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繁华小镇变成老人城 - 那个大明星是我老婆 - 一鹤高飞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2章繁华小镇变成老人城

我已经给你自由了,你还想抢走我儿子?没门。这是我的儿子,我是他亲爸。我不同意,你休想带走他。你要是敢抢,我高志可什么事儿干得出来。高志在楼下回望着自己家的窗子,心潮澎湃。他打定主意,在婚姻上,他可以让步;在孩子的归属后,没得商量。

毁掉这个家,已经很悲剧了,再失去儿子,我还怎么活啊?只要我高志活着,你就夺不走他,除非我死了。

他憋着一股气,上东北肉包子家喝了两碗粥,吃了几个牛肉包子,只觉得体力好些。看来,昨晚消耗的元气,补回一点点了。

吃饱喝足,不想码字,不想回家。

目前的码字已陷入瓶颈,没有突破的话,码再多也无济于事。也许云龙说得有理,自己不该再讲什么清高,倾向什么艺术追求,还是挣钱要紧,还是读者要紧,还应该彻底返回处女作的风格。

等挣到钱了,等自己成神了,他温庭芳就是想回来,我还不干呢。

高志就不信,她要离婚跟钱无关,跟王大宝无关。要是王大宝现在还是个民工,一天不干活,一天不饭吃的民工,她还会提出离婚,投向他人怀抱吗?

自己穷了,爱也不存在。王大宝有钱,她的爱就转移到那里了。哼,一定是这么回事儿。

他越想越觉得对,越想越觉得老婆在演戏。

好,想离就离吧,你把儿子留下,你愿意跟谁跑就跟谁跑,都与我没关系。反正,变心的翅膀,只能越飞越远,无法留住。

他胡思乱想着,沿着门外东去的水泥道而行。路上,红色电动车半天才跑过一辆,远不如前些年了。

在他们的企业没改制之前,这里是全县消费最高的地方,连县城都无法相比。别看是个小镇,它在全国小镇里可以排进前五百名的。

那时候,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大有繁荣气象。

到了晚上,镇中心地带,灯光通明。那些消费场所,如饭店、串店、歌厅、冷饮厅等等,都热热闹闹,红红火火,门庭若市。有的甚至通宵达旦,生意不断。

那时候,他和云龙、小董、小崔也是消费场所的人物。那时候的事儿,简直可写一本大书啊。如今,一切成为历史,往事只可追忆。

这个城镇一下子变得苍老,破败了,如一个跄跄踉踉的老人。

以前,路上总能看到青年人、中年人的。现在,从这头走到那头,全是老人当道,老人蹒跚。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养老院”了。

现在,自己走在街上,都算上年轻人了。路上所遇到的人,除了小孩子,就是老年人。你想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都有点困难。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同龄人在企业改制之后,都出去谋生了。大家都有家,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老婆。为了责任,不出去打拼是不行的。

不知道有多少家是两地分居啊?不知道多少家分居久了,竟家庭生变,各奔东西。那也正常。

世上的人,多数都是普通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爱。感情再好的人,分开久了,也会产生距离。距离一大,就再渐行渐远,回不到当初了。

十几分钟后,高志来到气化厂文化宫一带。在这里,他遇上自己的父亲。看到父亲拄着拐杖,驼背慢行的样子,心里好酸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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