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 人生乱套我睡觉 - 沈中鱼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一章酒过三巡,有男人借着酒意过来搭讪,他目光在袁秋柏身上来回游移,透着股令人不适的粘腻感。

眼前的人跟年少时相比变化太大,袁秋柏已经对不上他是记忆中的谁,男士香水混着烟酒气从他身上传出来,男人穿着价格昂贵的衬衫,挺着因为装满了酒肉,而微显臃肿的小肚腩,对袁秋柏笑眯眯道:“可以加个微信吗?我特别有钱哦……”

袁秋柏看着眼前油腻挑眉的男人,对视几秒后忽然想起他是谁,他是当时班里的体育课代表,篮球打得不错,课间总有人围在篮球场边远远地观望他。

这些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个抱着篮球意气风发的少年人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剩下这个略显油腻的成年男性。

那个年轻人不动声色地被人从这个世界上抹杀了。

袁秋柏不说话,男人就有些挂不住面子,刻意强调道:“不想加微信啊?不加也行吧哈哈其实我也没有很想要你的联系方式,笑死,我有别的安排忙得没时间约会的,说实话真的不想跟你聊天的,哈哈哈,笑死了不加行吧,你真的很装。”

袁秋柏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他脸上嘲讽的神情渐渐消散,男人意识到自己是在自讨没趣,讪讪地低下头打算离开。

“王英权。”袁秋柏逐字逐句地念出他的名字。

听惯了“王总”“王先生”一系列称呼,时隔多年再次像少年时代一样被人直呼名字,男人动作一顿,转过身时却露出一副“不出我所料”的神情,得意洋洋地说:“后悔了是吧,我告诉你过了这个村……”

“不是喊你,”袁秋柏淡琥珀色的眸子里倒映着曾经的少年人的影子,她静静地观察了片刻,等王英权十七八岁时的脸在自己记忆里也模糊起来时,才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事,你走吧。”

袁秋柏眸子里有轻微的嘲意和怜悯,王英权不敢细看,怕从那样的视线里察觉出自己的悲哀来,当然也不敢细想,以免失去糊里糊涂活下去的资格。

现在人压力大,在外面受了气,回到家喝个两瓶,睡一觉,依旧累,可是第二天还要像个没事人一样摆出一副迎合的笑脸来,王英权早已记不清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染上了去ktv点陪酒小姐的习惯,然而当他看她们为了自己的钱在昏暗的灯光下扭来扭去,挂着虚伪的笑脸阿谀奉承,他心里就痛快了,那一刻他会忘记自己为了生活忍的气吞的声,只感到奢靡又荒诞的畅快。

有权有势的人轻贱他,他不敢反抗,便去轻贱女人,时间久了便觉得全天下的女人都一个样。

既然做了世俗的婊/子,看其他人自然也都是婊/子。

吃完饭之后,同学们坐着又聊了一会儿,不久之后大部分人就要回家了。围坐在桌前的这些人里,有生活如意的,也有生活不如意的,生活如意的总会有意无意地提一提自己现在的生活;不如意的则借酒消愁,在饭桌上嘟嘟囔囔地低声骂几句,骂完就准备回家,回去继续自己平庸的生活。

袁秋柏一个个观察着他们,放在手边的电话响起来,周围的人起哄问:“看来有人查岗啊,男朋友打来的?”

袁秋柏因为这个称呼愣了愣,想起李易河一本正经说要在一起的眼神,垂下眸子轻轻地说:“嗯,是我恋人。”

周围的人错愕片刻,很快了然地笑笑,继续举杯喝酒。

无论是有钱有势的金融大亨,还是过着艰难生活的流氓乞丐,不管是眼高于顶的天之骄子,还是碌碌无为的普通人,他们脱去一天的疲倦,借着重聚的机会消散生活的压力,相互嬉闹调侃,今天结束以后再继续他们昔日的生活,最终都涌入众生的河流。

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李易河来接袁秋柏时简直像只开屏的雄性孔雀,他穿着一身挺括的西装,因为天气冷又披了件大衣,更显得他比例完美,贵气逼人。

李易河的造型是特意做过的,衣领微微敞着,眉眼带点漫不经心,嘴边勾着似笑非笑的弧度,恨不得把“花枝招展”写在脸上,见了袁秋柏就把自己身上的大衣披到她身上,高调地宣示主权。

在众人略有些呆滞和疑惑的目光注视中,袁秋柏默默牵着李易河的手回到车上。

李易河确认完聚会上的人没有一个人姿色胜过自己以后微微放心下来,看来没有人能动摇他在秋柏心中的地位。

“秋柏,你感觉今天的聚会怎么样?”他这时才故作大度地询问起来,但话里依然藏着点酸溜溜的意思,“虽然他们跟你一起上过学,但感觉也不是多重要的人,秋柏肯定都不记得他们了吧?”

“挺好的,”袁秋柏单手托着一侧脸颊,腿上还盖着李易河的大衣,她摸着衣服上起伏的纹路,轻轻说:“……有的人更清晰了,有的人变模糊了。”李易河注视着前方,想了一会儿,忽然冷不丁地问:“如果我在国内上学,我们是不是能早很多年见面?”

“提前见面有什么用呢?”袁秋柏目光温润地看向李易河,“那时候的我也不一定会喜欢你……”

“没关系,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李易河颇为自信地说,脸上透露出一种自小在爱里生长出来的从容。

袁秋柏目光专注地看向他,笑了一下说:“那时候的我虽然不一定会喜欢你,但是肯定会嫉妒你。”

李易河奇怪地问:“为什么?”

袁秋柏不答,目光望向车窗外,沉默片刻后说:“我刚开始在李叔身边工作的时候,感觉他像一座山,跟我想象中父亲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你妈妈也很好,很温柔……我从五岁开始就在幻想有个乔阿姨那样的母亲,她会在我做错事的时候声音温柔地安慰我:没事的,囡囡,谁都会犯错的,没关系……”

在李鹏举发现她之前,袁秋柏跟着袁春燕住在最乱的那条街区,要不是义务教育阶段不需要花费太多钱,袁秋柏可能上学都难。

那时候袁秋柏才十二三岁,身体刚刚开始抽条,饭怎么吃也吃不饱,晚上饿得睡不着,袁春燕只有一个孩子,不知道这个年纪孩子的食量变化,还是按照以前的数给她生活费。

袁秋柏不论发生什么事,一概不会主动向袁春燕说,她怕袁春燕觉得自己麻烦。

街区乱,法律在这片地区成了无人在意的东西,初中的知识对于袁秋柏而言太过简单,她在放学以后的大片空白时间里给自己找了个在饭馆端盘子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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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正式的合同,这里连能证明雇佣关系的字据都没有,干一个月统共才发几百块钱,现金结账,雇佣童工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在这片街区里没有人在乎。

小袁秋柏发工资那天,拿到了皱皱巴巴的三百六十四块钱,有零有整,那时候还是冬天,天冷了,袁秋柏想起家里见底的护手霜,还有偶然瞥见的袁春燕皴裂的手,走向百货超市,仔仔细细地计算比较过之后,袁秋柏买下了最贵的那双手套。

手套花了一百二十元,小袁秋柏收好剩下的钱,将手套揣进怀里,脚步不自觉地轻快起来,被烫伤的手、磨出的茧子、端盘子时受的气似乎都不重要了,她现在只想回家,考虑着要怎么样才能把手套不动声色地送给袁春燕。

走过漆黑的小巷时,袁秋柏看到黑暗中火光一闪而过,越是走近,烟味越重,她低着头想要快速经过,赶紧回家,却被小混混一把拉住了胳膊。

说是小混混,其实也就是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但是对于当时的袁秋柏来说确实是抵抗不了的大人,这些小混混刚刚才在餐馆里吃过饭,看到老板给袁秋柏发了工资,这才故意堵上她。

她那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拗着一口气,死活不愿意把钱交出去,随后自然而然地被人痛揍了一顿,钱最后还是被抢光了,袁秋柏将手套紧紧护在怀里,但是依旧被抢出去。

他们拿着手套互相看了看,冷嘲热讽地说:“我当什么宝贝呢,就这?”

说完就将手套砸到了一声不吭趴在地上的袁秋柏身上,一边商量着用刚抢到的钱去做些什么,一边走了。

小巷里的地面上还有前一天晚上下的雪,雪花早已化作了泥泞的脏水,里面泡着燃尽的烟蒂,手套从袁秋柏身上滑落下去,沾上泥水,也变得脏兮兮起来。

袁秋柏捡起手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了家。今天袁春燕回来得早了些,简单炒了两个菜,咬着烟,看到袁秋柏又将烟掐灭。

“回来了?”她问,见到袁秋柏身上脏兮兮的泥水和脸上的伤口时,袁春燕顿了顿,皱起眉头问:“怎么回事?”

“没什么,回来的路上摔了一跤。”袁秋柏低着头,声音平静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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