派人来基于冉冉大学宫参与此事给出解释,同时还会根据到时候碧霞宗修复程度和残留气运,重新判定其能否保留宗字头名号。
从原本大罗神州排名第十的宗门,到现在有可能都不能保留宗字头名号,这场大战的给碧霞宗带来的创伤有可能是永久的。
不过这些也不是李修先能帮的了,就像一开始见面的长律祖师小雯和七色阁阁主洛瑛总挂在嘴边的,他只是一个小金丹,有些事他也只是尽人事而已。
山下的集镇也消失了,阿震最爱的小米粥一时半会也没得喝了。
经过这次大战,红枫书院的学子们也无心游历,决定在附近得书院先行休整。
关某人则跟着李修先和阿震一同朝着大罗神州深处前行,因为他此次跟随书院来大罗神州游历,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书院学子,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去大罗神州中枢的文庙,参加文庙新晋君子的一场议事。
李修先虽然没有跟关某人挑明他的身份,不过双方也已经非常信任,关某人便想让李修先跟他一起去趟文庙。
李修先知道关某人得意思,李修先之前跟关某人说过自己是罕丕书院的记名学生,关某人看到了这位李善良的品格和实力,想要引荐给文庙,一方面能将这位完全超出普通君子实力的天才过继到红枫书院是最好,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让李善良有更好的发展前途。
李修先并没有立刻答应,只是先往文庙方向走。他主要担心的就是,自己先生仁圣已经被文庙除名了,要是因为自己师承问题,影响了关某人得未来发展,岂不是得不偿失?
接下来就是一场奇怪的三人行,鸩族的阿震最为古怪,一路走了二十天穿过了三个国家,都是只吃小米只喝小米粥,而且还都吃的津津有味。
即使关某人是书院君子比普通修士博学,知道鸩族的一些事情,但是鸩族喜欢吃小米,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