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第11章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1.两途小白狗很乖。
它刚到时雨家的时候,黑溜溜的眼睛看谁都是怯怯的,迈着小短腿小心翼翼地闻了一圈,吃了时爸爸用羊奶冲泡的幼犬狗粮,熟悉之后,它才慢慢活泼起来。
再后来,时不时还变得有点可爱。
时爸爸经常不在家,一般是时雨负责去遛它,时雨贪玩,有时候会拖一拖看完动漫再去,每当这时小白狗都会着急地摇尾巴,再跳起来亲亲时雨的手。第一次亲的时候时雨都被吓到了,后来每每如此,时雨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小白狗和孟朗一样是看着乖巧的闷骚型。
她自然是很吃这套的,觉得它是白色的小天使,遛狗也变得积极起来。
时爸爸还是很喜欢小白狗的,自己在家时间少,让小狗陪陪闺女似乎也不错。
真正产生分歧是在给小狗取名的时候。
时、孟两家聚在一起,以小白狗为圆心,围成一个圈,召开取名大会。
鉴于时雨喜欢动漫,正方孟爸爸认为应该叫《hellokitty》里的凯蒂,狗取猫名,温顺。
反方时爸爸认为应该叫《狮子王》里的辛巴,小白狗是只公狗,应该活得霸气。
然后两人围绕着小白狗取哪个名字好,争辩了近二十分钟,幼稚得像回到了童年时代,眼看要打起来,被负责准备会后餐食的孟妈妈拦住了。
孟妈妈看不下去,拿着炒勺从厨房出来,回头看着冒热气的电饭锅,问众人:“你们要开动物园吗?还猫啊狮子的,就叫小白,简单好养活,就这么决定了,散会吃饭。”
饭香飘到了客厅,孟朗和时雨纷纷以此起彼伏的肚子叫声表示对孟妈妈的提议予以绝对支持。
小白自此就在时家安了家。高媛媛给小白送上好几种磨牙玩具,沈慕也买了一个需要搭建的木制狗窝,然而相比于一直在和小白玩的高媛媛,沈慕就显得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注意力倒也不是在时雨那儿,而是在孟朗身上,自从上次篝火晚会得知孟朗不是时雨的弟弟,他的情绪就不太对了。这次从时雨家出来他让高媛媛先走,犹豫了一下,然后自己转身敲响了孟朗家的大门。
蝉松小区的花坛里种了很多淡粉色的波斯菊,第一次穿黑t恤的沈慕站在那里,手抚花瓣目光忧郁,像电视剧里大侠在等待着求而不得的爱人。
“爱人”孟朗手插兜地从楼门口走出来:“什么事?”
沈慕立刻切换了伤春悲秋的模式,很有气势地抬了抬下巴,指着孟朗:“我想过要不要给你下战书,想着太正式了不符合我性格。”其实是字写得不好看。
“再说我体育和学习都这么好,下战书简直就是欺负你嘛。”其实是都没把握比得过。
“可是呀,有些话我还是不得不趁这个机会说。”其实是在学校里孟朗都不搭理他。
沈慕沉默下来,发现这么说实在没有什么可信度,攥紧了手,挺身走上前。
背后是一片波斯菊花海,这个中二少年有着和动漫人物一样明亮的眼睛:“那就来比试看看吧。”
他说:“孟朗,和你这种注定进重点高中的人不一样,我从来不觉得成绩是多重要的东西,它只是人生很小的一部分。时雨喜欢戏曲,我喜欢画画,艺术和美都是人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
“我不会输给你的,在任何方面,终归我和她才是同一类人。”
2.女儿
孟朗上楼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虽然并不赞同沈慕现在画的画是大众所能接受的美,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没有直接打开自家大门而是转身去了时雨家。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停留在浅棕色地板上,此时小白和时雨一起趴在地上拼沈慕送来的木制狗窝。
时雨拼得不牢固,拼一块,小白用鼻子偷偷一拱就散架了;再拼一块,小白用爪子一拍又散架了。一人一狗“完美配合”,过了半个小时一块也没拼上。
时雨有点气馁,头枕在地板上准备放弃。这时,身后响起轻缓的脚步声。
孟朗绕过小白走到时雨身边,看着她沮丧的样子,笑了一下柔声道:“这么快就放弃了?”
“嗯。”时雨把木板一丢,躺在地板上把头转向孟朗,嘟嘴,“不然呢?试了这么多次也拼不好,跟学习一样讨厌。”
“不是一类人”这样的句子,从小到大不断有人在说,相比孟朗,时雨从小就不是一个很有常性的孩子,学习方面更是如此。自从初一月考成绩突飞猛进之后,时雨觉得有一次考试证明自己还很聪明就足够了,就再也没认真念过书。
孟朗一边拿起木板拼上去,一边对时雨说:“搭房子和学习是一样的,反复尝试,然后排除错误的选项。”
孟朗把小白这个“错误的选项”轻轻推远。
他的手修长干净,搭狗窝都自带一种气定神闲,狗窝很快就搭好了。
“你看,也不难。”与预料中的不一样,孟朗没有像平常一样嘲笑时雨一番,还心情很好地邀请时雨,“要不我们一起打游戏吧?”
时雨顿悟,哦,原来是换了种嘲笑方式。
小时候时爸爸刚买来这台游戏机,他们就争着玩,虽然时雨每每能以武力抢到第一个玩的权利,却总是在比分上输给孟朗。
孟朗想问时雨要不要打游戏呢?他看着她,手撑地身体渐渐前倾,可越往前身体就越没法控制地靠近,就在他的心快要跳出来的时候,门口忽然响起钥匙开门的声音。心脏的电波终于在剧烈波动后变成一条死寂的直线,他慌忙把小白举在两人之间,身体下意识后移。
时雨眨着大眼睛看着退后的孟朗,终于松开攥紧的拳头,她她……她刚刚眼花了吧?
时爸爸工作了一天从外面回来看到两个孩子和一只狗,笑得露出了眼角的大褶子,提起两袋蔬菜:“小朗也在呀,来尝尝叔叔做的菜!”
向来淡定的孟朗也抖了一抖,在小白的掩护下顺利逃回了家。
时家父女俩在做饭这件事上是祖传的不在行,相比时雨的直接放弃,时爸爸无论是在做饭还是在缝衣服上都有一种执着劲,却总是做不好。时雨能活这么多年真的很感谢孟妈妈和总是带好吃的过来的姥姥。
晚饭过后,时爸爸和时雨出去遛弯,天空是深蓝色的,像是蒙着一层淡淡的黑纱。
七月中旬的夜风还很凉爽,时爸爸和以前一样,佝偻着背,夹着小包,脚下踩着时雨送给他的黑皮鞋。
夜风很凉,两人一起走时爸爸挡住了风口,不知道是生意谈成了还是什么原因,他心情很好地和时雨讲了很多事。
像是他小时候家人逼他唱戏他不肯,等功底都快没了,被逼着练功劈叉,他告诉时雨他那时候管劈叉叫撕腿,时爸爸当时活生生撕出了很多眼泪。又说像是他太爷爷那会儿人们把捧唱戏唱得好的人叫捧角儿,就跟现在小女孩喜欢明星似的,给角儿撑场面送花送钱。遇到抗战,太爷爷就带动大家以戏救国,将戏改成激起人们斗志的唱词,然后带着粉丝抗战,遇上日本军官想听,不唱就让你混不下去,大家干脆不唱了找个乡下种地,比时雨现在喜欢的那些明星有力量有气节多了。
天南海北地扯,时雨也不管对不对都点头称是,她很喜欢这样和爸爸相处的小时光。
一直到最后,时爸爸忽然提到了平时不会提及的时妈妈。他说时妈妈跟他不一样,时妈妈从小就聪明听话,上大学的时候班主任会特意把她带回家给班主任的孩子补课。那时是包分配的制度,因为成绩优异校长亲自给她介绍去上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