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爱吃糖的大文豪(二)
说起他的文章,我总有说不完的话,只是我想不通的是,官方也会借用这名言警句,用来讽刺于民众,这倒是我没有想过的。
他有一篇讲吃人的文章,写的很好,他写几千年的历史,刻在史书上,那文字都是由两个字组成的,那就是“吃人”。
从来没有哪个文学家敢这样的写,可就是他敢,学历史的不敢碰他,学文学的也不敢碰,至于那些狗腿子,那连看一眼都会跑掉的。
他写疯子,只要用一条野狗就可以写的了,“不然,那府门口的狗,为什么要多看我两眼?”有人几百万写不出一个疯子,写着写着他还是正常的,但他只用了这么几个字就写出了,现在的人有些就会说,这不是很容易嘛,我也可以。
以下来源于现代文学家作品“不然,那写字楼里的美女为什么要多看我两眼呢?不就是因为我帅嘛?”
还有“不然,她为什么叫我下雨天不要送东西了呢?不就是看中我吗?”
呃,他写狗是用来讽刺人的,为什么现在感觉,大家要通过这种模仿,去体现出自己是舔狗呢?看不懂,只能说模仿的挺好的,有些人一看就知道,真的狗。
有什么样的精神是很多人不去通过改变就一直会存在的呢?
那一定是自欺欺人,我被别人打了,我打不过他,他就是妈妈生的,就是我儿子。我把别人打了,他打不赢我,他就是我儿子。
每次看见这样的句子,我特别开心,这是一种很高级的笑,怎么样的招笑可以长久呢?那就是将这种自欺欺人表现出来,在学校这样做,恭喜你,你可能不知道要收获多少个异父异母了,在别的地方我就更不敢想了。
讲这个角色,有个趣事,当这个文章,不断的在报刊上出现时,是分好几段的,要好几份报纸才能看完整个全文,大家往往看到第一段,就想到了自己,以为这是有人在写自己的坏话,在看着又想起了身边的人,最后再一看哦,原来是个虚拟的人,大家都流了一身的汗。
他用了一辈子,去写虚伪,他一辈子也没有忘记,弃医救国这样的理想,他不是圣人,不过却比那些会带头写投降书的硬气多了,他的脊梁骨,到老也没有弯掉。
说起来,也应该讲他的文章在社会矛盾出现最频繁的了,那是一个写穿着长衫的读书人,穷讲究,从前往往指着旧时代的文人,仗着一肚子“直知乎者也”,在那里撑面子,就像那赌徒一样,越是没有钱,骰子摇的越响。
好了,我开始稍微的讲述一下这个故事。
在某个小镇,有家酒馆,没钱的做苦力的,往往站在外面点上壶酒,加上点小菜。
旁边有酒桌是给那些吃得起肉菜的人坐的,这些人往往是穿着长衫的读书人,不过也有读书人穿着长衫站在外面的,那就是孟丙丁,他的长袍很脏,似乎很久没有洗过了。
他站在外面常常只是点上两碗酒,加一碗回香豆,他没有考取到功名,只有肚子里一肚子的“直知乎者也”,他能写一手字,所以常常帮人家抄书,可是连这份活也做不通,有些时候东西抄着抄着就没见了,人也不见了。
可是他却从不欠酒馆的钱,往往借了没多久就还了,店家依旧在想着,孟丙丁什么时候来还酒钱。
孩子们来问他要东西吃,他一人给了一个豆,就赶紧用五指把碗抓住,并说“不多乎,多乎,不可乎,不可乎”孩子们笑笑就走了。
大家常常把它当成酒馆的笑谈,他那一身长袍,虽然又旧又破,不过却能证明他文人的身份,所以他不愿意脱下,生活的压力,只是因为他做不惯事,他觉得文人不应该做苦力,文人有风骨,才算得上是文人。
故事是用他身上的衣着来展示,这一份所谓的文人风骨,给他带来了什么?
刚开始偷东西被打了一顿,继续来喝,长袍却还没有被扒掉,只是被打了一顿,还能继续喝酒。
后面,再被抓住了,那个时候就一件没穿着身上的长袍了,而是将长袍脱了下去,用木板下面带着几个轮,用那满是污泥的手,不知道刨了多久,他欠下了钱。
长袍脱下后,他也没有让店家说出他的身份,喝完酒,就消失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他也许死了。
这个故事,过了快一个世纪,依旧还有聪明的人能够想起来,并把这样一个好的公式,套到一群学生头上,这诗人吗?
我想应该不是吧,他们的后面一样也不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