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这个是我的
既然要说高中时候的事就不得不提一下我和老妖之间的事,我说过,我和老妖的感情是打架打来的,那个年代,cp还只是分开的两个字母,如果把我和老妖放在现在的学校里的话,我想我和他一定是学校里最闪亮的一组cp。我虽然和老妖算是邻居,但其实一直是在不同的学校,他是令人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乖宝宝,而我则一直是大院里的混世魔王,学校里的小霸王。
直到高中我才和老妖有幸分在了一个班,起初我们也只是同学,但那一天后,我们之间的感情得到了升华。
,高二分部也有认识的人,所以进学校开始我就没怕过谁。
那个年代,正是nba进入中国市场和《古惑仔》再度热炒的年代,篮球和打架自然也就成了我们那个年纪高中男生课外生活的主旋律。
在我们学校里,称霸篮球场你就称霸了整个学校,所以抢夺篮球场就成了实力的体现。
我记得那天,天气很热,热到让人不自觉地暴躁起来,我在球场上肆意挥洒着我的青春,享受着四周女生的尖叫。
而隔壁的半个篮球场,老妖和几个我们班的老实人正在投着篮,虽然技术拙劣但他们乐在其中。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几个高二拿着球走了过来,看了看已经被人占满的球场,他们选择了老妖他们。
为首的一个平头说道,这个平头在学校里有点名气,叫什么我忘了。
其他几个老实人都很识趣的走了,只有老妖似乎不想走,他说我们先来的,凭什么要我们走,你们想玩可以加你们一组。
当时我站在旁边着实被老妖的天真所折服了,平头也不说话,直接拿球就向老妖砸了过去,虽然没砸中,但也是气势十足而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滚!”
老妖站在原地,傻里傻气,依旧一副老实孩子的模样,“凭什么?”
平头似乎又好气又好笑,直接说不管他,我们打我们的,接着就直接拿球进场,那几个高二的真的就无视老妖在球场上打了起来。
我本以为老妖会丧着脸就这么走了,没想到他竟然也无视了那群高二的,自顾自地拿着球在那投了起来。
几分钟后,那几个高二的似乎忍受不了了,平头抢过老妖的球就丢了出去,我看见老妖咬了咬牙跑出去,拣起了球,回来,继续投,球再被丢,他又捡了起来,再被丢……
老妖的执着让我看得发愣,说实在的,我以前一直觉得他只是个窝囊废乖宝宝,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他也是个不肯服输的家伙,他的执着让我刮目相看。
平头显然认识我,说话的语气也有所缓和,“林森,这关你什么事?”
而我也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说出了一句被人耻笑三年的话。
“这个男人,是我的!”
我自知说错了话,脸上瞬间火辣辣的,该死,为什么“这个男人是我罩的”怎么说成了“这个男人是我的”?
一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了,没有人接茬,所有人也都看着我,一秒后,球场上爆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也从那一天起,杨天羽成了我的死党,变成了现在的老妖,我不知道老妖变成如今这样我是否应该负上一定的责任,但老妖后来的不学好抽烟打架,的确是受我的影响。
而如果老妖没有变成我的死党的话,我想也不会有我和韦敏那档子事。
韦敏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那时候的她和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那时候的她扎着马尾戴着一副眼镜,基本不怎么说话,似乎每天就只知道学习,一副书呆子的样子。
似乎好学生的形象总会让人觉得好看一点,韦敏虽然一副刻板死读书的模样,但我们班几个闷骚的老实人也会背地里议论她漂亮,说实在的,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也就比普通的女生漂亮一点点而已。
其实那时候的我对女生根本没有兴趣,一心只想着玩,但那时候正是懵懂的年纪,荷尔蒙分泌过盛的时期,不少人都对爱情抱着美妙的幻想,所以搞对象这种事自然也就成了一种很时尚的行为。
那时候和我一起厮混的基本都有个小女朋友,或许是人有我有的心理,也或者是为了甩掉和老妖搞同性恋的帽子,我和老妖说得找个女朋友,不然太丢脸了。
俗话说,找对象,找不到对象找同学。
老妖建议我从自己班的女生下手,最后一合计,也就韦敏看得过去也还没有对象了。
其实那时候我基本没和韦敏说过话,在我印象里她唯一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是:林森,你的数学作业没交。
但就是这样,我还是决定追韦敏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所谓的面子。
我不会追女生,老妖更不会,问了好几个厮混的兄弟,也不记得是哪个王八蛋给了我两个建议:一送吃送喝;二,上下学接送。
就这样,在高二那一年我对韦敏展开了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追女生行动。
我一连五天,每天一大早我就往她的书桌里塞满了零食,还放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林森赠,然而每天她都把零食分给了四周的同学。
看这招不行我就用了另一招,接送上下学。
一连两个星期,我每天一大早在她家小区门口等她,放学的时候跟着她一起走,然而她却依旧不领情,甚至当我透明的,无论我是在她前面后面还是并排走,她愣是一句话也没和我说过。
最终老妖给我出了个主意,写情书。
这种费脑细胞的事的确是挺难的,只不过难不倒我,情书的内容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把周杰伦关于爱情的歌词东拼西凑写了满满一张纸,用信封装好塞进了韦敏的抽屉里。
我满怀希望地等着,然而第二天韦敏仿佛没有这件事一般,依旧冷酷对我,视我为空气。
在学校里几乎没有什么秘密,我追韦敏这件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校园,我那些厮混的兄弟也当着面调侃着她为林嫂。
但不知为什么,就在我给韦敏写情书不久后,有一个关于韦敏的传闻在学校传开了,说韦敏和她妈妈一样,是出来卖的,还绘声绘色地说在一个夜晚我和韦敏在学校图书馆的女厕里什么什么了。
我那时年轻气盛,也最讨厌别人诬陷我,我根本没做过的事就安在我的头上岂不是找死?况且还那么说我追的女生,放这个消息出来的人真的是很j8,我不揍他还有面子吗?
我很快找出了散播这消息的真凶,隔壁班的一个胖子,名字我忘了,那家伙被我拉到图书管的女厕所里揍了。
我只记得那天我很愤怒,下手特别重,要不是老妖拉着我,那家伙的眼睛估计会被我打瞎了,也因为此,我被留校察看了,我爸那时候差点没把我杀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在我把那胖子揍了的第二天韦敏就转学了,据说去了外地,就这样,我的第一次追女生之旅也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我回到学校后在抽屉里发现了韦敏留给我的纸条,上面只有两个字,谢谢。
我当时不是很明白,这有什么好谢的,我打胖子完全是为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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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喂!”老妖把我唤回了现实,“想什么呢?”
我摇了摇头,看着台上的韦敏,说:“没……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