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身体不适
93身体不适
四个女人走在最前面,四个男人走在最后面,一前一后,欢声笑语不断。
杨熙的老公陈闻斌目前在一所学校担任数学老师,跟杨熙的性格非常相似,自来熟,情商高,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三言两句就能把像萧城这座“冰山”给融化,有他在,不用担心男人们之间没话说。
秦霜的老公汪泽则跟她完全相反,是个腼腆害羞的性子,文静斯文,看上去白白净净的,别人问一句他才能答一句,有时候问得多了,耳朵都能完全红透。
眼看男人们聊起来了,女人们都放下了心。
“我原本还担心你家那位不好相处呢,现在看来反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杨熙笑眼盈盈地嗔了林爱云一眼,其实也不怪她这么想。
因为见面不多,平时也没有认识的机会,所以只能靠少有的碰面进行判定。
但他们每次见又都是在萧城开车过来接林爱云的时候,他喜欢穿深色的衣裳,一张俊脸不说话的时候凶痞得很,远远看去,跟个罗刹似的。
再加上偶尔在旁人那里听到的一些传闻,杨熙自动就把萧城归于不好惹,不好相处的那一类人去了,这次要一起来爬山,她还暗暗忐忑了许久,结果这次近距离接触了一番,发现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东西被推回来,萧城也不觉得窘迫,四两拨千斤将话化解掉,“迟早都要见面的,不用客气。”
“是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张文华没再推辞,准备等会儿回去过后让林爱云再还给他。
“是。”萧城眼神坚定,语气自然又理所当然。
正巧这个时候服务员敲响门打断了话题,一道又一道的菜肴被端上餐桌,全是各种大菜,鸡鸭鱼肉凑了个完全,可以说是现下招待顶顶贵客的规格。
萧城趁着空挡,将一个盒子递给了林爱云,语气宠溺:“给你的。”
林爱云无奈笑道:“我要什么见面礼啊?”
“大家都有的,你也要有。”萧城漆黑如墨的眼眸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像是能将人吸进去似的,眉梢带笑,笑容醉人。
她的心跳变得急促起来,颊边染上一层绯红,直到小腿被狠狠踢了一脚才回过神,对上张文华警告的眼神,林爱云忙把盒子收好放到手边的空位置上,只是时不时还要看上两眼以求心安。
接下来的餐桌上大部分时间都是萧城在说话,林爱云在一旁附和,被“收买”的林文康也会插话,并且越聊越觉得这个姐夫对自己胃口,呸呸呸,还不是姐夫。
“多吃点儿这个,天热消暑。”
“排骨你最喜欢吃了,这家的味道还不错。”
萧城招呼着众人,最多的还是照顾林爱云,他手长,就算和她中间隔了一个林文康也不妨碍什么,给她夹菜添茶,做的那叫一个手到擒来,习以为常。
张文华全程话少,但是却将一切尽收眼底。
萧城这个小伙子绝对是在长辈面前最讨喜的那一类人,长相身形没得说,放在人群里也是出挑的那个,嘴甜爱笑,行为举止大大方方,懂礼貌知进退,出手阔绰,面对长辈有原则有底线,顺从听话但是也有自己的逆鳞。
比如说一旦涉及到他和爱云的关系和未来,那是半分都不肯退让。
在相处过程中,对爱云也是呵护有加,平常男人哪会给女人剥虾,挑鱼刺?但他会。
或许是个良人。
想到这儿,张文华握紧了手中的筷子,一切都好,可距离终究是个问题,她能不能堵对方会一辈子如此充满爱意地对待爱云呢?
一顿饭,在场的人吃得各怀心思,好在没出别的岔子。
“我听说你打算结婚后将家中钱财都交给爱云管?”一片寂静当中,张文华突然出声直接开门见山问道。
此话一出,屋内竟是变得比之前还要安静。
萧城修长的手指搭在蓝白相间的瓷杯盖子上,沾染上些许茶水水珠,泛着亮晶晶的光,他含着笑意的眸子波澜不惊,收回手,坐得愈发端正,缓缓点头称是:“是,没错。”
“口说无凭,我希望你能拿出诚意来。”张文华端坐在椅子上,声线中听不出多余的情绪,但是熟悉她的林爱云和张文月都看出来了,这是在对萧城进行考验。
如果他能拿出她承认的“诚意”来,那么这桩婚事她就能点头。
眼见张文华松了口,林爱云喜上眉梢,与此同时也为萧城捏把汗,这个年纪的他估计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刁难”,不知道他会如何做,但是她也相信他会成功说服她的家人。
萧城从没有让她失望过。
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他从决定娶她开始,就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她的父母也会是他的父母,她的亲人也会是他的亲人。
顺着她的视线,那里只站了一个人——江堰。
脑海中不由想起一件事,前世萧娟虽然看上去美艳大方,但是却外热心冷,对一切事物都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一生未嫁,无儿无女,不住在萧宅,而是单独住在外面。
对此林爱云问过原因,但是萧娟闭口不提,萧城也不愿意说,她只隐隐知道这一切跟一个男人有关,但是很早就去世了,好像就在萧娟二十岁的生日当天出了意外,所以这件事对她打击很大,甚至很长时间都一蹶不振,花了很多年才渐渐走出来。
而江堰,前世林爱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听说过他,虽然有可能是之后没在萧城身边工作了,但是也有可能……
所以,萧娟心中早逝的白月光该不会就是他吧?
如果是的话,既然她知道大概的时间线,林爱云想帮萧娟和江堰避开这一难。
离意外发生的时间还早,林爱云便先将这件事抛在脑后,拉着萧娟一起进屋试嫁衣,后者算是第一次来南方的乡下,对一切都感到好奇,左看看右看看,精力旺盛。
“我哥还准备了婚纱,等回京市办酒席的时候就穿。”
这个年代能穿上婚纱西装的新人都是有钱有势的家庭,不光是因为婚纱和西装本身价格高,还在于这时大家的接受程度,普通人家结婚,男的穿件中山装,女的穿件红色衣裳,就算了不得了,哪儿还会去追求在洋人间流行的衣着。
中式的嫁衣准备起来太过繁琐,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再加上近年来除糟粕,反封建闹得沸沸扬扬,根本没几个人敢在风口浪尖上跳舞,所以一开始林爱云就被迫放弃了这一风格。
这次在村里办的婚席,嫁衣就选了低调一些的款式,是萧城在询问了她的意见后,专门让萧娟在京市找有名的裁缝做的,微微修身的款式中带着一些中式旗袍的味道,穿在身上很合适。
大红色的长裙,腰身收紧,一排白色珍珠排扣,裙摆点缀几朵马蹄莲,旁边还有一对暗纹鸳鸯,象征虔诚,永结同心,吉祥如意。
林爱云将编成辫子的长发散下来,然后又让萧娟帮忙全部盘起来,别上同套的红色发饰,然后又换上有点儿后跟的小皮鞋,算是大功告成,只要办酒席当天上点胭脂就完美。
“嫂子,你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