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还是好人多 - 任性毕业,偷摸做了赶尸匠还被人直播了 - 余光消逝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四十七章还是好人多

仅仅一天一夜,林旭便成了整个江城上流社会中无人敢惹的一员。张三除外!

毕竟得罪了慕家,他又能坚持多久呢!

林旭吃的忘我,慕擎苍在一旁看着就乐呵。

后来有人来敬酒,慕擎苍不愿打扰了林旭,才暂时离开了主桌。

慕凝雪留下来陪着林旭,看着林旭大口吃着东西,她也觉得胃口大开。

百十人的宴会厅,大多数都在应酬交际,唯有他俩享受着干饭的快乐。

饱餐了一顿之后,林旭提出了离开。

慕凝雪想要挽留,林旭给了家里这么大的恩情,定然要好好谢过。

林旭摆了摆手,提到自己也出来些时日了,为该回家看看了。

两人现在还是合作伙伴,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联系。

在自己成为“大腿”之前,慕家就是他的靠山。

林旭有意落下这个人情,今后也方便拖慕家做事。

见林旭以回家为由,慕凝雪也不好在挽留,只得喊来了慕擎苍,父母家亲自将林旭送出了酒店。

慕擎苍满心遗憾,但不能强留,便许下了诺言,只要有林旭用得着的地方,慕家在所不辞。

今后林旭便是慕家的贵客,可随意出入慕家,趋势慕家的手下。

林旭乐呵呵的不应声,不拒绝也不同意,给自己留下余地。

告别了父女二人,钻进了慕擎苍安排的车里。

回到老屋,林旭深刻的意识到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的含义。

在慕家住了一宿,在那高端华丽的家居面前,自己的老祖就更加逊色了。

林旭无奈的摇了摇头,之前自己还冒充赶尸世家林家人,就凭这住的地方,就知道此林家非彼林家,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默默的叹了口气,林旭盘算着最近的收入,看来自己是该置办点房产了。

只是这会都过晌了,挑房子又不是买菜,得多转转精挑细选,算着时间不合适,便决定在凑合一会。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卫生,刚准备躺下休息会,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看了眼屏幕,林旭接通了电话,“雷猴啊!老板有什么吩咐!”

“林旭,你应该回江城了吧?”

班主任紧握着电话,放慢呼吸,等待着林旭的答复。

他心里已经肯定了,直播里的赶尸匠就是林旭,但他还是想亲口听到林旭承认。

这两日都没有再开播,但按照之前的行程,林旭应该已经回来了。

“昨天刚回来,有什么事吗?”

班主任呼了口气,“我想也是,你这两天都没有直播。”

“这两天忙着落葬,加上老英雄身份有些特殊,就没有再直播。”

林旭丝毫不避讳,既然决定做直播,他就做好了人尽皆知的准备。

班主任眼睛一亮,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开口道:“既然你回来了,可别忘了明天的同学聚会,我打电话就是为了提醒你明天的聚会的。”

“明天过后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毕竟同窗多年,怎么也要好好吃顿饭。”

“明天吗?我知道了,我会去的。”

之前接到了老班的信息,林旭便准备参加了。

只是几天过去了,他真把时间给忘了,如果不是老班的电话,他可能就真的忘了。

又随便聊了几句,林旭便挂了电话。

晚上吃了外卖,就钻进被窝里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天一亮林旭就习惯性的醒了。

睡是睡不着了,距离同学会又还早,思来想去,他觉得出去购物一下。

自己现在也是有钱人了,怎么也得享受一下花钱的乐趣啊!

出门打车先找了个餐厅,享受了早餐,林旭便钻进商场疯狂购物了一把。

普通运动服换成了牌子的,手机换成了最新款,在配上机械手表,做个头发,可是享受了一把暴发户的快乐。

最后林旭还不忘了买了一个运动包,将自己粉红佩琪的背包替换了下来。

虽然舍不得陪伴自己多年的“猪哥”,但行走江湖,“猪哥”实在是太惹眼,现在还好一些,这要以后谈业务什么的,可就真过不去眼了。

逛完街时间也差不多了,林旭直接赶往了聚会的酒店。

到了酒店门口,看着自己大包小包的实在不方便,林旭直接让司机东西送回老屋。

“师傅,家门钥匙就在门口花盆下面,你帮我把东西拿进去,锁上门钥匙放回原处就行了。”

司机乐了,“小伙子,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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