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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记得当时正年少,风在树梢鸟在叫

第3章记得当时正年少,风在树梢鸟在叫一场突如其来的幸事,远胜过定时后取出的美食、计划去了某座城市后看到的美景、每天某个时段在某条街上遇到的某个人。

顾念在上大一时就在“甜又甜”西饼店做兼职,现在选择在这家西饼店上班,有一个重要的缘由,便是上一天班休一天。店里的管理制度比较人性化,如果她要去学校上课,可以自行调休。

这天她忙得天昏地暗,除了要做店里日常售卖的普通蛋糕,还要做别人定制的生日蛋糕。快到下班时间,她还在做着一块粉色蔷薇蛋糕。拿着裱花嘴在蛋糕上拧出最后一朵蔷薇,她把裱花嘴放在一边,甩甩有些酸疼的手臂。

这时,茉莉用胳膊碰了她一下,神神秘秘地说:“看谁来了。”然后,她侧过身,从她的身后走过来一个穿着刑警制服的高大男人。

“不是约好七点在‘这里没有麻辣烫’见吗,怎么来这儿了?”顾念一边说一边脱一次性手套。

“刚办完事,路过这里看看你有没有忙完,要是忙完了,正好可以一起去。”秦烨本生得清俊,因穿了制服,更多了些许英气。

“我看啊……”茉莉分别看了他们一眼,“秦大帅哥是特意来接我们顾念的吧?”

“别胡说。”顾念瞪了茉莉一眼。

茉莉并没有打住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看向秦烨,眉开眼笑,“秦大帅哥,晚上可要好好对待我们顾念哦!”

秦烨体贴地从顾念手中拿过包,对茉莉说:“当然。”

“这里没有麻辣烫”,店主虽然取了这样的名字,其实里面都是麻辣烫,可是,顾念吃不了麻辣味的,只能选择清汤的。

顾念已许久没来这儿了,记得最近的一次是和赵一莫来的,这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大小姐直夸这里的麻辣烫鲜香味美,不过这已是一年前的事了。

现在她看到的店面已变了模样,之前旁边的米粉店没了,成为这家店的一部分。店面重新装修过,原本店铺极其简陋,青墙黛瓦,像蒙了一层灰,透出六七十年代的味道,倒也颇有几分韵味。如今呢,古朴的木窗换成了雕刻着精致花纹的红棕色松木窗,木门也极其古色古香,与木窗同色,设计简约,门把手是做工精良的铜质狮子头。

顾念才走到门前,穿着青花瓷旗袍的服务员礼貌地为他们开门。顾念一边往里走,一边对秦烨说:“变化真大啊,我记得之前这里的服务员穿得很现代化,现在都改民国风了。”

秦烨带她走到第一排第二桌靠窗的地方,温和地问:“你有多久没来这儿了?”

“一年多。”顾念发现他选的地方正是当年他们第一次约会坐的地方,她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打趣道,“为什么选这个位置,想走怀旧路线?”

没等他回答,顾念就听到小李粗犷的声音:“秦哥,怪不得你每次都选这儿,原来是在等心上人啊。”

首先进入顾念视线的是一双有些灰尘的黑色大头皮鞋,继而是一个藏在宽松的藏青色长衫下,像西瓜般圆滚滚的肚子,再往上看,是一张肥嘟嘟的脸,眼睛小小的,眯缝着。

顾念仰头看小李,“小胖啊,一年多不见,你的身材还是保持得这么好啊。”

“我只是瘦得不明显。”小李给他们倒上一杯菊花茶,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小念姐,秦哥太闷骚了,明明很喜欢你,就是不说。”

顾念说:“他对我什么心思,我最清楚了。友情之上,爱情之下,我啊,只是他最好的女哥们。”

秦烨淡然一笑。

顾念忆起他们第一次在这儿吃饭的时候,彼时,她上高三,他已工作好几年。他觉得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她倒觉得是让两人关系有所变化的地方。

在还没有来“这里没有麻辣烫”前,他们不过是别人眼中的青梅竹马,两家是世交,来往甚多,直到顾念上初一后,那个每次从叶市给她带来新鲜玩意儿、一回家必去她家的秦烨,离开了曾经居住的枝江镇,举家搬去了叶市。顾念永远都记得秦烨离开时跟她说的话,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看你,但那一天早晚都会到来。”

顾念默默地想:不管你在哪里,去多远,我都不会忘记你。但她说出口的却是:“你来不来都没关系,我不稀罕。”秦烨只当她是小女孩在赌气,不与她争辩。

秦烨搬家的具体缘由要说到他的父亲秦双。秦双凭着自己的聪慧和努力,从原来的建筑工程师到建筑承包商再到后来叶市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商,赚得盆满钵满。

他们搬家的那天,顾念看着他们把行李一件件放在豪车的后备厢里,心中苦涩难当。谁也不知道,她的心里装着一个秘密,她仰慕秦烨已久。

要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秦烨呢?顾念认为最贴切的莫过于“别人家的孩子”。秦烨从幼儿园开始就展现出过人的智力,每次考试都稳居班里第一,一直持续到警校毕业。除了成绩好,他的运动神经也比顾念发达很多,在学校里、镇里乃至市里的短跑比赛、长跑比赛、篮球赛、足球赛中,他都是佼佼者。同时,他还是生活上的能手,比如家里电器坏了、线路烧了、下水道堵了等,他都能充当修理工的角色。

顾念是从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崇拜秦烨的,究其原因,那时候的她是个学渣,面对一个离自己这么近的学霸,她仰望他的同时,还很幸运地成了他辅导的对象。

随着时光流逝,顾念一天天长大,从以前那个在秦烨辅导她时调皮捣蛋的丫头变成有些害羞的姑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有异样情愫的?顾念说不清,却记得清那种感觉。

她希冀着能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他或者在到家的那一刻看见他也站在家门前,期待着周末能跟他一起去镇上那家烤鱼店吃麻辣烤鱼,盼望着他每一次耐心的辅导。不过,自从她对秦烨有了异样的情愫后,辅导课基本形同虚设,她的眼睛总会盯着他看,看那个已经风度翩翩、身材拔高的少年,看他的白色衬衫被风吹得鼓鼓的样子,看他拿着笔指着数学课本说:“我脸上没写答案,看这里。”

为了这个她默默仰慕了好多年的少年,作为学渣的顾念渐渐有了要好好学习的念头,考上叶市的一本大学。

赵一莫对顾念感情的事悉数知晓,提及高三那年,赵一莫说:“你跟秦烨通了那么多暧昧的信,虽然没确定关系,但已经胜过恋人。”

顾念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他们算是恋人吗?如果算的话,可彼此都没有说出“喜欢”或“爱”。于是,她就权当他们是好闺密。她把仰慕的情愫埋在心底,不知道哪一天能见光。

高三下学期,顾念学业紧张,内心背负很重的压力,对于能否考上叶市的一本大学,她没有十足的把握。为了散心,她终于踏上了去叶市的旅程,不为欣赏叶市的风景,只为看一看那个她思念已久的人。

其实,在他们俩吃饭前和吃饭时,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顾念见到秦烨时旁若无人、大大咧咧地扑向了他的怀里,在做这个举动时,她没有想太多,而是出于下意识的反应。那时她没有看到秦烨脸上闪现的愕然和不知所措,无论如何,他没想到这丫头会这样做,像极小时候的她。

正是顾念这个没有多想的动作,轻轻地推开了秦烨心中那扇暗恋的门,整顿饭他吃得心不在焉,一直在听对面的顾念讲她繁重的课业、严厉的数学老师、某某同学又骂她“怪胎”了。

直到两人吃完饭,秦烨忽然说了一句:“我在叶市等你。”

顾念在听到这句话时,心跳骤然漏了一拍,耳根微微发烫,这个她仰慕许久、浑身都闪着光的男人,第一次说了“等你”。

很多期许的事,我们觉得遥遥无期,等了又等,以为等不来,却会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到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幸事,远胜过定时后取出的美食、计划去了某座城市后看到的美景、每天某个时段在某条街上遇到的某个特定的人。

对顾念而言,这句“等你”,几乎等同于“我喜欢你”,等同于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

于是,顾念说出了藏在心底很久很久的话:“我会来找你的。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秦烨没有言语,只是伸出手握住了她的,那么轻那么轻地握着,像握着一个不真实的梦。

两人十指相扣,过了很久,秦烨说:“现在最要紧的是你要好好学习,等考上了大学,我们再在一起。”

顾念在等菜的间隙,才认真地看着眼前这位坐姿格外端正的男人,他穿着短袖制服,摘下警帽后头发有些趴,却丝毫不影响他俊朗的形象。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后说:“最近是不是被一桩连环凶杀案弄得焦头烂额?”

秦烨知道很多事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嗯,这名凶手作案手段凶残,死者都是男的,尸体都被分解了,但每具尸体都没有找到手。”

“好恐怖。”顾念听得有些心惊胆战,暗自庆幸自己不是男人。

秦烨看着顾念,“你从我这里看到什么了吗?三天内破案了吗,或者有没有什么线索?”

顾念摇摇头,“凶手作案手法高,没有留下线索,所以你们才迟迟没有什么头绪,而且……”她长长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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