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再回皇城 - 我媳妇是魔尊 - 晚君宫倾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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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再回皇城

第二百三十四章:再回皇城

第二百三十四章:再回皇城

墨同诡在后面看着墨雷云越走越快的背影,也只得加快了步伐,追了上去,喊道:“阿云,别走那快,等等我。”

但他不喊还好,一喊出来。墨雷云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赌气,还是冒出来些迟来的逆反心理,总之墨同诡越喊,他就走得越快。

两人你追我赶的很快的就到了皇城的北门,两列官兵守在城门的两侧,检查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刚刚经历了一场瘟疫之后,皇城好似没有什么变化,好似那一场瘟疫不过就是一场梦般,依旧是车水马龙,人流不息。这里大兴王朝的国都,这里是天下皇权的所在,只要王国不倒,这里便是永远是贵族纸醉金迷的乐园,平民心中王朝强盛的象征。可如今也不过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如同那海上的泡沫一般,都不需要有人推手,只是等着太阳出来,便会彻底消散。

墨同诡往前走了两步,一把抓住了墨雷云的手,道:“这里人多,你肚子里面还揣着崽呢,小心磕着碰着了。”

墨雷云扭头四处瞧着,脸上很是兴奋,跟着哥哥走南闯北了这么些时间,他最喜欢的地方还是皇城。不外乎别的这里有这最多最多的美食,他最喜欢无论是冰糖葫芦还是叫花鸡,红烧肉还是桂花糕,只要皇城才能一次性全部吃到。

“哥哥,糖葫芦糖葫芦。”两人进城走了没有多远,前面便出现了扛着糖葫芦走街串巷的小贩。墨雷云生怕墨同诡会反悔,全力拉着墨同诡往小贩哪里跑去,一边跑还一边朝着小贩打招唿道。

小贩听到有人喊就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到叫他的是两个公子,那看起来要年轻的一些的小公子,长得粉雕玉琢的像是一个精致的瓷娃娃一般,是小贩这辈子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而另一个公子虽然长相周正端方,看起来像是读书之人,可身上透着股阴冷之气,仅仅只是看一眼便让人觉得打心底里不舒服。

小贩不知道会有这样的感觉,但下意思的不想去看墨同诡,那种感觉是从心底感到恐惧。

“我要十五根糖葫芦。”墨雷云开开心心的挑选起糖葫芦起来。

现在已经到了冬季,冰糖葫芦这个东西受众又多是一些小孩,很多人都更愿意让孩子吃一碗热热的粥或者汤,暖暖身子。所以冰糖葫芦在冬天并不怎么好卖,十五根糖葫芦,平时小贩要叫上一上午才能卖到这么多。而墨雷云一下子就要了这么多,很快小贩脸上就堆满了笑意,将心底的那丝不可名状的异感给抛之脑后。

墨同诡注意到了小贩的神情,眼神暗了暗,到底失去了蛟珠,他无法完全隐藏起自身的鬼气。

很快小贩便将墨雷云指到的糖葫芦,全部给取了下来,还看在墨雷云买这么多的份上,又送了他一根。墨同诡从怀里掏出些碎银子交给小贩,便将那一大捧的冰糖葫芦给拿在了手上。

“这下开心了吧?”这么多糖葫芦,墨同诡险些两只手都拿不下。

墨雷云正专心致志的舔着手中的糖葫芦,酸酸的山楂裹着冰糖,酸酸甜甜的简直就是墨雷云的最爱。

墨同诡看着他只顾着吃手上的冰糖葫芦,完全不搭理自己。心里忍不住的翻起酸水来,道:“阿云,你这有了糖葫芦吃,连哥哥都不理了。看来哥哥在你心目中的地位还不如一根糖葫芦,哥哥心里好苦啊!”

墨雷云正吃得津津有味,就连一点眼神也不愿意分给墨同诡,但还是愿意在百忙之中,随口抽出一句敷衍一下他,道:“怎么会呢!阿云最喜欢哥哥了。”

“……”墨同诡无语的简直想把墨雷云手上的糖葫芦给抢过来,只不过他两只手上现在全部都是糖葫芦,根本腾不出一只手出来。人无语到极致,又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真的会笑出来,道:“你说这话的时候,要是看哥哥一眼,哥哥都会相信的。”

但就这么两句话的功法,墨雷云已经吃完了一根糖葫芦,从墨同诡手中又抽了一根塞到嘴巴里。

看来墨雷云不吃完这些糖葫芦,根本就不会理他的。

墨同诡带着他在酒楼吃完饭之后,又去糕点铺子买了些他喜欢的糕点,便转身带着他进了皇城最大的戏楼,想要知道皇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戏楼这种汇集了三教九流的人之地,是最好的选择。

两人很快就在戏台下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了,只不过现在戏台上还没有开演,但台下却坐满了看客。

墨同诡不懂戏曲,也就听一乐而已。墨雷云有糖葫芦有糕点吃,只要不妨碍他吃东西,听什么东西都一样。

左边是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稚嫩,但眼里却流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精光,穿着最普通的灰色衣服,看得出家境不算富裕但也不愁吃喝,否则也不可能有闲钱来这里面听戏。右边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身上穿得十分的单薄,虽然洗得很是干净,但打了好几处的补丁,长得满脸横肉,正和一旁的人唾沫横飞兴高采烈的说着什么,看起来就不像是什么好人。

虽然世人经常说不要以貌取人,外貌美并不是真的美,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但长得好看的向来都是有先天优势,墨同诡心里一直在说不要以貌取人,但还是抓了一把花生瓜子递给旁边的少年,问道:“今天这是唱什么戏啊?台下这么多人?”

那少年的目光在墨同诡递过来的花生瓜子上停留了一秒,接着就看出了墨同诡身上的衣服价值不菲,以及一张他没有丝毫印象的脸,这是一个第一次来戏楼的新客,还很有钱。少年立马便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回了一个笑脸,接过了瓜子花生,却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问道:“这位公子,看起来很是面善,应该不是皇城的吧?是特意赶来看霖老板最后一出戏的?”

霖老板,墨同诡面露疑惑,不过看少年这样理所当然的语气。这个霖老板应该是在戏楼很有威望,但他对这些并没有什么兴趣,就道:“不是只是闲来无事来听听戏,不过小哥你是怎么看出我不是皇城的?”

那少年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看起来更加添了几分的亲和力,道:“我姓齐,单名一个耀字,我听公子的口音不像是皇城的口音,便由此猜测。”

齐耀继续道:“那公子不知道霖老板,却能够听到霖老板最后的一场戏,那还真是十分幸运啊!”

齐耀的话音刚落,戏台上便响起了锣鼓的声音。

将戏台下所以人的视线给拉了过去。

“这霖老板三岁学戏,十五岁便开始演角,这霖老板最最拿手的一出戏便是《白医仙》,而今天演的这场也是这出戏最后一场,白生被逼跳河,白日飞升的戏码。”齐耀讲解道。

“《白医仙》?”墨同诡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出戏。

齐耀道:“公子应该知道皇城外二十里处有条天白江吧?”

墨同诡点点头,那不就是河伯住的那条江吗?当初他也是被昭阳公主下令浸猪笼的那条江。

“相传啊!这白江便是那白生最后身陨之地,也是白生白日飞升之所。据说那白生在世时,其医术已经达到了极致,被世人尊称为医仙,凡是被其医治之人,无论是得了什么样的绝症,这白生都能够将其医治好。”

“那时候的一个大城的城主听说了白生医仙的美誉,但却觉得这不过就是夸大其词而已。便特意找了一个身患绝症的乞丐给白生医治,并对其说你要是治不好这个乞丐,你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庸医,你这样的庸医怎么配称之为医仙呢?但白生却是只用了一晚便治好了这个乞丐,第二天城主得知之后,偷偷的命人给那乞丐喂下了剧毒。一直等到那乞丐身亡之后,城主便带着乞丐的尸体去和白生对峙,将其沉入了这天白江之中。只不过上天有感于白生一生救人无数,便特许其飞升成仙。这故事也就这么口口声声一代一代的传承,后又被后人改编成了这出《白医仙》。”

河伯的医术确实是很了得,也确实是仙人,这个故事难不成是真的不成?

墨同诡摸着下巴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但一旁的齐耀却只是一笑而过,道:“这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事情,公子听听就好,不必放在心上。这些仙啊!神啊!妖啊!鬼的,只不过是一些虚言而已,是心中有愧者,是懦弱者自求安慰而已。这天下坏事坏人那么多,哪里见到过有上天主持的公道呢?”

“这鬼神之事,在下一向都是相信的。”墨同诡一只手撑着下巴,从墨雷云怀里拿了块桂花糕放在了嘴里。

此时,戏台上的戏已经唱了大半,墨雷云的冰糖葫芦早就已经吃完了,此时有些兴致缺缺。作者闲话:感谢伯乐9492239(9492239)对我的支持,么么哒!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请在连城读书上给我留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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