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真能让人听话
王自在更是心中惊讶,这叶天宝不过十四五岁,但好像懂得不少,鸭子,角色扮演这类词都说得出来。叶天宝这个年纪,本来就是叛逆的年纪,这小子长大成年后,怕也是一位花花公子。身边女朋友,肯定不少。
甚至,王自在都怀疑这小子现在已经不是处男了。
不得不说,时代真的在进步啊。
王自在那个年代,十四五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都只能暗恋。写情书什么的,都不好意思。
就算两个人在一起,牵手都会脸红,亲嘴都会觉得恐慌,内心像是小鹿乱撞。
就拿王自在同叶青梧来说吧,当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十八岁,也是成年人了,但两人的关系也仅限于亲亲嘴,牵牵手。
要是换在现在的年轻人,怕是什么都会做,早就干材遇烈火了。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后浪秒杀前浪的时代。
“来了。”
叶青梧站起身体,前去开门了,王自在跟在她的身后。
门口,站着一位稚嫩的少年,少年五官长得挺好,模样也帅气,倒也是一位小鲜肉。少年正是叶天宝。
见房门打开了,叶天宝先是好奇地打量了一下王自在,随后戏谑地朝着叶青梧道:“这么久才开门,刚才在穿衣服吗?”
“不要乱说。你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还这么口无遮拦。”
叶青梧略微恼怒地开口。
“切,口无遮拦?我这叫随性,洒脱。放荡不羁你懂吗?我这性格,班上不知道多少女孩子排队追我。”
叶天宝一边说,一边甩了甩头发。还真是叛逆少年的形象。
“你!”
叶青梧不知道说些什么,想到王自在给的手枪,拿起枪,枪口对准了叶天宝的肚子。
“叶丑八怪,你干什么?拿一把玩具枪吓唬我啊。”
叶天宝哈哈大笑,一点都不害怕。
嘭。
下一刻,一声闷响传来。
叶青梧开枪了,一颗只有叶青梧能看见的子弹击中了叶天宝,随后消失不见。
中枪之后,叶天宝身体一颤,原本不屑的眼神,忽然变得恭敬:“姐,走吧,妈叫你好像是商量什么事情。姐,你走得动吗?不然,我扶着你。”
这突然的转变,吓了叶青梧一跳。她看着王自在,一脸不可思议。
王自在也装作惊讶地道:“真神奇,好像真有用!”说着,王自在小声地道,“你让这小子跪下舔你鞋子试试。”
“这……这不太好吧。”
但虽然嘴上这样说,叶青梧心里却雀雀欲试。
这个叶天宝,从小就没大没小,不然,让他舔鞋子试试?
想到此,叶青梧小声道:“叶天宝,给我舔鞋子。”
“遵命!姐,你的鞋子太漂亮了,我这就舔。”
叶天宝嘿嘿一笑,一脸兴奋地趴在地上,还真准备舔鞋子。
“算了,起来!”
叶青梧终究心软,立马叫叶天宝起来了。
“好的。姐,今后有什么吩咐,你尽管说,我就你这一个姐姐,弟弟现在长大了,一定会保护你!弟弟小时候不懂事,做了许多让姐姐伤心的事情,但弟弟保证,从今以后绝对不会让你伤心,今后有谁要欺负你,先问问我叶天宝同意不同意!哼,花都百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
叶天宝说话痞里痞气,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的。
但不得不说,听话手枪的确给力,它打出的子弹,似乎可以影响人的情感。
王自在其实一直很疑惑,系统到底是什么东西?
它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和秩序吗?
或者说,它是规则和秩序形成的灵体?
不然,它为何会有如此逆天的作用?
要是王自在拿着听话手枪,给世界首富打一枪……
哇哈哈哈。
只是想想,王自在就觉得兴奋。
这绝对是神器。
可惜,听话手枪只能使用一次,王自在虽然有些遗憾,却并不后悔。
因为人的感情,无价!
王自在其实看得出来,尽管叶青梧感觉到委屈,但她还是爱着叶天宝,因为她就这么一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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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叶天宝虽然在家里经常欺负叶青梧,但在外面,叶天宝却很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