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苏浅月留在了江家
少许后,江风和沈雨薇再次回到厨房。
“我爹真是...”
江风很无奈。
要知道,叶天宏不是别人,他是自己的亲外公,父亲的亲老丈。
作为女婿,在老丈面前不都应该展现自己最帅气的一面吗?
但父亲的表现‘呆萌,呆萌’的。
这里的呆萌绝对不是褒义词!
沈雨薇猜到了江风在想什么,笑笑道:“江风,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优秀啊。会写歌,很能打,还懂经商,还长得帅,还会哄女孩子。我们大部分人都只是凡人。”
“雨薇姐,你可不是凡人。会唱歌,性格好,还很漂亮。最重要的是,还怀了我的孩子。”江风笑笑道。
“油嘴滑舌。”
沈雨薇顿了顿,面露忧虑。
“怎么了?”江风又道。
“我妈和你爸...”
“放心好了。我爸年少时代的确喜欢你妈,但你妈又不喜欢我爸。就算我爸贼心不死,他也没机会的。”江风道。
他知道沈雨薇在担忧什么。
“我就是担心我妈...”
话没说话,沈母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
“我怎么了?”
“啊,没什么。”沈雨薇赶紧道。
沈母也没再说什么,她看着江风,又道:“江风,你去陪叶老他们吧,我和雨薇来做饭。”
“这哪能让你下厨啊...”
“怎么?虽然你和雨薇没有领证,但雨薇怀了你的孩子,我也算是你的准岳母吧?”
“那必须算。”
“那为什么还要这么生分?我不是你的家人吗?”
这话让江风和沈雨薇内心都咯噔了一下。
“江风,你去陪叶老他们吧。”这时,沈雨薇又道。
江风知道沈雨薇要与她母亲摊牌了,外人不便在场,于是点点头就离开了厨房。
在江风离开后,沈雨薇猛的看着沈宁道:“妈,你不会是想和军叔结婚吧?”
“不行吗?”
“当然不行!你们要是结婚了,我和江风怎么办?”沈雨薇道。
国家婚姻法规定,亲近不能结婚,也包括拟制血缘。
所谓拟制血缘关系有两种。
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另外,新婚姻法还规定,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柳知音和江风其实并不算是拟制血亲,因为两人父母结婚的时候,柳知音和江风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其实是可以在一起的。
只是,伦理上还是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一些小说网站的创作规范里也规定:继姐弟或继兄妹不管有没有抚养关系,都不能在一起。
如果沈宁和江父结婚了,那沈雨薇和江风,也不属于拟制血亲。
但肯定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沈宁没有说话。
沈雨薇沉默少许,最终又道:“算了,你抚养我长大也不容易,我不应该干涉你的幸福。如果你觉得嫁给军叔会幸福,那,我也祝福你,支持你。”
沈宁笑笑,她摸了摸沈雨薇的头,微笑道:“逗你呢。我并没有嫁给你军叔的打算。”
“真的吗?”
“你军叔现在依然喜欢贺红叶,我和有些人不一样,我可没打算与其他女人共享一个男人。”沈宁道。
“妈,你不会是在含沙射影我吧?”沈雨薇道。
沈宁白了沈雨薇一眼:“明人不说暗话,就是在含沙射影你。”
沈雨薇没吱声。
“哎,丫头,你说你图什么呢?江风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眼里只有你的少年了,现在的他眼里的女人太多了,你又不是找不到男人。真是...”沈宁忍不住又道。
“妈。”沈雨薇笑笑,又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选择的人生负责。而生下这个孩子,就是我深思熟虑后做出的选择。我,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