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7月:校园之星(2)
第192章7月:校园之星(2)
我走上街去看。“敌人打进来了,你,拿上这把枪,跟着那几个人一起守住前面那栋楼。”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塞给我一支步枪和一些子弹,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
“可是,可是为什么呢?”我问。
“为什么?是男人不是,这难道这不是你居住的城市吗?难道你不应该保卫它,就像保卫你的妻子吗?现在,到那栋楼前去。”
我第一次知道,这座城市也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它似乎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包容的,有生命力的女人,这女人与我的联系是如此之紧密,我是她的丈夫,更是她的儿子,虽然我的生命只有一天,但我可以在这一天里去爱她,就像我对珍妮一样。
感觉虽美,可我却实在是不会打仗的人。我看见无数的子弹,它们在一瞬间向我涌来,我瞬间感觉信息的洪流经过我的大脑,这些子弹就像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概念飞向我脑中,在我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扑向我的身体,重重地打在我前方的一块玻璃上,用裂痕制造出一个美丽的图案。
蝴蝶。
我看着这个有点像蝴蝶的图案。它是一个电信号,正飞速奔跑在我的神经系统里,从视神经到大脑,经过无数轴突和树突,汇入我的灵魂,然后顷刻之间被分析被计算得出确切无疑的结论!
蝴蝶。
教授的弦的音乐和神父的话在我的脑海中会合,形成一种神秘的源流,我突然想到,书上说有一种奇迹叫蝴蝶效应:亚马逊雨林中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可以成为遥远国度里一场飓风的源头。那些弦、那些微小的东西开始在我脑中震动,我努力拿出自己最激烈的情感——为什么我只能有一天的生命?世间的美好我得到了多少?我的愿望不比别人少,可我只有一天去实现,那么多东西可以被我创造,自己能享用的又有多少……我感到强烈的电流经过我的大脑,整个神经系统在强烈的疑惑中短路,头脑里只剩下一片白色。
当我在废墟中醒来时,雨水默默地淋在我脸上。
几小时以后,我生命的尽头,珍妮才通过她的手指告诉我,敌军逃跑了,一种说不清是什么的巨大能量袭击了他们几千米外指挥部里的所有设备,使它们变得混乱不堪;前线敌军的无数先进武器装备都被丢弃——其中的电脑芯片全部都烧煳了。
再次感觉到风的吹拂时,一切都变得清凉,我可以肯定,我的神经系统已遭受了严重损伤。
在我余生的几个小时中,我平添了一种后悔,我后悔没有好好听珍妮的歌,她开车时曾哼过一段,当时我觉得很好听。如今我的耳朵已经完全聋了,我唯一的旋律,被我献给了我的城市,我一天的母亲。我也后悔没有花更长时间去凝视她的脸,我现在的世界里没有光也没有影像,就连现在几点了,也只能让珍妮在我的手上写字。我脑中的最后一个形象是那只牵强的蝴蝶,再往前是那些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敌人。
好了,我要收尾了,因为盲人写字实在是太困难了!
首先是感谢,感谢教授、神父,还有那些送给我狗和马的朋友,谢谢你们充实了我唯一的一天。
然后我要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狗我的马,主人陪不了你们了,主人把你们留给女主人了,愿你们和她相处愉快。
对不起,赌场老板,如果不是我需要钱,我一定不让你损失那么多。
对不起,敌人们,如果不是你们想要入侵我的城市,我一定不会弄坏那些电脑。
对不起,珍妮,我是真的爱你才娶你的,没有明天,我们还有来世。毕竟,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条弦,总有一条弦能让我们相谐。
亲爱的自己,你终会醒来,但愿那神秘的旋律不再与你相随。
最后,提醒你,如果你的那个时代可以让人永生,希望你不要去尝试,除非你已经于一个雨天里,在身边发现了一个像珍妮一样的女人。
自己
2058年4月2日
后记:
喜欢上《科幻世界》是在五年级左右,是爸爸推荐给我的,爸爸是《科幻世界》的忠实读者,从杂志创刊不久一直读到现在。爸爸说读科幻小说可以培养人的想象力,其实科幻也是科学的一部分,是对大家都不知道的东西的合理猜想,所以才吸引人看。我很赞成爸爸的说法,因为读了很多此类杂志,我的作文在班里一直领先。我喜欢自己的风格,不喜欢模仿别人,更不愿意背范文去套题,杂志里有那么多的好文章,它们的风格都不一样,关键是要有想象力。
上个月老师布置作文,我突发奇想,设想把一个人的生命浓缩在一天里,这样我们才更能发现生命的本质,而且我一直觉得弦理论特别神秘且非常诱人,于是我就写了这篇《一日》。当时写得很粗糙,我觉得不出彩,就搁下了。
后来爸爸鼓励我改一改,说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一开始我不想改也不会改,可是一想到写好了可以投给《科幻世界》,就有可能印出来,也许还可以配插图,就觉得特别兴奋,我真得很想看到我写的人物被画出来的样子,于是就有了第二版。虽然依然显得幼稚,但与第一版比起来已经是天壤之别了,也更接近我的最高水平。后来我又做了新一轮修改,填补了一些当时被忽视了的小漏洞。当我觉得已经尽了全力之后,就去投稿了,结果居然真的被采用了!可见虽然我只有十三岁,但只要用心,我也可以成为科幻小说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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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维佳】
小雪说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关于时间的可逆与不可逆性思考,人类已经进行了数千年之久,但直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证据表明流逝的光阴能够重现。时间对于所有生命都是宝贵的,在不舍昼夜的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是微不足道的蜉蝣。
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的寿命正变得越来越长,这就容易让人产生某种错觉,忽视时间的流逝,蓦回首,方惊觉“功业未及建,夕阳忽西流”……也许,只有当自己化身为一只蜉蝣之时,才能真正体会到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一日》便是这样逆向反思,讲述一个“蜉蝣人”的一生的故事。故事通过假想一个只能活24小时的变异人极其短暂的一生,在四千来字的篇幅里展现了一个人完整的人生轨迹,营造出“白驹过隙,人生如梦”之感。让人诧异的是,这样一个需要一点阅历和人生感悟的故事,竟然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之手。这个就读于北京育才学校创新中心的孩子,自幼喜爱看书,阅读量很大,看的书也比较杂,这正是科幻小说创作所必需的。小作者在叙事手法的选取上也比较聪明,以书信体为表达途径,用内心独白的表达方式展开叙事,是代入感比较强的选择,能带给读者较强的感染力,也很适合讲述这样的故事,可以在很短的篇幅里有选择地重点叙事但又保持故事的完整性。十三岁……看来作者平时很注意利用时间学习,没有虚掷光阴。可能正是因为作者懂得时间的可贵,才能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