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绿》(10)
第十四章《老舍又是一年芳草绿》(10)出口成章
从汉语本质上看,它也是言短而意长的,每每凌空遣字,求弦外之音。这个特质在汉语诗歌中更为明显。五言与七言诗中的一联,虽只用了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却能绘成一段最美丽的图景或道出极其深刻而复杂的感情,既简洁又有力。
人物不打折扣
常有人问: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故事,为什么写不好或写不出人物?
据我看,毛病恐怕是在只知道人物在这一故事里做了什么,而不知道他在这故事外还做了什么。这就是说,我们只知道了一件事,而对其中的人物并没有深刻的全面的了解,因而也就无从创造出有骨有肉的人物来。不论是中篇或短篇小说,还是一出独幕剧或多幕剧,总要有个故事。人物出现在这个故事里。
因为篇幅有限,故事当然不能很长,也不能很复杂。于是,出现在故事里的人物,只能够做某一些事,不会很多。这一些事只是人物生活中的一片段,不是他的全部生活。描写全部生活须写很长的长篇小说。这样,只仗着一个不很长的故事而要表现出一个或几个生龙活虎般的人物来,的确是不很容易。
怎么办呢?须从人物身上打主意。我们得到了一个故事,就要马上问问自己:对其中的人物熟悉不熟悉呢?假若很熟悉,那就可能写出人物来。假若全无所知,那就一定写不出人物来。
在一篇短篇小说里或一篇短剧里,没法子装下一个很复杂的故事。人物只能做有限的事,说有限的话。为什么做那点事、说那点话呢?怎样做那点事、说那点话呢?这可就涉及人物的全部生活了。只有我们熟悉人物的全部生活,我们才能够形象地、生动地、恰如其分地写出人物在这个小故事里做了什么和怎么做的,说了什么和怎么说的。通过这一件事,我们表现出一个或几个形象完整的人物来。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做出这样的一点事,说出这样的一点话。我们必须去深刻地了解人。知道他的十件事,而只写一件事,容易成功。只知道一件,就写一件,很难写出人物来。
在我的几篇较好的短篇小说里,我都用的是预备写长篇的资料。因为没有时间写长篇,我往往从预备好足够写一二十万字的小说里抽出某一件事,写成只有几千字的短篇。这样的短篇,虽然故事简单,人物不多;可是,对人物的一切,我已想过多少次。于是,人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能够表现他们的不同的性格与生活经验。我认识他们。我本来是想用一二十万字从生活各方面描写他们的。
篇幅虽短,人物可不能折扣!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地、有头有尾地叙述一个人物的全部生活。在短篇里,我们是借着一个简单的故事,生活中的一片段,表现出人物。我们若是知道一个人物的生活全部,就必能写好他的生活的一片段,使人看了相信:只有这样一个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一些事。虽然写的是一件事,可是能够反映出人物的全貌。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说一说。在我把剧本交给剧院之后,演员们总是顺着我写的台词,分别给所有的人物去作小传。即使某一人物的台词只有几句,预备扮演他(或她)的演员也照着这几句话,加以想象,去写出一篇人物小传来。这是个很好的方法。这么作了之后,演员便摸到剧中人物的底。不管人物在台上说多说少,演员们总能设身处地,从人物的性格与生活出发,去说或多或少的台词。某一人物的台词虽然只有那么几句,演员却有代他说千言万语的准备。因此,演员才能把那几句话说好——只有这样的一个角色,才会这么说那几句话。假若演员不去拟写人物小传,而只记住那几句台词,他必定不能获得闻声知人的效果。
人物的全部生活决定他在舞台上怎么说那几句话。是的,得到一个故事,最好是去细细琢磨其中的人物。假若对人物全无所知,就请不要执笔,而须先去生活,去认识人。故事不怕短,人物可必须立得起来。人物的形象不应因故事简短而打折扣。只知道一个故事,而不洞悉其中人物,无法进行创作。人是故事的主人。
文病
有些人本来很会说话,而且认识不少的字,可是一拿起笔来写点什么就感到困难,好大半天写不出一个字。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面大概有许多原因,而且人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现在,我只提一个较比普遍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与文风有关系的。
近年来,似乎有那么一股文风:不痛痛快快地有什么说什么,该怎说就怎说,而力求语法别扭,语言生硬,说了许许多多,可是使人莫名其妙。久而久之,成了一种风气,以为只有这些似通不通、难念难懂的东西才是文章正宗。这可就害了不少人。有不少人受了传染,一拿起笔来就把现成的语言与通用的语法全放在一边,而苦心焦思地去找不现成的怪字,“创造”
非驴非马的语法,以便写出废话大全。这样,写文章就非常困难了。本来嘛,有现成的字不用,而钻天觅缝去找不现成的,有通用的语法不用,而费尽心机去“创造”,怎能不困难呢?于是,大家一拿笔就害起怕来,哎呀,怎么办呢?怎么能够写得高深莫测,使人不懂呢?有的人因为害怕就不敢拿笔,有的人硬着头皮死干,可是写完了连自己也看不懂了。大家相对叹气,齐说文章不好写呀。这种文风就这么束缚住了写作能力。
我说的是实话,并不太夸张。我看见过一些文稿。在这些文稿中,躲开现成的字与通用的语法,而去硬造怪字怪句,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可见这种文风已经成为文病。此病不除,写作能力即不易得到解放。所以,改变文风是今天的一件要事。
写文章和日常说话确是有个距离,因为文章须比日常说话更明确、简练、生动。所以写文章必须动脑筋。可是,这样动脑筋是为给日常语言加工,而不是要和日常语言脱节。跟日常语言脱了节,文章就慢慢变成天书,不好懂了。比如说:大家都说“消灭”,而我偏说“消没”,便是脱离群众,自讨无趣,一个写作者的本领是在于把现成的“消灭”用得恰当,正确,而不在于硬造一个“消没”。硬造词,别人不懂。我们说“消灭四害”就恰当。我们若说“晓雾消灭了”就不恰当,因为我们通常都说“雾散了”不说“消灭了”——事实上,我们今天还没有消灭雾的办法。今天的雾散了,明天保不住还下雾。
对语法也是如此:我们虽用的是通用的语法,可是因动过脑筋,所以说得非常生动有力,这就是本领。假若不这么看问题,而想别开生面,硬造奇句,是会出毛病的。请看这一句吧:“一瓢水泼出你山沟。”这说的是什么呢?我问过好几个朋友,大家都不懂。这一句的确出奇,突破了语法的成规。可是谁也不懂,怎么办呢?要是看不懂的就是好文章,那么要文章干吗呢?我们应当鄙视看不懂的文章,因为它不能为人民服务。“把一瓢水泼在山沟里”,或是“你把山沟里的水泼出一瓢来”,都像话,大家都能说得出,认识些字的也都能写得出。
就这么写吧,这是我们的话,很清楚,人人懂,有什么不好呢?实话实说是个好办法。虽然头一两次也许说得不太好,可是一次生,两次熟,只要知道写文章原来不必绕出十万八千里去找怪物,就会有了胆子。然后,继续努力练习,由说明白话进一步说生动而深刻的话,就摸到门儿了。即使始终不能写精彩了,可是明白话就有用处,就不丢人;反之,我们若是每逢一拿笔,就装腔作势,高叫一声:现成的话,都闪开,我要出奇制胜,做文章啦,恐怕就会写出“一瓢水泼出你山沟”了!
这一句实在不易写出,因为糊涂得出奇。别人一看,也就惊心:可了不得,得用多少工夫,才会写出这么“奇妙”的句子啊!
大家都胆小起来,不敢轻易动笔,怕写出来的不这么“高深”
啊。这都不对!我们说话,是为叫别人明白我们的意思。我们写文章,是为叫别人更好地明白我们的意思。话必须说明白,文章必须写得更明白。这么认清问题,我们就不害怕了,就敢拿笔了;有什么说什么,有多少说多少,不装腔作势,不乌烟瘴气。这么一来,我们就不会再把做文章看成神秘的事,而一种健康爽朗的新文风也就会慢慢地建树起来。
越短越难
怎么写短篇小说,的确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自己就没写出来过像样子的短篇小说。这并不是说我的长篇小说都写得很好,不是的。不过,根据我的写作经验来看:只要我有足够的资料,我就能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它也许相当的好,也许无一是处。可是,好吧坏吧,我总把它写出来了。至于短篇小说,我有多少多少次想写而写不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仔细想过了,找出一些原因:先从结构上说吧:一部文学作品须有严整的结构,不能像一盘散沙。可是,长篇小说因为篇幅长,即使有的地方不够严密,也还可以将就。短篇呢,只有几千字的地方,绝对不许这里太长,那里太短,不集中,不停匀,不严紧。
这样看来,短篇小说并不因篇幅短就容易写。反之,正因为它短,才很难写。
从文字上看也是如此。长篇小说多写几句,少写几句,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短篇只有几千字,多写几句和少写几句就大有关系,叫人一眼就会看出:这里太多,那里不够!写短篇必须做到字斟句酌,一点不能含糊。当然,写长篇也不该马马虎虎,信笔一挥。不过,长篇中有些不合适的地方,究竟容易被精彩的地方给遮掩过去,而短篇无此便利。短篇应是一小块精金美玉,没有一句废话。我自己喜写长篇,因为我的幽默感使我会说废话。我会抓住一些可笑的事,不管它和故事的发展有无密切关系,就痛痛快快发挥一阵。按道理说,这大不应该。
可是,只要写得够幽默,我便舍不得删去它(这是我的毛病),读者也往往不事苛责。当我写短篇的时候,我就不敢那么办。
于是,我总感到束手束脚,不能畅所欲言。信口开河可能写成长篇(文学史上有例可查),而绝对不能写成短篇。短篇需要最高度的艺术控制。浩浩荡荡的文字,用之于长篇,可能成为一种风格。短篇里浩荡不开。
同时,若是为了控制,而写得干干巴巴,就又使读者难过。
好的短篇,虽仅三五千字,叫人看来却感到从从容容,舒舒服服。这是真本领。哪里去找这种本领呢?从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最要紧的是知道得多,写得少。有够写十万字的资料,而去写一万字,我们就会从容选择,只要精华,尽去糟粕。资料多才易于调动。反之,只有够写五千字的资料,也就想去写五千字,那就非弄到声嘶力竭不可。
我常常接到文艺爱好者的信,说:我有许多小说资料,但是写不出来。
其中,有的人连信还写不明白。对这样的朋友,我答以先努力进修语文,把文字写通顺了,有了表现能力,再谈创作。
有的来信写得很明白,但是信中所说的未必正确。所谓小说资料是不是一大堆事情呢?一大堆事情不等于小说资料。所谓小说资料者,据我看,是我们把一件事已经咂摸透,看出其中的深刻意义——借着这点事情可以说明生活中的和时代中的某一问题。这样摸着了底,我们就会把类似的事情收揽进来,补我们原有的资料的不足。这样,一件小说资料可能一来二去地包括着许多类似的事情。也只有这样,当我们写作的时候,才能左右逢源,从容不迫,不会写了一点就无话可说了。反之,记忆中只有一堆事情,而找不出一条线索,看不出有何意义,这堆事情便始终是一堆事情而已。即使我们记得它们发生的次序,循序写来,写来写去也就会写不下去了——写这些干什么呢!所谓一堆事情,乍一看起来,仿佛是五光十色,的确不少。
及至一摸底,才知道值得写下来的东西并不多。本来嘛,上茅房也值得写吗?值不得!可是,在生活中的确有上茅房这类的事。把一大堆事情剥一剥皮,即把上茅房这类的事都剥去,剩下的核儿可就很小很小了。所以,我奉劝心中只有一堆事情的朋友们别再以为那就是小说资料,应当先想一想,给事情剥剥皮,看看核儿究竟有多么大。要不然,您总以为心中有一写就能写五十万言的积蓄,及至一落笔便又有空空如也之感。同时,我也愿意奉劝:别以为有了一件似有若无的很单薄的故事,便是有了写短篇小说的内容。那不行。短篇小说并不因为篇幅短,即应先天不足!恰相反,正是因为它短,它才需要又深又厚。
您所知道的必须比要写的多得多。
是的,上面所说的也适用于人物的描写。在长篇小说里,我们可以从容介绍人物,详细描写他们的性格、模样与服装等等。短篇小说里没有那么多的地方容纳这些形容。短篇小说介绍人物的手法似乎与话剧中所用的手法相近——一些动作,几句话,人物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当然,短篇小说并不禁止人物的形容。可是,形容一多,就必然显着冗长无力。我以为:用话剧的手法介绍人物,而在必要时点染上一点色彩,是短篇小说描绘人物的好办法。
除非我们对一个人物极为熟悉,我们没法子用三言两语把他形容出来。在短篇小说里,我们只能叫他做一两件事,可是我们必须做到:只有这样的一个人才会做这一两件事,而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偶然地做了这一两件事,更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作这一两件事。即使我们故意叫他偶然地做了一件事,那也必须是只有这个人才会遇到这件偶然的事,只有这个人才会那么处理这件偶然的事。还是那句话:知道得多,写得少。短篇小说的篇幅小,我们不能叫人物做过多的事。我们叫他做一件事也好,两件事也好,可是这点事必是人物全部生活与性格的有力说明,不是他一辈子只做了这么一点点事。只有知道了孔明和司马懿的终生,才能写出《空城计》。假若事出偶然,恐怕孔明就会束手被擒,万一司马懿闯进空城去呢!
风景的描写也可应用上述的道理。人物的形容和风景的描写都不应是点缀。没有必要,不写;话很多,找最要紧的写,少写。
这样,即使我们还不能把短篇小说写好,可也不会一写就写成长的短篇小说,废话太多的短篇小说了。
以上,是我这两天想起来的话,也许对,也许不对;前面不是说过吗?我不大会写短篇小说呀。
谈简练——答友书
多谢来信!
您问文字如何写得简洁有力,这是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远古至今,中国文学一向以精约见胜。“韩潮苏海”是指文章气势而言,二家文字并不泛滥成灾。从汉语本质上看,它也是言短而意长的,每每凌空遣字,求弦外之音。这个特质在汉语诗歌中更为明显。五言与七言诗中的一联,虽只用了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却能绘成一段最美丽的图景或道出极其深刻而复杂的感情,既简洁又有力。
从心理上说,一个知识丰富、经验丰富的人,口讲问题或发为文章,总愿意一语道破,说到事物的根儿上,解决问题。
反之,一个对事物仅略知一二的人,就很容易屡屡“然而”,时时“所以”,敷衍成篇,以多为胜。是的,心中没有底者往往喜欢多说。胸有成竹者必对竹有全面的认识,故能落墨不多,而雨态风姿,各得其妙。
知道的多才会有所取舍,找到重点。只知道那么一点,便难割爱,只好全盘托出,而且也许故意虚张声势,添上些不必要的闲言废语,以便在字数上显出下笔万言。
这么看来,文字简练与否不完全是文字技巧的问题。言之有物极为重要。毛主席告诉我们: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看,“多快好省”有多么现成,多么简单,又多么有力!
的确有力:照这四字而行,六亿多人民便能及早地脱离贫困,幸福日增。背这四字而行,那就拖拖拉拉,难以跃进。这四个字是每个人都能懂的,也就成为六亿多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语言。可是,这四个字不会是毛主席随便想起来的。随便想起来的字恐怕不会有顶天立地的力量。这四个字是毛主席洞察全局、剖析万象的结果。它们不仅是四个字,而是六亿多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的四条架海金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