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自己的光 - 喜欢你时天气晴 - 溯汀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5章自己的光

第5章自己的光

1.白菜

时雨对于小学最后的印象是六年级的秋天,某天早上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刚响起,班主任穿着秋季长裙走上讲台,敲了敲桌面,宣布第一节课不上了。欢呼声响彻全班。

如果你觉得是可以让同学随意去操场玩,那就太低估老师的道行了。

班主任的家在学校附近,这次可以不上课要付出的代价是:全班同学一起帮老师家运白菜。

那时候,东北冬天的菜市场可见的绿色蔬菜还不多,即使有,价格也会很贵,所以家家户户在冬天到来之前,都会买以车为单位的白菜回家。

那次是时雨和孟朗第一次在其他班级都在上课时,明目张胆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感觉当然是非!常!爽!

时雨胃口好吃得多,又爱运动,在这种体力活上向来都是一把好手,以前孟家搬白菜她也是最积极的那个。如今老师让每个同学搬一棵,我们时霸王真汉子一手一棵白菜,一人能搬俩,而且运得飞快。

她走到孟朗身边的时候,还假装一脸关心地问要不要帮忙。

六年级那年,也不知道是不是运动量很大的缘故,时雨已经长到一米六一了,而作为男生的孟朗才一米五三,要看时雨得仰视。他一直对这几厘米耿耿于怀,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挑衅。

面对质疑,孟虞姬夺过旁边同学手中的白菜,面色潮红,也吭哧吭哧搬了两棵。

天空是澄澈的浅蓝色,有一轮白白的日头挂在上面。灰色的道路两旁,卖玩具零食的小商贩都还没出摊,同学们手里搬着准备过冬的大白菜,像是森林里即将冬眠的动物收集过冬食物一样积极。

凉爽的秋风一吹,空气里是好闻的落叶味。

六年过去,时雨给将要到来的初中储存了两棵“白菜”,一棵是她二年级开始加入学校的声乐队,在老师的推荐下报了少年宫。

少年宫的老师偶尔会带着大家去本市各个开业典礼上演出。时雨也因此搬回来一个个赠品,像是书店的书、童装店的童装,甚至是粮油店的大豆油。虽然没有劳务费和奖状,却也终于不用再看着孟朗房间里的那一沓沓奖状那么眼红。

当然唱的歌都不是当下流行的,大多是掺杂一些戏曲元素,把奖状换成一朵朵挂在胸前的大红花也毫不违和的那种。

但是时爸爸很高兴,觉得时雨终于走上了演唱这个正途。

第二棵白菜是时雨五年级期末考的时候,得了两个双百一个98分的好成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再过一年就要离校,出题老师那次格外宽容,那年成绩出来的时候,好几个人都是全满分。

时雨看着自己的卷子,开心得不得了,终于可以不用嫉妒孟朗的一百分。当然更重要的是,爸爸答应她如果这次考得好,她就可以丢掉大大的随身听和磁带,给她买孟朗同款小巧的mp3。

时雨是第一个到达老师家的,等孟朗到的时候,她已经迈开腿跑去运第二趟白菜。

孟朗抱着白菜转过身,落叶在地面铺了一层,蓝天下那个穿着红色校服永远活力满满的家伙,故意踩着树叶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

她和小学校园此刻都在他眼前,当初还是忐忑地抓着爸爸的手走进校园的孩子,如今仿佛一眼就能看过六年时光变迁。

记得春天新叶蓬勃而出的时候,他和她在操场滑轮滑撞到一起都受了伤;夏天校门口透心凉饮料只要两毛钱一袋;秋天满墙壁的绿色爬山虎会不知不觉变成成片深浅不一的红色;冬天的雪永远下得很晚,而且永远停留在二〇〇二年。

哦,最后那个是时雨说的冷笑话,因为每年下雪她都一定会唱刀郎的那首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要晚一些。”

那个无聊的笨蛋,让他的小学生活变得吵吵嚷嚷的同时也变得色彩缤纷,丰富非常。他一点也不留恋这里,因为早就知道他们还会被分到一所初中,无论自己同不同意,她都还会再纠缠自己三年。

天晴日暖,未来可期。

2.分班

初中是按照片区分校,所以两人都在五中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可是报到那天,两人看分班大榜,心态却完全不同。

五中门口有一片淡紫色的丁香树,丁香树右侧就是一排通知栏。

时雨走进教学楼,看到分班榜前那一堆黑脑袋还是有些紧张的,榜上同小区里的包子余梁被分到五班,时雨顾不上舍不得,就转身继续投入看榜大部队中。她从小学毕业之后就一直在祈祷不要和孟朗分在一个班,所以在看了二十分钟,终于找到自己的名字,而且班级里没有孟朗的时候,她高兴得都要抱着旁边的陌生人跳起来,最后只是击了个掌。

时雨转身却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旁边的孟朗吓了一跳,对方看到那么高兴的她一下子黑了脸。

“为什么开心?”

时雨被问住了,不是因为问题难度太大,而是八百个理由中她不知道要先把哪个说出口。

还能为什么,他们俩从小就是被迫待在一起的宿敌,每分钟都在处于相看两厌的相处模式,抗拒对方时甚至会不喜欢与对方呼吸同一个屋子里的空气,现在终于有机会分开,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

还是……

时雨凑近孟朗,奸笑着碰了碰他的肩膀:“舍不得我呀?”

假期的时候,孟朗用了各种办法好不容易长了四厘米,可时雨出去晒晒太阳随随便便就长高了三厘米,折算下来,一米五七的孟朗还是比一米六四的时雨矮。

时雨低头看他时,更像看一个可爱的弟弟。

孟朗往后退了一步,没说话,把刚刚买的冰水放到时雨手里,看都不看她,一个人去找新教室去了,留下时雨握着手里的冰水站在原地不明所以:“我欺负他了吗?”

旁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脑袋,棕色的短发蓬松温暖,看起来十分好摸,他学着时雨的样子往孟朗的方向看:“没有吧。”

时雨这才发现周围一直有个看戏的观众,眯了眯眼睛,问棕毛男生:“你哪位?”

棕毛男生有点失望,故意学着孟朗刚才的表情,嗲声嗲气地说道:“你刚刚还跟我击掌了,转身就忘了人家……”

时雨身上起了一阵阵鸡皮疙瘩,她想知道现在的男生都怎么了?

棕毛男生叫沈慕,和时雨一样都被分到了二班,不故意做出那种表情、不故意恶心时雨的时候,还是很爷们儿的。

他比孟朗高出两个脑袋。

可能是从小和孟朗一起长大的缘故,时雨看到任何男孩的参照物都是孟朗。

孟朗的眼睛是桃花眼,右眼眼角有一颗泪痣,孟妈妈说有泪痣的人是因为上辈子常常哭。

而沈慕就完全相反,他的眼睛更像是小狗,整个人的五官也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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