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十、水中花
第11章十、水中花
计议已定,老徐先回西北,让秋娟和一台装满行李的车子预先跟过去收拾。
刘副官并一行警卫开了两台车,负责护送毓华常欢和其它细软。
上路后,每日晓行夜宿,时而打尖旅店,时而就简宿在农家院。
条件虽是简陋,但好在刘副官十分细心,处处服侍周到,路上起居无需操心。
初春时节,到了晚上仍有寒意。毓华便带着常欢一起睡,自从上回半夜惊醒,发现这孩子习惯躺在地上,她总担心常欢睡不好。
常欢最初有点扭捏,一会儿说怕打扰毓华休息,一会儿又说不惯和人一起睡。
“别胡说,你跟我回来的第一晚,还不是抱着我不撒手。”
毓华想着这孩子说话犀利、刻薄,大概从小跟蛊婆一起生活的缘故,冷言冷语惯了,浑身长着刺儿也不惯同人亲近,那就只能她主动些,多关怀些。
好在这孩子倒也不抗拒她的热情,几天过后,就习惯了一进被窝,挨上她,立刻变身为一只听话的猫咪,静静蜷伏在她怀里。
而近两年来早已习惯独眠的毓华,也并未觉得不自在,两人晚晚就这么抱着,睡得香甜安宁,一觉到天亮。
有时毓华醒得早,发觉怀里这小人还在睡觉。
她的发丝粘在自己脖颈,身子软软的,呼吸安宁的,头发也带着点清香,毓华的心情就无端的欣悦,总觉得今天会特别美好。
她不免生出一丝念想:如果将来我能有个这样的孩子,该多好。
可是跟谁生呢?老徐吗?她没有再想下去。
老徐不在,常欢的话似乎也多了些,偶尔会跟毓华说说从前的流浪经历:
跟着逃兵捡吃的,混进乞儿堆里当头领,从野狗嘴里夺食,往死人身上扒好东西去黑市倒卖……挨过打染过恶疾也差点被人贩子拐走。
“是我命硬,阎王爷不肯收。”
常欢得意洋洋地拍着胸脯,云淡风轻地说着,毓华的鼻子却莫名地酸了。
越发疼惜她,也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再三叮咛:“到了西北,好好念书,哪里都不许去。”
“姐姐,你见过水中花吗?”常欢没有回应她的柔情母爱,冷不丁问她。
“什么水中花?”
就是开在水面下的花。据说在西边境土能看到透明的,如同水母一样盛开皎洁的花朵。
“神话吧?”毓华笑笑,摇摇头,“世上哪有这样的花?”
“有的,好想再去看一眼。”
“那就去看吧。我陪你去。”毓华说。
“真的?”常欢在黑暗中睁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睛。
毓华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背脊:“嗯,所以赶紧睡觉,睡着了就能见到了。”
“嘁。”常欢撇撇嘴,“就知道你不信。”然后翻了个身,屁股冲她,“那我先睡了。你还是赶紧想想怎么赚钱要紧,毕竟以后是要养我的人,可不能没一点本事。”
反将毓华弄得哭笑不得,又有点后悔带上这小屁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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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折腾了十来天后,一行人终于抵达目的地。
西北原本荒凉贫瘠,但短短两年竟被治理得委实不错,城区街道秩序井然。
车子开过军区时,毓华瞧见操场上士兵行伍整齐,有跑步盘杠子的,有拿大鼎来锻炼臂力的,还有持械劈斗,刺拳推手的,在锻炼格斗能力。
车窗降下一半,常欢趴在窗缘上饶有兴味地看。
“怎么,喜欢这些男子汉的项目?”
“谁规定只有男人能玩?”常欢一脸不以为意的神色,“有好多男的笨死了。”
说从前带着那帮乞儿行窃,自己一个人往往全身而退。如果集体行动,她反而要再三叮嘱,还得提前设计好退路,免得那几个手脚毛躁的,贪得无厌的被主人家逮个正着。
毓华无奈地摇摇头,正色对常欢道:“如今跟了我,往后决不能再行窃了,知道吗?”
“知道了,可我就算是盗,也是盗亦有道。”一脸的振振有词。
也不知道她哪儿学来的词。
车子很快就驶入一片村庄。此处名为王家村,混成旅中团级以上的干部都能住独栋小院,一看就是问乡民征用的。
墙体简单粉刷过,院子里也种了些绿植花草,倒有几分乡间别墅的味道。
车在门口停稳后,毓华带着常欢刚一下车就吓了一跳。
厨子仆佣排成两列,夹道欢迎,颇有阵势地喊着:“欢迎夫人,大小姐。”
老徐笑吟吟地背着手从院子里走出来:“今儿就到了?一路辛苦。”
毓华微微皱眉:“自己家里就不必讲究排面了吧?”
老徐转头对众人道:“夫人体恤你们辛苦,都下去忙事吧。”
又指指常欢,特意强调,“认认你们大小姐,日后若怠慢了,绝不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