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向公司讨个说法
在家休息了五六天,每天也就是陪孩子玩耍玩耍,陪刘丽娟和父亲说说话,聊天的内容也无非是一些家长里短。范蠡一字不提看守所的事情,这要是以前,肯定会滔滔不绝的炫耀,或者诉苦。
男人一旦变得成熟了,话也就少了,那叫稳重和一字千金。
闲暇时,范蠡会看那本《易经》,文言版的,范蠡出事后,一直放在家里。并且,范蠡一边看,一边还用儿子的铅笔在白纸上写写画画。
画的图案,父亲范建明看不懂,刘丽娟更是看不懂。
这个让自己爱过又恨过,又再次爱起来的男人,不但越来越令人捉摸不透,而且竟然有点神秘了。
在这五六天,除了大舅和三姨家的表哥过来看过范蠡,就是张雷、司琴夫妇了,张雷夫妇带着自己的儿子,几乎每天过来一次。
两家相隔不到二十公里,开车的话,很快的。
每次过来,都是陪着范蠡说说话,喝喝酒。
张雷知道,范蠡现在最需要的,是心里被关心和被疏通。
可战神范蠡,并不是心里有了障碍,而是在盘算着下一步该如何走。
凭自己2500年前的生意经验,在现在这个社会,也是可以做出一番事业的。
年代不同了,但是经商的经验是一样的,一代商圣,那不是吹出来的。
司琴和刘丽娟变着花样做各种好吃的,两个善良的女人,眼里只有老公和孩子们。
说实话,司琴不是长得特别漂亮那种,但是绝对都是贤妻良母型的,自从结婚后,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了自己的老公。
男人在外面拼搏,最需要这样的女人。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绝对有一个成功的女人。
其他的,比如同学、朋友等等,也有不少约范蠡的,毕竟,县城那一战,可是一战成名,让认识的人都对范蠡刮目相看。
范蠡都拒绝了,此时的范蠡,正思考着如何走出自己的第一步。
第六天的时候,范蠡给律师打了电话。
赵明博接到范蠡的电话时,正好刚参加完客户的开庭。
赵明博是张雷帮助范蠡请的律师。
寒暄几句,无非是感谢找律师之类的话。
然后范蠡话锋一转,问:“我记得,劳动法有规定,在员工被刑拘但是还没判刑期间,公司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吗?”
没今世的范蠡身为副总,确实有过这样的记忆。
赵明博想了想,然后答道:“确实是这样的。”
“《华夏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愧是专业律师,马上就打开另一部手机,看着微信收藏里面的劳动合同法清晰的念着。
“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也就是说,在刑拘后,还没法院判决之前,公司只能暂停你的职务、停发工资等,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怎么了,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了?”
“是的,出来后才了解到,公司在我进去当月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
“那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情况我们见个面,我帮你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
这本不是赵明博分内的事情了,赵明博只接了范蠡重婚罪的活儿。
但是赵明博知道帮忙请他的张雷是个不小的老板。
是老板,就会有经济纠纷,说不定哪天就能帮上忙,自然,丰厚佣金会少不了的。
“好的,那谢谢赵律师,我们明天见好吗?”
赵明博的律师事务所在县城,也是本县唯一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县城离范蠡也就三十多公里,见面也算方便。
当然,范蠡出车祸的时候,自家的那辆小车是报废了,只能靠张雷了。
正好张雷一会过来,把这事给张雷说下。
范蠡心里已经有了谋划,决定要起诉红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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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需要先和公司协调赔偿,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起诉到法院。
我要的可是起诉到法院。
想起宋锋,想起夏媛媛,再想起这天赐的良机,范蠡自己对着自己笑了笑。
毕竟,既然回不去2500年前的时代,那就要用今世的范蠡好好干一番事业。
范蠡在给律师打电话之前的那个晚上,用《易经》给自己算了一卦。
在范蠡是上将军的那个年代,无论打仗,还是婚娶、出丧等等,都是用《易经》的方法起卦的。
三枚铜钱,按照《易经》的方法,摇出六爻,一看竟然讼卦。
对于《易经》,在被刑拘之前,范蠡就一直研究,不仅仅是喜欢,还有现实的需要。因为无论是同事,还是客户,喝茶时闲聊时开业时,甚至就连自己的大学同学聚会时,都会聊聊《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