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前行(2)
第6章前行(2)
那女孩儿,大家都称她为阿依娜,喜欢宁静自由的生活,在曾经的一段长期旅行结束后,毅然选择了她喜欢的生活方式,在束河开起了客栈。虽不能靠此成为暴发户,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在找她的客栈之前还闹出了一个笑话。束河古镇本就不大,估计30分钟就能将整个镇子逛完。阿依娜告诉了我她客栈的名字还有门牌号,叮嘱我可直接过去。可就是这么一个门牌号和客栈名,让我在镇子里连续找了两个小时才找到。束河古镇客栈本来就多,一问别人客栈名,几乎都不知道。门牌号更是离奇,两个本该挨着的号码,却隔着好几条街,甚至连当地人都是从来不知道门牌号的。
进入客栈后,阿依娜为我安排了地方扎营,简短地叮嘱了我几句后便匆忙出门了。
客栈里仅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子。
她叫阿莫,一个北方女孩儿。帐篷搭好后,我第一时间走进浴室洗了个澡。要知道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连续几天不洗澡的日子是非常难过的。洗过澡之后,阿莫为我做了份盖浇饭,然后便在大堂的沙发上坐着静静地看书去了。
我有点儿拘束,也许是在野外扎营太久的缘故,一下子到这格调优雅的环境里还不太适应。
“将要洗的衣服直接放在洗衣机里就行了,我待会儿洗。”吃过饭后,阿莫对我说。
“哦,不用了,谢谢,我自己手洗就行了,谢谢,谢谢!”我有点儿羞涩地答道。
“那随便你吧。”
阿莫没再回应我,继续沉默地看着她的书。
我拿出了换洗的衣物,独自拿了个盆在院子里洗着。那是我最尴尬的时候。衣服长期未洗,再加上在路上走,灰尘多得惊人,所有衣服都是异常的脏,洗出来的水都是黑色的。
阿莫从我旁边经过,像是要去库房拿什么东西。见她要走过来,我赶紧惊慌失措地将水倒掉。她斜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虽然她没说一句话,但那时我的脸已是通红。即使灯光灰暗,看不清楚,但我感觉得到。
把一切琐事处理完后,阿莫叫住我:“在这儿别太拘束,当自己家就行,有什么事就叫我。”
“嗯,好啊,我不会拘束的。”我说。
我找了个能够为手机充电的位置坐下,拿了本书。在看书的过程中,阿莫和我搭起话来,问起我一路走来的故事。聊了一会儿后,我内心放松了许多,没了之前的拘束,两人也渐渐熟络起来。
“哈哈,你刚才洗衣服的时候我好想笑,但憋着没出声,怕你不好意思。”她爽朗地冲我说道,“以前我在路上的时候也是这样,那衣服洗出来的水都是黑色的,脏得没办法。”
“是啊,挺不好意思的。”我摸了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答道。
“哎呀,没啥,大家都是在路上走过的人,我能理解。”
她说到了我的心坎里,原来大家都是同道中人,难怪她刚才好似能看穿我心里想的一样,一直没出声。
那晚和阿莫聊路上的事聊到了凌晨两点,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在我的生命里,不可控制的事情太多太多,控制不了衰老,也控制不了有些人从我身边离去。而我所能做的,只有在年轻时尽量地看看世界,尽可能地去珍惜同身边人在一起的每一寸时光。——小记
阿依娜每天很早就出门了,每天基本上就阿莫在家里待着。脚伤的不便再加上本身就不太爱往外瞎逛的习惯,我也在客栈里宅着,看看书,上上网,听听音乐,这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那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天。
丽江总会有那么一波人,悄悄地来到这里,每天在客栈里睡到中午十二点才醒,然后就这样待着,过了几天,又悄悄地走。他们说这是一种生活。是的,这就是一种生活。宁静的时光,柔和的太阳,总会让你的心沉静下来。
傍晚,阿依娜买了一大堆菜回来。这里还兼营私家菜坊,厨师就是阿依娜。那晚,他们准备在院子里烧烤。我拿着菜去给阿依娜打下手,她一直在忙活着。我突然发现,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这种美,足以匹敌任何外界因素,是单纯的美。那一刻,我沉醉在她的举手投足之间。当时心里竟然还想着,倘若我年龄再大上十岁,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去追求她。
那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院子里来了十多个人,也许都是她的朋友,一进屋便开始高谈论阔地说着来丽江的故事。我继续沉默地做着自己的事,也没理会他们。那时,我只当自己是一个杂工。
阿莫走到我身边,跟我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我不喜欢他们。”阿莫细声对我说,言语带有一丝不屑。
“是的,我也不太喜欢。”我侧过头面对着她。
你可以很清晰地听到他们带着吆喝声似的讲述,仿佛想要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今天去了拉市海。也可以从他们的言语中感受到,他们在这里是多么想邂逅一次艳遇,说明白一点儿,是一夜情。
说他们玷污了旅行?不,不能这样说,我们行走的方式不一样,包括发泄的方式,那是每个人的自由,或者说,我们每个人的“三观”都不尽相同。
送走这帮人后,我和阿莫独自在院子里喝着酒,将剩下的炭火放在了炉子里。他们去酒吧了,阿依娜也陪同而去。临走前,我能听到她言语中表达出的一种不愿意,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唉,又是酒吧啊。你们先走,我马上就来”。也许,这就是她的生活,她需要这么去做,因为她开有客栈,因为,她是老板。
阿莫是个豁达的女孩,总会给你一种好似亲兄弟般的感觉。整个晚上,只有我和她在一块儿的时候,我才开始说话,开始大声笑。喝酒前,我总会讲一句“好兄弟”。
我们围着火堆唱着汪峰和许巍的歌。他们的歌总会让这些在路上的游子产生共鸣。就这样,我们喝了一瓶又一瓶,直到满院子都是啤酒瓶。后来,我们又坐在沙发上开始喝茶。那时,我已经酒至微醺,但意识是清醒的。跟好朋友在一起喝酒,总是不太容易喝醉。
“你知道吗?黑娃,我在路上走了这么久,每一次,只有在遇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时,我才特别高兴。独自前行的苦,只有我们能懂。”她一边倒茶一边说道。
“是啊,我也一样。在路上,别人看着我们风光,觉得我们能够走遍各地是很幸福的事。可是,我心里也会不爽,憋屈的时候,只有自己独自承受,他们看不到。”我声音有点儿大,最后一句几乎是用吼的。
“那些苦难,他们哪里懂,他们只知道用最便捷的眼睛去看,从来不用大脑思考。我们在路上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内心的孤独,无法忍受的孤独。你说是吗,兄弟?”
“是的。”我很简单地回答。
那晚,我们都喝醉了。昏昏沉沉地回到帐篷里,我倒头便睡。
“嘿,阿莫,昨晚你是不是把茶水和着啤酒给我喝了啊?”宁静的早晨,我站在楼上扶着栏杆将头探下楼问阿莫。
“什么?茶水兑啤酒?不知道呃,昨晚喝醉了。”她有点儿莫名其妙地仰头答道。
“嘿,我可记得啊,昨晚最后喝茶的时候,边喝茶边喝酒,最后喝着喝着你就把茶当啤酒倒进了我的杯子里,关键是我还全部给喝光了。”我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向她解释道。
“哈哈,怎么样?味道好吗?茶水兑啤酒,我都还从来没喝过呢。”
“好像不太好喝,有点儿涩,有点儿苦,但又带有啤酒味儿。”我很正经地回答道。
“哈哈哈……”阿莫大笑起来。
那天,她笑了一整个早上。
简单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接下来,我决定出发。
我不喜欢送别,也不喜欢被人送,因为很多时候,总是怕在转身的那一刻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虽然我是一个男人,但也有感情。
可阿莫坚持将我送到镇子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