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爱恨分七年
第3章爱恨分七年1记忆从零开始
火车停在丹东的时候,短暂地停留了片刻。正是凌晨,火车站寥落而冷清,有稀疏往来的行人匆匆忙忙晃动,站台中间散布着一排寂寞的路灯,昏黄地预告着这个城市的安闲,迎面袭来若隐若现的凉风。
丹东。鸭绿江。朝鲜族。元浩离……
元浩离。不知道哪个神经突然触动。在这样一个无缘无故的夜里。趁着微凉挟击而来。将毫无防备的我逼到遮遮掩掩的时光里。我不记得了一切,但是这个名字,似乎和某种疼痛有关,夹着一些黑白交错的情节和支离破碎的幻觉。使我一下子将自己感动得不能呼吸,那些细节和幻觉交织在一起,我仿佛看到自己在曾经的某个年代里,那么地爱着元浩离。这样的感觉一旦被唤醒,连皮肤里,都似乎着将布满要感动的脉络跳动,迫使我不得不跟随着感觉回到那个爱元浩离的年代,去记起一些纪念,想起一些挂念。虽然元浩离于我,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你完全可以当我是在极其无聊的行程中,给自己安排的一场爱恨纠葛。我愿意你这样去想。我愿意一切不过,只是故事。
2七的玄机
我那么爱元浩离。在七年之前。
1997年的西安。
七年前,元浩离告诉我,七,是一个奇特的数字,因它产生的传奇千千万万,因它暗藏的玄机数不胜数。说这些话的时候,元浩离是一个光芒四射的青年,有着丰满的理想和猛烈的壮志。我面无表情地掐算,发现元浩离的年纪,整整大我七年。
七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数字,果然就是这样肆无忌惮地,宣告着这场无疾无终的开始。也同时昭示了这场无缘无份的结局。
命和元浩离一起暗示我,只是我太懵懂,或者说,我太过自信,我始终徘徊在宿命和不宿命的边沿,像个孤独的牧人一样行走着,以为总会走到那片向日葵灿烂的终点。然后对着阳光微笑。
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有过甜美的梦想,不过我这个梦,作得有点长久,它就这样地,星星点点地,就烧燎了原。
包括我离开元浩离后面的日子,我陆陆续续发现,我和他之间,真的存在着好几个神秘的七。比如说,我们的生日相减,是七,甚至我们身高的尾数,同时是七。
元浩离喜欢喝百事,喜欢唱lemontree,喜欢金属的饰品,最想去西藏,走路的时候喜欢低垂着头,随时可能会撞到某个街道的电线上去……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关于元浩离的种种,可是还在今天之前,关于他,我还一直认定是我早已遗忘的记忆。
在此刻,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心情,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元浩离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逻辑一些。
3朋克青年vs苍白少女
元浩离第一次在沸腾演出的时候。还是一个摇滚青年。
七年前,全国流行摇滚青年,西安更甚。那一批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颓废的表情,蓄着零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他们充满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元浩离,是先锋中的一个。
曾经听过无数女人描述过看元浩离唱歌时候的震撼,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充满了顶礼膜拜。
我却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
我看到的元浩离,和任何人的描述都划不上等号,除了外表,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
他喜欢在那堆已经积累成山的乐谱中抬起头来,对我说,大猫,帮我找那首歌。
大猫是我,我是元浩离的大猫。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一个如此奇怪的称号。我那时候不过是一个苍白的少女,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惆怅和绿肥红瘦几时休的青涩。简单苍白得没有一丝杂质。
大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为朋克青年找歌。在他那个不足十平方的家里。那时候阳光总是照耀不到我们身上,偶然有一线光亮走错了方向,也会及时地抽身逃跑。元浩离的房间朝北,终日地阴霾湿冷。
元浩离是丹东人,朝鲜族,他的眼神寂寞而淡薄,充满了异乡人的寡淡,而就是他那样特别的样子,将感情的潮水,理直气壮地推向了那个年代整日作梦的我,我手脚并用都无抵抗能力,并且沾沾自喜。因为,我终于在最好的年纪,做着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4流浪歌手的情人
元浩离非常不喜欢讲话。经常是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吉它才是他唯一的情人。
可是,当我们不见面的时候,他却又有那么多的话题可说,他甚至一次在电话里给我朗诵他写的一个黑暗的小说。他的小说非常灰暗,闭塞,充满苦闷,又字字句句荒诞不经,我会在他兴高采烈地朗诵声里突然恍惚,这是那个元浩离吗?我熟悉着的那个纳于言的男人?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孩子,究竟哪一种形态,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喜欢暴走,我是那么懒惰,但是我愿意为了他,放弃多年的懒惰,爱他所爱,一起暴走。
西安,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甚至并不光鲜,终日有毒辣的太阳和凶狠的风雨此起彼伏地交错着,城市的脉络非常平整,横平竖直地雄伟地破落着。那时候几乎每条街道,都布满了我和元浩离的脚印。我们经常从朱雀门出发,途径南门的酒吧,再经过热闹的钟楼,肆意而去。
暴走之后的元浩离,会变得非常开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经常会在这个古旧的城市引人侧目,这个城市太守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没落贵族的谨慎,只有我和元浩离,像两个没心没肺的木偶,风雨无阻地,用脚步亲吻我们的城市。
一直没有问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过是他的一个驿站,绝对不会是他栖息的岸头,正如我之于他,只能是短暂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顺的主题歌。
是谁一直在掩盖着事实,装做看不见,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痴,元浩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这句话的辛酸。
闭上眼睛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离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听他给我读他的奇怪小说。这该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机遇。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话。那么元浩离,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带给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价值观,他使我迅速地,成长了起来。
5你要去哪里
第一次和元浩离吵架,忘记了什么原因。只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午后,我和他站在东大街的尽头,一个专卖店的门口。
从此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吵架便占有了最重要的地位。至于吵架的起因和场所,都统统忘掉了。惟有内容,是那么地相似,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大。我忘记了一切的理智。或者是我先前,支撑得太久,将弦绷得太紧,稍微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就会涨断在彼此面前。并且这种局面一旦产生,就变成理所当然的恶性循环,我们用尽了我们所能够想象到的最恶毒的话语来攻击对方,对不起,请原谅我零乱的记忆,它跳过了好多合乎逻辑的过程,直接就跳到了这一步,将先前我费尽心机铺设的一切美好瞬间击碎,我只能允许记忆如此地放肆,将爱恨情愁搀杂在一起同时放送。
1998年,我终于做了人生的最大决定,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离开了元浩离。
我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他,我想,我去哪里,或者做什么样的决定,对于元浩离来说,根本就是没有所谓的了。或者从来就没有过所谓。
我在极其沮丧的悲哀里,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再见,元浩离,再见,元浩离。
我途中接到元浩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他莫名其妙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我把电话掐断,然后平静地关机,看着缓缓的人潮越退越远,城市终于变成一个背景,一个属于记忆的句点。我放肆地大声哭泣起来。声音惊动了车厢里面所有的人。
6新鲜中的暗连
在北京,认识了小凯。一个阳光男生,会弹吉它,会唱歌,会逗人笑,几乎就是元浩离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爱小凯的原因,居然是那么隐秘。
更没有人知道我到北京的原因,是因为元浩离曾经三番五次地说过,我会去北京,不知道哪一年,但是我会去。
就如同守着某个奇怪的盟约一样,我先一步来到了北京,似是在远离于他,又像是等待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