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038不复相见
第38章038不复相见
暗室狭小,光线昏暗,故而,崔竹喧只能看清一个冷峭的轮廓,一个丝毫未曾为她动容的轮廓。
不是自称是个贪财好色的庸人吗?那为什么不要金子,也不要她呢?
她紧紧地盯着他,他却始终立在最边缘处,和黑暗融为一体,她倏尔收回目光,带着几分嘲意勾起唇角,只是一个草寇而已,她已然让步了,他却还要得寸进尺。她堂堂虞阳崔氏,怎么可能会为个草寇自折身价,那岂不是要沦为整个大邺的笑话?
一个随手买的外室而已,玩了这么好些天,也该腻了。
崔竹喧伸手将那扇摇摇欲坠却冠着“门”之名的木板推开,欲走出去,却听得那人的一声“等等”,于是脚步先于理智做出决定,止在原地。
要是,他现在道歉,承认刚才只是用来讨价还价的说辞,或是,他突然醒悟,发觉离了她一刻也活不了,又或者……
不过是几个呼吸间,她便已假设出了一箩筐的可能,只要他愿意跟她走,再说多几句好话,她也不是不可以原谅他的一时失言——可他只是将地上的两个包袱捡起来,拍去尘土,递至她面前。
“东西忘了。”
她顿觉自己的一厢情愿荒唐得可笑。
崔竹喧一把夺过包袱,因着过于沉重的分量险些拿脱了手,可她不愿到这个时候了,还被面前的泥腿子看轻,是以,咬牙背到肩上,大步跨出去。
将幽暗深邃的廊道行至尽头,便是向上的木梯,她一阶阶踩上去,一点点靠向天光,一步步离他更远。
不识擡举的泥腿子,就留在这又脏又乱的船底腐烂发臭吧!
寇骞将黏在她身上的目光一点点削落下来,垂下眼睫,用平生少有的端正礼节拱手作揖,“寇骞在此拜别崔女公子,愿往后山高水长,不复相见。”
崔竹喧脚步微僵,一颗泪珠倏然跌落,又是本能比思绪更先,她提着裙摆落荒而逃。
“……不见就不见,你当我稀罕吗?”
熙攘的人群里,有正儿八经渡船的,也有如崔竹喧这般,刚从匪窝子里逃生的,不管哪种,眼下皆是挨挨挤挤地往船下去,她想停步,想回头,可只能是想想。脚下的步子由不得她,后头的人推,前头的人挡,她如同跌入江流的一颗露珠,无力挣扎,只能被浮浪卷着沉沉浮浮。
待人潮终于散去,那艘船便也驶离。
她本能地踮起脚尖四下张望,试图在纷乱的人影中寻到最熟悉的那个,兴许,他会悄悄跟在自己背后呢?
她又低低地唤了声:“寇骞?”
可她没瞧见那道人影,也没听见那声懒散的音调应她,“在呢。”
她垂下眼睫,朝船的反方向而去。
臭贼,坏贼,讨厌鬼,烂泥扶不上墙的破水匪,她一点、一点都不想看见他!
崔竹喧抹了把眼睛,将帽檐一个劲儿地往下拉,也不管前头的路能不能看清,只留出一个尖尖的下巴露在外面。
行路时刻意碾着昂扬的草叶而过,稍稍显眼些的小石块都要挨上两脚,大抵是它们生错了模样,一个像他的头发,一个像他的脑袋,故而遭此横祸。
她依着他的叮嘱,上了车架间缠着黑布的马车,坐在车厢里,从包袱中捡出三块银铤递出去,也是在这时,她才知道,他给她收拾了哪些行李。
她来时的衣裳,她新做的衣裳,零散的铜钱,成串的铜板,大小不一的碎银,整整齐齐的银铤,还有一小锭色泽黯淡的金子。金子质软,她拿起细瞧时,还能见到深浅不一的划痕,最深的那一道里还残余些暗色,是泥?还是,血?
他当真什么东西都没有留,就连只剩下一只的锦鞋也被认真清洗干净,放在包袱里。
车夫乐滋滋地收下银铤,将鞭一甩,马儿便被驱赶着向前,拉动后头的车轱辘一圈又一圈地旋转,然后越转越快,行驶在这乡野小道间。只是小道崎岖不平,车厢内又无软枕靠背,难免颠簸地摇来晃去,崔竹喧只能匆匆地系上包袱,紧紧抓住车壁的梁木,以免自己跌下去。
侧方的帘子被风掀起一角,翻涌的河水已不见了踪迹,层层叠叠的林木也愈发稀疏,取而代之的是青檐灰瓦、错落民房,来往的行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络绎不绝,每隔几步,便是小摊,卖炊饼、卖珠花、卖彩绳、卖泥人,各式各样,多不胜数。
脚步声、交谈声、吆喝声、嬉笑声掺杂在一起,难舍难分,莫说是平日的白原洲,便是那两场堪称盛大的宴席时,也不及这寻常街巷一角百分之一的热闹。
可这仅仅只是个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荒僻的县。
车夫把她放在了巷尾,地面微湿,不平处尚有未干透的水洼,却比稍稍沾了水就糊成一滩黏脚烂泥的白原洲好上太多,她沿着青石板铺就的路面走出去,一眼就瞧见,在一众低矮屋脊中挺拔矗立的、汾桡县最大的酒楼。
崔竹喧撑着油纸伞在它面前站定,微微擡头,便能瞧清它的全貌。
也不过才三层楼高,梁宇黯淡,朱漆斑驳,悬在正中的匾额书着“元兴楼”三字,行之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差劲得很。
她这般想着,面前却突然凑过来一个店小二,拍拍胸脯,眉飞色舞地朝她介绍起来,“这副匾额可是今科的进士老爷亲笔题写,您瞧瞧,边上还有他的印鉴呢!这般行云流水的字往上一挂,咱们整个元兴楼都透着一股书卷香,客官不妨进里头坐坐,也沾沾文气!”
一甲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头名为传胪,只敢称一声进士,说明至多不过是二甲第二名,连官职都捞不到一个酸腐文人,也配让她沾文气?
崔竹喧轻嗤一声,撑伞离去。
小二往边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没见识!”
*
青启洲的房价贵得吓人,住上两晚的银钱,足够敞开肚皮喝个七八日的酒水。阿树将钱袋子里那三瓜俩枣珍而重之地数了又数,到底还是尽数安置回钱袋里,小心翼翼地系回腰上。
人也不是非要在屋子里睡觉的嘛,幕天席地也颇有几分游侠的风范。
他将斗笠盖在脸上,架着条腿,枕着半边胳膊,窝在舟里,睡得也一样香,只是这江上夜冷风寒,吹得人瑟瑟发抖,他不由得将衣领攥紧,试图多拦些风免进里头作乱。
正值半梦半醒间,却觉刮皮的风少了大半,他扒拉下斗笠,眯着眼睛望见船尾一个人影,头顶着一轮月亮,不声不响间,却将他买的好酒喝了大半,空了的酒坛子横七竖八地放着,河边的浮浪撞来,登时有个稳不住身形,骨碌碌地自船尾滚到船头,停在他的手边。
偷喝偷得光明正大,一点不避着人。
阿树爬起身盘腿坐着,揉着头发四下张望一圈,没瞧见另一个人影,当即愕然地看过去,“不是吧,你还真把人送走了?”
“……不然呢?”寇骞摇了摇手中的酒坛,听得一点微弱的水声,故而仰起头,让残余的酒液顺着瓶口淌进他的嘴里,待最后一滴都流干的时候,他恹恹地把空坛子扔开,去抓边上的新酒,再揭红封。
“我还以为你装装样子就算了,结果来真的,弄得现在后悔都没地儿哭去,”阿树当真是恨铁不成钢,气不打一处来,忿忿不平道,“你不是喜欢那小娘子喜欢得紧么?就不知道抓把劲,哄得人留下来?”
“留下?留哪?白原洲么?”寇骞垂下眼睫,去看漆黑的河面,倏尔自嘲地牵动嘴角,“白原洲是什么地方,她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
“一群黑户、隐户、逃奴、逃犯汇聚的地方,吃喝靠偷,金银靠抢,一辈子漂泊水上,至死不可上岸。若敢偷渡,轻则刺配充军、罚为劳役,重则酷刑加身、当街问斩。”他顿了下,一根根松开在酒坛上攥至发白的手指,轻嗤一声,“……我怎么能留她、怎么敢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