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林素云想要一条纯种的哈士奇,李云鹤托熟人弄来一条,还亲自给她送过去,算是当做踢死了她的狗的补偿,这总行了吧,不行,回去被堵在门外边,家门都不让进。问她什么意思,她说不要了。
这神经病。
要不是这婆娘是金蓉蓉的母亲,真想把她们家的门一脚踹塌。
金蓉蓉和金成玉也是没办法,一家人嘛,只能背着林素云,跟李云鹤说好话,让他别生气,他干脆不理这娘们了,摆摆手,辞别这对父女,带着那条刚买的纯种哈士奇回家。
他没有养狗的习惯,但这条狗着实可爱,通体雪白,大眼灵动,性情温和,一路摇头摆尾的跟着他,从不乱跑,也不犯二,乖巧的像个淑女。
送人吧,他有点不舍得,思来想去,不如送给朱嫣。
朱嫣最喜欢狗了,因为以前是盲人,养过一条名叫阳阳的导盲犬,出门都依靠导盲犬带路,对狗有很特殊的感情,现在虽然用不着导盲犬了,送她一条别的犬种,应该也会喜欢。
于是李云鹤牵着哈士奇,转道去旅行社。
到那的时候正好下班,员工说说笑笑的走出来,身段窈窕,容貌靓丽的朱嫣在里面非常瞩目,好几个男同事围着她,说要请她吃饭。
她推说晚上有事,一概拒绝,骑上自己的电瓶车……
忽然一条雪白的哈士奇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啊的一声捏住车闸,展露出笑颜,对那哈士奇说:“你是哪家的小宝贝啊,怎么自己跑出来了,你的主人呢?”
哈士奇摇晃着尾巴,蹲在她面前。
这狗不怕生,她嘻嘻一笑,从车上跳下来,揉揉它的小脑瓜,又挠它的脖子,哈士奇十分享受的眯着眼,舔舔她的胳膊。
一人一狗倒是投缘,头一次见面就能处得来。
朱嫣蹲在那玩了会,感觉身旁有个人,知道是狗主人来了,不禁有些失望,好漂亮好温柔的狗狗,她有点舍不得了呢。
没想到抬头一看,站在身边的是李云鹤,李云鹤笑着问道:“喜欢吗?”
朱嫣蹙起秀眉:“我还没问你呢,坐着地铁你人没了,跑哪去了,不知道要回来汇报工作的吗,幸亏今天老总不在,不然你死定了!”
工作的事他压根不在乎,只问朱嫣:“喜欢这条狗吗?”
“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又不是我的。”话里行间,透露出几分醋意,似乎有点羡慕狗主人有这么漂亮的狗狗。
李云鹤察觉到她的醋意,从背后拿出狗链递给她:“送你了!”
“这狗是你的?”她有些诧异。
“我不养狗,四五万的纯种哈士奇,给我就是浪费,你如果不要,我就扔大街上,谁捡到算谁的。”他作势要把狗链给扔了。
朱嫣急忙抢过来,朝他怒目而视:“神经病啊你,这么好的狗狗,怎么能扔了呢?”
“那你就帮忙养一下喽。”
朱嫣明明很想要,不好意思说,买也买不起,太贵,见李云鹤给了个台阶,就顺着台阶答应了,还装作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教训他。
“无情无义,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丢一个,给我吧,我帮你养着!”
说罢牵着那条雪白的哈士奇,骑上电瓶车,慢悠悠的走了,李云鹤在后面回想她的话,心里奇怪,总觉得她在指桑骂槐!
话说朱嫣自从复明以后,完全不认识李云鹤了,这几天的相处,就像处了没几天的同事,见他一直跟着,都快跟到唐山路了,回头瞪他一眼:“老跟着我干嘛,怕我付不起房租逃跑吗?”
唐山路那套房子,还是李云鹤帮忙付的钱。
他耸耸肩:“房租不要你的,能不能蹭顿饭?”
“真不要脸!”
我不收你房租,又送你一条四五万的纯种哈士奇,只想蹭顿饭,居然骂我不要脸……李云鹤也是无语了,眼看着朱嫣把车子扎好,打开了门。
“愣着干什么,进来呀,讨饭的。”朱嫣跺脚朝他发脾气。
看来晚饭有着落了。
他厚着脸皮走进朱嫣的居所,朱嫣去厨房做饭,他在客厅打量,虽说是租的房子,但朱嫣一向都是个爱干净的女生,把房子收拾的十分整洁。
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了潭州,过着和媳妇朝夕相处的日子,只不过那时朱嫣是个盲人,凡事都要别人照顾,现在不需要了,自己也能做饭了。
吃完饭,朱嫣撵他走,自己也要出门,他很纳闷,这都晚上八点了,出去干嘛,难不成跟人有约会?
这可是他老婆!
要是偷偷跟别人约会,他可受不了,被撵出去之后,躲在黑黝黝的大树底下,等她出门了,一路在后面尾随,醋钵大的拳头都准备好了,却没看到预想中的男人。
朱嫣扎好车子,提着包袱,在步行街摆地摊。
步行街人来人往,人流量很大,晚上来这里摆地摊的人不少,朱嫣也加入了他们,在马路边张罗一个摊子,摆上一些女孩用的首饰。
首饰很廉价,大概是从小商品批发市场进的货,看着俗气,价钱也不贵,都是十几块钱,几十块钱的便宜货,她也不会做生意,加几块钱,就往外卖。
估计一晚上也卖不了几个钱。
李云鹤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个金店,进去一趟,在店员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买走几十万的首饰,用包袱一裹,乐呵呵的跑到朱嫣,也摆起了地摊。
朱嫣见他又跟过来,很是生气:“你天天都没事干的吗,老跟着我干什么啊?”
他若无其事的坐在朱嫣旁边,守着摊子:“谁跟着你了,这不巧了吗,我也想挣点外快。”
“别挨着我,狗皮膏药一样!”
“没地方了,挤挤。”
“你真讨厌啊你……”
俩人正在拌嘴,忽然有个识货的路过这里,看到李云鹤的地摊上摆的是货真价实的金银首饰,不禁大吃一惊,停下问道:“兄弟,你这首饰什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