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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悬疑世界·桃符声魅》(6)

写作者厮杀

昭2014年8月,天涯帖子《一千种活下去的方法》突然爆火,72小时之内引发疯狂转发,战火迅速燃至微博,总点击率竟逾千万。各家书商迅速锁定了作者id——镇魂歌,这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看样子是红定了。

然而经多方查问,“镇魂歌”其人竟杳无音讯,有好事者悬赏人肉此人,不想帖子竟突然停止更新。一片好评变成一片骂声,各种分析贴甚嚣尘上,众网友心急火燎,期待下文。

不久,突然有一名id为“招魂幡”的网友现身爆料,此文是作者2007年的旧作,并且早已停更,根本就没有结尾。原因是当年作者“镇魂歌”突然入院,病因不详,至今未愈。

于是这群傻瓜又在一窝蜂地人肉“招魂幡”,真吵。

此时此刻,“招魂幡”就坐在我身边的窗台上,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我再一次注意到他的瞳孔和别人不一样,是淡黄色的,像只野猫。

“李昼,够了,你想烂肺么!”我伸出手掐灭他的烟头,明灭的烟火在我的指纹上发出噼啪的微响,李昼扭扭腰身,厌恶地躲开了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被破坏的指纹,又看看他,发现他也在盯着我。

“昼,能不能想开点,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候去认他,一百张脸都丢不够。”

李昼紧紧拧起眉头,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从窗台上跳下来,顺势撑着我的脑袋揉了一把,我苦心抓好的发型就这么被毁了,现在的我就和他一样,顶着一头鸡窝一样的头发,顶着一模一样的一张衰脸。

李昼是我的双胞胎哥哥,或者弟弟,连我们的爸妈都糊里糊涂的。我叫李夜,比他稍微聪明一点的那个。

李昼是从小被嘲笑到大的那一个。爸妈不喜欢他孤僻的性格,同学们觉得他活像个鬼,他喜欢的女孩儿被他吓得报过警,只有我,知道他的好处。

邋里邋遢的李昼其实是个很美的人。我说的美不是指相貌或者打扮之类,我说的美在灵魂里。他发呆、看书、或者自言自语的时候,骨头缝儿里就有一种寂静的狂热散发出来,惊心动魄。每次我接近他的时候,都怕自己会死于这种看不见的大火。

李昼让我明白,这个星球上真的有内在的美,可惜没用,这个时代不承认内在的美。

所以我一直很重视自己的形象,鞋子要非常干净,头发要抓得像样,白衬衫必须一天一洗,别看是男的就不能化妆,稍微来一点点,其实不错。

有对比才有差别,如此一来大家更加厌弃李昼了,我以此为乐,我带着他,逼着他进入我的朋友圈子,和我的朋友见面,让越看越多的人认识他、了解他、嘲骂他。

我一直想杀了他,不知道为什么。

李昼一直活得很用力,他生命有点儿过于顽强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他甚至开始可以露出很明朗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像白昼一样,我所有阴暗潮湿的想法都被晒得行将枯萎。

这一切都是因为“镇魂歌”。

2007年8月底,《一千种活下去的方法》开始连载,李昼好像是唯一的读者。那天李昼第一次兴高采烈地来找我,逼着我看这看那,给我讲这个北漂乐队的故事,津津乐道他喜欢的人物。看着他那么高兴,我觉得很痛苦。我骂了他,连着帖子作者一起辱骂,而李昼,最后居然出手打了我。

他居然敢。

既然是他挑头儿,我没必要客气,我掐着他的脖子,把他的头往墙上撞。他狠狠踹我的腰、捏我的眼睛。最后我们的脸、我们的胳膊、我们的全身都青一块紫一块的,李昼的唇角甚至流了血,像夏天的花朵一样绚烂的血,我看着很刺眼。

我们在房间的两端半躺着,彼此仇视,我突然觉得他也很想杀死我,就像我打从出生就特别想杀了他一样。

最后李昼突然站了起来,对我伸出手:“夜,陪我去看‘镇魂歌’,我想要他给我签名。”

我啼笑皆非:“不可能。”

“夜。”李昼低下头,突然脸红了,有点结巴,“你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我一起出去玩的人。”

我们逃了学,逃票坐上了一辆残破的绿皮火车,民工的脚臭味儿和嗑瓜子的声音弥漫了整个车厢,李昼的睡脸冻得发紫,我用仅有的大衣温暖他,虽然作用不大。

第二天黄昏,我们抵达了黑龙江边陲的小镇,我从来不知道,东北的秋天居然也这么冷。

小镇很荒凉,衰草连天,暮色四合,晚霞照在李昼的脸上,格外凄美,格外明媚。我知道李昼一定不敢问路,便随便抓了个路人开问。

是个大婶儿,她看了一眼纸条,突然在肢体上远离了我。

“93号?你们要去脑外啊?”

“嗯……啊,对。”我不知道什么是“脑外”,就随便答应了一下。

“前面,就前面。”大婶儿扫了我一眼,又眯起黝黑的眼皮盯了李昼好几眼,表情戒备又嫌恶。李昼的脸都被她盯红了。大婶儿却好像比我们更羞涩,含糊指了指就快步跑开了,是跑,不是走,我心里顿时觉得非常恶心。

“你到底交的什么朋友?”我质问李昼,李昼却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荒草深处,天越来越黑,我觉得有点儿冷,停住了脚步。李昼突然回过头,抓着我的手腕,拉着我深一脚浅一脚的继续走,那姿势不像找人,倒像个小小的基督,背着十字架前行,艰难朝圣。

当最后一丝阳光没入群山的剪影,我终于看清了所谓的93号是什么。

我突然浑身发起抖来:“李昼,我不去。我们还是回去吧。”

“我们去。”李昼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我,我简直以为他下一秒就会扑上来咬住我的脖子,压迫我的喉管,让我的脖子瘀青,一直到我窒息而死。

李昼夜盲。我反复提醒自己,可是没有用,那一刹那,我确定他看得见我,不是用眼睛。一瞬间我心虚到了极点,糊里糊涂跟着走了上去。

93号是个残破的四层小楼,灯罩歪斜的灯泡在天花板上遥遥欲坠,破碎的桌子凳子堆叠在一起,空气里传来腐烂的臭味儿和剧烈的笑声。楼顶用残破血红的油漆漆刷着斑驳的四个字:黑龙江脑外科医院。

我知道这儿,根本就不是什么外科,那是内科,是个精神病院。文革时期死过很多人,直到后来还在墙体水泥里挖出过尸体,我知道的特别清楚,因为我们家就出过一个疯子。她回来以后整个人都温柔了,大家都说她治好了,可是我觉得她是怕了,吓得连疯都不敢了。

“‘镇,镇魂歌’是个——大夫?”

“病人。”

“李昼。”我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么依赖他,我拼命摇头,不想进去,我也头一次觉得李昼的力气居然并不比我小。他拉着我向着大门逼近,一脚踏进去的一刻,我觉得我的体温都低了一度。

值夜的护士无精打采,十分地不耐烦:“周明是么,三楼707,6床。”

“谢谢。”李昼还跟她说谢谢,我简直有种想死的冲动。我们走上黑洞洞楼梯的一刻,护士突然精神了,她在我们身后轻轻说了一句。

“周明居然会有家属,真是……”

许多年来我一直在想真是后面是什么,可能她根本没说,可能是我故意忘了。

因为我害怕。

楼梯明明很短,但好像是被夜拉长了,若有若无的笑声和哭声好像贴着我的脖子,李昼却一直在走,我觉得他不仅仅在找周明,他在跟我较劲。我突然意识到李昼会威胁到我,李昼,居然也会威胁到我。

707的灯居然亮着,是那种苍白的灯,像一只彻夜不眠的眼睛。门居然虚掩着,像一张尖牙密布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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