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 她不乖 - 默柒年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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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二章第一次见到姜越知的时候,她在泥泞的尘埃里,眼眶通红,眼泪大颗大颗的掉。

她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表演的很是得体到位,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我却无比清楚,她不是那个俗气的姜小三。

一个人再怎么改变,也不可能改变眼神里最深刻的那种神韵,那是一个人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的标记。

她睁开眼的那瞬间,眼底一闪而过的光芒,仿若星辰。

可是既然她要隐瞒,那我就配合她的表演,毕竟这样,才更有趣,不是吗?

其实对于知知的那些小把戏,我都看得出来,我能在沈家长这么大,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人,经年的尔虞我诈之下,胸腔里的那颗心,早已腐朽。

却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瞬间,我似乎感受到了枯涩干涸的生命中突然注入了一汪清泉,只能看见少女的唇张张合合。

她可真有意思。

像只自以为是的小花猫。

所以,也许就是在那一瞬间吧,我就想要留住她了,真真正正的留住她。

我让她看到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让她走进沈最的世界,但也会在某些关头,以示弱的方式让她明白,自己的悲惨人生才是造成一切性格缺陷的源头。

果然她无数次的妥协了。

或者说推迟了自己离开的时间,但都不重要,这都是我为自己争取来。

我比谁都明白,我的知知,用最冰冷的外壳包装自己,却有一颗无比柔软的心,因为害怕被抛弃,因为彷徨不可终日,所以她拒绝停靠在任何其他人的港湾。

可最终,她还是对我没有兴趣。

她眼底的恐惧真正的刺痛了我。

又或者说没有那些碍事的人,她会不会对我的观感好上那么一点。

于是,我放她走了。

我的小花猫啊,其实单纯的要命,如果我不想,她连西京都走不出去,又怎么可能一路顺利的踏上南岛的领土,所以我在她的心里,插下了那把插在了我自己身上的刀子。

终将有一天,那些鲜红的血液,会将我的姑娘,一步步带回到我的身边。

在学校里,他们说我是学神,长大后,他们又都说我是天之骄子,追逐着我身后的人太多太多,无比烦闷。

我不在意。

没有知知的沈最,无外乎一具盲目的躯体,那颗心,早已丢在了异国他乡。

我见过她在台上侃侃而谈的风姿,也见识过她与人据理力争的傲然,我的小猫,终于靠着自己,挡住了所有的风雨。

泪水滴落在手背的瞬间,旁边有个陌生的南岛人打趣我,问我是不是对台上的姑娘动了心,劝我别费心思,那可是楚家看好的儿媳妇。

他懂个屁。

楚家算什么,我压根没把他们放在过眼底,只是若非如此,我的姑娘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自己走回我早已预设的陷阱,我的爱早在经年之前,就来得凶猛又剧烈,我知道爱情会让人理智全无,更知道爱情会让人隐忍退让,十年如一日的步步为营。终于,知知回来了。

我将自己伪装成了最无害的样子,又怕她起疑心,也总在某些时候释放出本我的信号打消她的顾虑。

毕竞我的姑娘那样的聪明。

只是没人知道,我有多少次,想要肆无忌惮的占有她,标记她。

可我不能。

我的灵魂备受煎熬。

我只能如同一个卑劣的偷窥者那般,在她没有敞开心扉前,躲在暗无天日的角落,肆无忌惮的贪恋她。

直到,知知心里那层坚硬的外壳被我偷偷的挖出裂缝,那个时候,我对知知的偏执和恋慕早已到了让我整宿整宿无法入睡的地步。

可我知道,知知喜欢我温润的模样,却又安心于我偶尔露出的爪牙,于是我只能将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让她的视线终于能够天长地久的停留在我的身上。

楚荆,这个蠢货,没想到也有那么有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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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我是天生的镜面人。

所以用那一刀,来回换知知最后的妥协,值了。

或许知知永远也不可能像我爱她那样的爱着我,可是没关系,只要她属于我了,我就会永远如同一条毒蛇一般,死死的缠绕着她,不死不休。

大过凌乱的思想,困扰住了我的睡意。

或许也不是。

我回过头,看看身边熟睡的知知。

那样安然,那样美丽。

我的妻子。

这个称呼,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汇。

美好到我的胸腔在寂静的深夜疯狂的动荡,让我几乎无法控制住自己嗜血的獠牙。

野兽的狂欢,以血腥为祭。

而我的小花猫,她不乖,却用自己,封印了我的偏激残忍。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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