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第二天一早王龙早早的就从床上爬起来到处借钱去了,而蒋欣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决定给王龙一天的时间,也算是最后给自己一个机会,因为此时的蒋欣已经有了一条她不想走,但却只能去走的路了。
可就在王龙舔着脸和曾经的那些弟兄到处去筹钱的时候,这会儿的李斯却已经适应了油校的生活,小日子也开始变的有滋有味的。
通过这段时间的生活,李斯渐渐的喜欢上了校园生活,虽然油校只不过是一所普通中专,无论校区规模、学生人数都和李斯曾经念的那些大学没有可比性,但是没有学习压力的李斯,却发现原来学生时代会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
例如,图书馆里总会有一些漂亮而又恬静的小女孩在读着书,而这些女孩在发现有人偷瞄她的时候,虽然也会感觉到、甚至会脸红,但往往都会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你要是继续看下去的话,女孩十有八九会瞪你一眼,然后气呼呼的就走了。
例如,上课的时候别人听讲,你却坐在角落里看着杂书,哪怕这种土掉渣的言情小说看一眼就知道结局,但这并不影响你看起书来津津有味。
例如,每天食堂开饭的时候,穷学生一顿饭只能打一个素菜,而李斯却可以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三个肉菜,一边打着嗝,一边感受着来着穷学生的羡慕。
总之校园的生活就像是一个百宝盒,每当你把手里往里掏一掏,你总会发现几件特别有意思的事儿。
当然这前提是,你是一个有钱人,而且没有升学的压力!
而在前世,李斯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处于勤工俭学的状态,一边拼了命的学校、一边玩了命的挣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别说是在学校谈恋爱了,甚至都没有机会和女孩单独说上几句话。
偶尔遇到喜欢的班花和别的男生卿卿我我的时候,李斯虽然一个劲儿的暗示自己:只要好好学习,以后一切都会有的!
可实际上,当他真的有钱、有资源,可以好好活一把的时候,自己已然已经老了。
所以,当李斯在篮球场上打着篮球,潇洒的三步上篮,并且获得了几声女孩的尖叫声时,李斯才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
人就是这样,缺失的永远都是最美好的!所以对于前世的李斯来说,大学校园再好,那也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此时的李斯更是无数次想起一个词:出名要趁早!
是啊,一个人最美好的年纪也就是十多岁到二十多岁那十多年,如果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所以这段时间,也就坚定了李斯要考上中专、考上大学,在大学里体会前世所有没有体会过的生活的念头,哪怕自己错过一些挣大钱的机会。
不过相对于李斯这种过来人来说,同一期来学习的这些员工虽然年纪有大有小,但大多数人却一点儿没有感到享受,反倒是上了几天课后,一个个的开始抱怨连天。
人就是这样,当从校园走出来以后,尤其是那些本来就没什么知识素养的人,他们宁可去干点儿体力活,也不愿意在教室里上课。
反观李斯,他虽然对于油田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李斯却凭借着他极高的智商,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一本教材学的明明白白,而李斯除了感慨油田的东西确实太简单外,更多的则是感慨自己这个世界的自己记忆里与专注力着实是太强悍了。
时间一晃儿就过了一半,而李斯也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只不过相对于那些已经出去玩了好几次的老工人,李斯却从来没有出去乱搞过。
不过听那些工人偶尔闲聊的时候,李斯倒也多了几分好奇心,只不过前世作为医生的李斯,他多少是有些洁癖的,所以别说真刀真枪的弄俩下,就是去那种龌蹉的地方呆一会儿,估计李斯都会有些心理障碍的。
不过让李斯意外的是,毛大闽这小子虽然看起来最不像好人,但这哥们却从来没出去鬼混,甚至除了大花之外,这小子看到其他漂亮小姑娘也不上赶着说两句话,这倒是让李斯多少有些意外了。
而这天下午俩人刚刚下了课,李斯就被毛大闽拽到了食堂,不过最近李斯也算是和毛大闽混熟了,所以不愿意喝酒的时候他也就直说了,所以他倒是可以安静的吃会儿饭了。
“毛哥,我就纳闷了,这个学校那么多学生,你怎么就看上那个大花了啊?”李斯这时候一边吃了口菜,一边笑着问道。
“首先,丫头长得好看、其次,这丫头不经逗,她越是不高兴我就越觉得好玩!当然最主要的是,这丫头不是雏儿了,玩了就玩了,没有啥心理负担。”毛大闽喝了口酒,吧唧了一下嘴道。
李斯一听这话整个人都有点儿懵了,随后更是一脸诧异的问道:“毛哥,你没想和她长时间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