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钻木取火 - 洪荒大圣 - 夜半汽笛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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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钻木取火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这只山羊精怪的心情,那就是:后悔!

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

非常后悔!

如果用八个字来形容,那就是:

我特娘的真滴惨啊!

一切悲惨的根源,都是因为遇到了这个人族青年。

几十吨的石头根本不足以砸死它,而且,石头的滚落速度也根本砸不中它,轻轻松松就能避开。

但,某大罗金仙陆峰,为了完成自己编导的电影,额不,为了利用好这只山羊精怪,打入人族内部,竟然强行把它一只可怜的小妖兽固定在原位。

发现石头砸不死之后,他竟然又自行使用法力,模拟出来石头砸落的样子,狠狠把当事人,不,当事妖兽砸成了肉饼。

事后,陆峰举起右拳,大吼一声:

“吼!我们成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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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峰就像一个学者一样,认真地对他们解释火的用途,以及,如何保存火种,用完的火千万记得熄灭,避免发生火灾。

首先,第一件事情,教会人族利用火种。

“对的,火可以取暖,也可以烧烤食物,还可以抵御危险,对我们这些比较孱弱的人族来说,是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

只是,利用这份崇敬,他可以做更多事情而已。

如果都生吃的话,好好捕猎采摘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种庄稼,又不好吃。

“这是一个木棍,这是一个木板,这是一堆干草,一定要选比较干燥的那种。”

就仿佛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花几百块钱买了个电动牙刷,却不给它充电,手动刷牙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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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简直了!

暴殄天物!

“就是这样,不停地旋转,木板上会被摩擦出来热灰,把这些热灰一点一点倒在干草上,积少成多!”

几天时间,陆峰就已经受到了姜氏部落全体人员的崇敬。

“这就是陆先生说的火吗?”此刻神农氏对陆峰的称呼已经成了陆先生。

噗的一声,一束小火苗烧了起来。

……

陆峰立刻往上加干草,很快,大火就烧了起来。

主要的事情有六件!

“我要是能嫁了这么英武的一个人,那当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啊!”讲完之后,陆峰让人去拿些肉来,穿根棍子放在了火上。

神农氏不禁觉得有些脸红,抹了抹嘴角的口水。

粟米去壳,生吃!

大豆去皮,生吃!

采摘的野果,捕杀的野兽,也都是生吃。

上至五十高龄的老太,下至十三四五的花季女孩,包括一些肌肉线条不那么凸显的男人,都冒出了这么一个想法。

山崖上顿时传来了震天吼声,人群兴奋,山羊精怪死不瞑目。

现在这些人地里种着庄稼,人竟然是吃生的东西。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陆峰又如法炮制,强行将其他妖兽“引”了过来,又全部杀死在这山崖下。

一大块肉烤了十几分钟,香味勾的四周人眼睛都直了,目光不停随着陆峰手里的烤肉上下移动。

此刻,陆峰蹲坐在地上,四周密密麻麻围了几百号人。

说着,陆峰把木棍按在木板上,开始转动。

……

当然,当第一勇士可满足不了陆峰的要求,陆峰过来这里,不单单是为了收获这些原始人族崇敬的。

“注意点儿,别打架!”有年长的族人高声呵斥那些年轻人。

也不知是哪里出现了错误,上次陆峰只提醒了女娲教导人族耕种,结果,这些人族就真的只学会了耕种,没有学会用火。

不久,香味就出来了。

人群里,所有的男人看向陆峰,眼中都满是崇拜,甚至是畏惧。女人看到他,眼中则冒出了小星星。

烤好之后,陆峰递给旁边的人,他们顾不得烫不烫,直接就往嘴里塞,顷刻之间就抢的一干二净。

围观的几百人纷纷后退两步,都被吓了一跳。

正所谓刀耕火种,耕地和用火应该是人们一块儿学会的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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