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破杀 - 剑经 - 俞大猷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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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破杀

第3章破杀

破直杀有七:一步、闪腰打、二步、折脚、二步滚、二步、流水。

我扁身入深,此时不顾性命了,只两目认他胸前。棍上空,急穿上;棍下空,急穿上。

他大过枝小,直符指去一步;他小过枝大,我亦直符指去一步。

凡直符杀,不碍他棍尾。

我过枝小门,用盘山托亦可,用直符步亦可。

大哄过小,待他来小压,急过大剪杀,盖哄多则容易也。剪而后杀,则无后患也。中有顺势,须知之。

凡进杀,先软后硬,今后勿用打。

破高拦,务先顺牵,后剪杀(杀去待他,落即转),要知顺牵与剪不同。

杀在小门,待他来,即过大门,剪后杀,如小门先牵后杀之理。但须防他回头,牵他回牵,我又过去小门。

又曰盘山托、大折、过小。

直入打剪,他临手一杀;待他剪,然后过小门容易。

对棍,低入小门,一小揭小剪杀,或待变。

他累打揭,我对打,二步对手杀,大进待他打下,大剪或杀。

我大入,他过小门,我就坐进前脚,就他棍中滚入,然后大打进杀。

他滴水,我对他手慢慢指去,待他动,即坐脚,剪下进凿。

小门有揭,亦有大揭,与献花不同。

他坐低,我正好折过小门打。

凡将棍直指,慢慢侵入,待他动,欲打我,我就杀他;他欲杀我,我就进打他手。

何尝叫人勿打,要哄他,棍来就我打;或打他棍,着响一声,便可进杀。

何尝叫人勿杀,要哄他,棍开杀去,勿使他打着,方可杀深杀后,在大门即洗,小门即揭牵。

但凡接高棍,须防他盘山托,就坐下小剪。

他大门单鞭坐脚,直滚入杀;我折进前脚,过大门,直符杀他。

俯身揭,顺势剃,急接打,未知俱要习熟。

钯对刀,他入我四角,我四下不相粘,后手起,高杀(自思出),扁身中拦兼大僻(丁字步,要大僻);他起高,我就赶上剃(扁身中拦杀,要后手高,平胸去)。

他打来,我打去,他起我揭,务要小剃,又要累累押去,大亦然。手动时,即下定四步,门户方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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