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到达京城在路上
第一百章到达京城在路上废掉周明盛之后,黎荞便没了大的牵挂。
但还有一个高志远。
虽然陶竹一直说高志远之所以去陶家提亲只是为了找人干活,但直觉告诉他,高志远盯上陶竹绝对别有用心。
但是,他和陶竹形影不离,连晚上睡觉时陶竹也得钻他怀里,只要他不抱着陶竹,那陶竹很容易惊醒。
这种情况下,他没法套高志远麻袋。
正大光明的打上门去,这更不行。
周明盛差点儿逼死黎春桃,他有正当理由上门找茬。
今年他家的红薯卖了不少钱,于是他买了辆牛车,又问徐瑛借了银子,然后带上他大哥和小弟入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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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瑛也会回应,不会敷衍,但当时徐瑛只是把沈画当表弟看,亲近不亲昵。
曾经日子不顺的黎春桃黎大忠,现在小日子都甜甜蜜蜜。其他黎家人的日子也都很好。
陶竹把铁炉子从牛车上拎下来,黎二山抱着装有菜刀、油盐等调料的铁锅,黎夏搬着小桌子、案板,三人去了河边。
徐家人过河拆桥的行径,让整个沈家都气得要死。
黎荞要看书,由他们三人做午饭。
况且,就算真遇见了人,那只需要一个人将脸遮起来藏披风里就成。
他只能收了心思。
为了一个高志远毁了名声,他没那么蠢。
陶竹顺着沈画的视线望了过去,忍不住出言安慰了一句。
黎荞不想变成近视眼,但会试在即,他只能见缝插针的读书,吃饭时,住客栈时,道路不那么颠簸时,总之,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
车队很快又动了起来。
他用一个大披风将他和陶竹包起来,这大披风是出发前陶竹特意缝的,帽子也很大,可以将他们俩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
现在三柳村不再是从前那个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外乡人的小山村,三柳村发展的这么快,村人的知识和眼界也得跟上。
庄家跟去首府时一样,庄文带了庄泉周芸庄园三人。
为了能有新鲜蔬菜吃,他拿黄豆生了豆芽,而且昨日路过一个镇子时他还买了猪肉,有肉有菜,完全可以吃卤面。
他一边把腿从披风中伸出去活动,一边伸出手圈住了陶竹的脖颈。
他能考上举人,徐瑛助他良多,感谢的话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此时他小小举子无力报答这份情谊,他只能记在心间,等有机会了再回报。
黎荞陶竹两人带的是黎二山和黎夏。
他嘴巴不由抿了起来,脸蛋上也全是不满。
他不想再当废物,他要改变。
午饭过后,黎荞回马车上看书,陶竹黎二山黎夏负责刷锅刷碗。
所以,对于平城的未来,黎荞也不担心。
在这种情况下,能有陶竹在,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张婶是他家的厨娘,他专门带上了。
“行。”陶竹笑着点了头。
孟月原本不想参加会试的,他根基真的太薄弱了,他觉得他此次能考上举人纯粹是走了狗屎运。
在野外比不得家里,现在是冬季,小风吹过来饭食很容易凉掉,所以他们速战速决,很快就吃完了饭。
车队一行人加起来,共有一百多辆车子,这些车子在平城-府城的官道上排成长队,迎着九月底的寒风去了府城。
黎荞的刻苦很容易感染到其他人,孟月徐瑛向他学习,也见缝插针的读书,他们俩年轻,身子撑得住。
徐家人太可恶了,非得挑他表哥读书的时候说话吗?不知道他表哥在忙正事么!
就像是现在,他和陶竹并肩而坐,他大手抓着陶竹冰凉的手揉搓了几下,然后拿出上好的羊脂膏仔细的涂抹到陶竹的手上,涂抹完了,这才与陶竹十指相扣,整个身子都歪到了陶竹身上。
他便将腿盘了起来,让黎荞枕着他的大腿。
他当时拒绝徐瑛,是他真的怕成亲,但徐瑛保证的那么好,还愿意立字据,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不甘心。
“醒啦?”
但是,黎荞徐瑛庄文都要参加会试,他便改了主意。
黎夏则是去切猪肉,他厨艺不如陶竹的好,他只负责干这些杂活。
沈画捋起了袖子。
“哇,我也想吃。待会儿咱们一起吃吧,张婶儿蒸了米饭,配菜是白菜炒腊肉。”
“我嫁给他是为了不留遗憾,若他以后待我不好,那我就与他和离,我又不是非得在他这棵树上吊死,柚哥是我榜样!”
这一觉睡的舒爽,昏沉的大脑清醒了。
除了红薯作坊,还可以做腊肉,村子里的玉米也供应望月楼,再加上平日里养鸡鸭卖给鸭货作坊,所以大家的收入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