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5大野狼和七只小羊 - 本格萌童话 - 本田透 - 二次元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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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5大野狼和七只小羊

我的名字叫做大野狼,人称暴坊野狼。

由于我不小心生为大野狼,无论我走到哪里,森林里的动物们都怕得对我丢石头,并且处处排挤我。所以我没有朋友。啊啊,生为大野狼并不是我的错吧,我也想当小白兔或小山羊或是小猫咪啊。

今天早上我也是来到河边,用长长的嘴伸进水面咕噜咕噜喝着水。这是我每天的例行公事。虽然这样不太卫生,不过我没有人类那么灵巧,可以从井里头打水上来喝。

只是在我喝河水的时候,都会面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河面会映出我丑陋的脸。

啊啊,我不想看,我不想去相信。我的脸为什么如此恐怖又恶心呢。

这根本就是野狼的脸。不对,其实我的确是只野狼啦。

长长向前突出的低俗下颚、锐利凶恶的牙齿,加上小时候没有做齿列矫正,所以长得歪歪斜斜的。像是蛇一样细长黏滑的青紫色舌头,在朝着嘴边两侧长长裂开的粗俗口中不断蠕动。喔喔,我还真的是恶心透顶。毫不相称的鼻头上方,是一对看起来总是饥渴的血红眼睛,盖在眼睛上面的是薄到夸张的细长单眼皮,覆盖着脸的毛色则是棕色带着一些像是污渍的斑纹。啊啊,犯罪者,根本就是一张犯罪者的脸。

我每天早上都会在河边喝着水哭泣。凝视着我映在水面上的丑陋脸孔发出呜呜的哭泣声。连我的哭声都沙哑得像是世界上最丑陋的声音,宛如恶魔般的声音。

其实啊,我也想要生为小猫咪或是小白兔一样可爱的动物,让大家喊着“好可爱,好可爱喔”并且争相宠爱啊。

森林之神,我前世究竟是做过什么坏事呢……

啊啊,我是森林里的异端。只不过长得比较丑陋,走到哪里都被当成是瘟神。

大家肯定都衷心祈祷着我赶快死去。这是怎样,被害妄想症吗?要我改掉这种别扭的个性,活得更积极一点?闹够了没啊,你们这些混蛋!

我也有在努力啊,我也想试着成为一只要耍坏型的帅气野狼大叔。注意自己的打扮,学习可以受到欢迎的才艺,成为森林义工推行慈善事业,只要是“可以让其他动物喜欢我的努力”我全都做过!而且还做了好几年好几十年了!

可是却无济于事。

有着一双美丽大角的帅气公鹿,不管是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会被周遭的家伙们解释成好的方向,像是“公鹿先生真的是好棒的鹿呢”,而且受到欢迎。因为外表美丽所以受到动物欢迎。因为受到欢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让大家高兴。即使公鹿稍微做错事情,周围的动物们也会说“愿意为了公鹿先生做任何事情”并且出手帮忙。受欢迎真好呢。

我就完全不一样了。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周遭的家伙们解释成坏的方向,只会得到“野狼果然是野狼”这种评价。就算我当义工也会被说成“反正是想要吃小孩吧”、“明明是个坏人却还装好心……差劲透定的伪善者”还对我吐口水。连做善事都会被责骂了,要是不小心做错事的话,一定会在森林里头被五马分尸吧。其实只要我走在路上,就常常会被一群动物围起来痛打一顿了。

以前我曾经为了拯救一只被河水冲走的雏鸟,甚至差点赔上了生命。其实我也怕水并且不会游泳,不过在河里载浮载沉的小雏鸟实在太可怜了,所以我不顾一切跳进河里,用我大大的嘴巴咬起小鸟然后“咚”地扔上岸。

雏鸟得救了。不过看到整个过程的动物们却说:

“大野狼那个家伙想要吃小鸟呢。”

“所以才会受到天谴掉进河里的,活该。”

并且狠狠瞪着我。你们这些对小鸟见死不救的家伙。

啊啊,原来如此。因为这些家伙不肯承认自己是比我这个丑陋野狼还要卑劣的动物,所以才想尽办法把我塑造成一个坏蛋。

不对,这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无所谓。我难过的是连那只被我救起来的小鸟,居然也完全没有对我道谢,把头一撇就直接弃我而去了。

我并不是要他谢我。我是因为雏鸟太可爱了,所以才想要赌上生命去救他。可是这么做也太残酷了吧。

之后我没有获得任何的援手,就这么掉到了瀑布底下。

如果就这么死掉或许比较幸福吧,不过我就是身体特别硬朗,结果只有手脚骨折而已。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会帮其他的动物了。不过我也没胆顺其自然真的当个坏蛋,所以每天都躲在动物不会进入的森林深处,一个人孤单打发时间。

你们好好给我记住,我可不会每次投胎都是野狼啊。

如果你们下辈子生为丑陋的大野狼……在你们体会到被排挤的凄惨动物生活之前,劝你们还是赶快上吊自杀吧。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去死?

那还用说,当然是因为我没那个胆啊!

其实我……很没种的!我拥有一颗易碎的玻璃心,可怕的只有我的长相而已,其实内心是清纯的少女啊!偷偷告诉你,其实我唯一的专长是缝纫呢。

唉,总之现在就只是像个荒野一匹狼的样子,避免跟其他的动物接触罢了。只要不去跟那些觉得我很恶心很可怕很恐怖很讨厌要我去死或是呀呀叫的其他动物打交道,我就可以静下心来过着每天享受缝纫乐趣的安详生活。就算要我当个家里蹲的废柴也没关系,反正我根本交不到朋友,干脆一个人活下去就行了。只要我独自一人,我就可以当一个普通的“我”。只要没有那些断言我是“恶心大野狼”的家伙,就不会发生任何的问题,这算是我活这么久得到的一种智慧吧。

不过有一天,我不小心迷了路,来到了母山羊所居住的家旁边。

啊啊,啊啊,母山羊小姐,她正是我初恋的动物。

距离今天的二十年前,我还是一只就读猫头鹰博士所开设的动物小学的小狼,其实那个时候的我还以为我是一只狗。母山羊小姐总是坐在我旁边的草地上听着博士上课。她那高亢的咩咩声,以及嘴巴一直在动的样子实在超萌的!母山羊小姐实在是太可爱了。

一直以为自己是狗的我,某天鼓起勇气。

“我喜欢你!”

就这么对母山羊小姐告白了,其实那时候周围有很多动物小孩的说。听到我告白的母山羊小姐哭着大喊:

“好可怕,不要,我被大野狼看上了啦!”

然后逃进了动物群之中。

“狼?说我吗?我是狗啊!”

“虽然老师吩咐过不可以讲出来。不过既然当场看到你露出狼的本性想吃掉母山羊时,我们就不能坐视不管了。”

“没错没错,把这个想吃掉同学的家伙教训一顿吧!”

“不,我不是想要吃她……我只是喜欢母山羊同学……”

“所谓的狼啊,就是用这种借口吃掉动物的!”

“狼身上没有爱这个字啦!只是会吃掉其他动物的大坏蛋!”

“怎……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哇啊——!”

绝望的我忍不住大闹了一场。我用前脚打倒想要围殴我的动物们,用我大大的下颚咬他们,用后脚高高踢腿撂倒他们。许多动物都挨了我的反击,我却是毫发无伤。因为我的头很大所以不会脑震荡,并且因为对手太多了所以我没有余裕控制力道。我只是以不想死的决心在拼命。回过神来,许许多多的同学都躺在血泊里。幸好没有同学因而丧生,但我已经慌张地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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