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夫人被抓
诸葛明兰脸上全是冷笑:“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本宫还真就不信了,他燕向西又不是神仙,能每次都防住暗袭?真要那样的话,本宫还就和他较上劲儿了。”
说完,叫了一声:“来人!”
梅雨急忙进来,躬身行礼:“娘娘……”
“派我们的人去庞德府里悄悄传话,命她们从现在起就好好准备着,这次务必要万无一失。”
“是。”梅雨答应着,后退了几步,转身出去了。
诸葛明兰看着一脸郁闷的宏王:“你要沉住气,这样的大事儿,岂能随随便便就成功?真要那样容易的话,这帝王之位说不定早就被人坐上了。”
“在这一点上,你就不如燕向西,他失去了他母后这个得力帮助,依然不服输。得了,这会子我也乏了,你出宫去吧。”
燕向天这才从他母亲的宫殿里走出来,垂头丧气地走到皇宫大门口,带上等在那里的手下人,准备回府。
和他的二皇兄燕向西一样,在回王府的路上,燕向天也遇到了一点事儿,一个人,不过他遇到的可不是杀手,也不是男人,而是个女人。
那女人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身淡绿罗裙,披着斗篷,头上几朵素色小珠花,白色珍珠耳坠,小小的脸,肌肤如雪,一双眼睛不算大,看人时总带着那么一抹风情,像琴弦,随时都可能拨动人的心。
她正是被大秦国珠宝巨商朱百万视为极品珍宝的胡彩蝶。
正月里,朱百万利用窦兰芝在宣王府做下人的便利条件,让窦兰芝在正月十四骗出了绿萝,打晕后趁机绑架了她。
再用绿萝换回了胡彩蝶和伍逸。
可以说,为了这个胡彩蝶,朱百万是冒了极大风险的,因为一旦惹怒宣王。
即便人换回去了,也有再被捉回去的风险,而且被捉回去的人里,还可能包括他。
所以他最开始出现在绿萝面前时,是蒙着面的,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不想让绿萝看到他本来的样子。
要给宣王写信、提出赎人时,朱百万突然发现了一个被他忽略了的细节:如果只用窦兰芝父亲的名义写信,似乎赎人也只能赎伍逸更合理,没有理由添加上胡彩蝶。
想了想,他也是豁出去了,直接把自己的名字就写在了信里。
等宣王让楚十七把人送到指定的地方后,朱百万急忙放了绿萝,并送上了不少黄金。
胡彩蝶得以自由后,朱百万也做了防范,先是躲到了事先准备好的地方,然后丢下一大家子人,只带着胡彩蝶躲到了其他的城。
一直确定宣王真没有和他们一般见识,没有再找找他们的麻烦,才敢带着胡彩蝶回家。
从那之后,朱百万把胡彩蝶很好地保护起来了,别说上街,就是在朱府,都很少走出她住的听风阁。吃的用的,都有丫鬟拿到听风阁里去。
朱府里其他的妾室嫉妒得眼睛冒火,却没有一点办法,谁让她们处处不如这个野路子女人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胡彩蝶的身体恢复了,被绿萝打过的鞭伤,虽然留了印迹,但终究伤好不疼了。尤其幸运的是,当时没有抽在脸上,她的美丽没有打折扣。
这天是胡彩蝶回到朱府后,第一次上街,是她撒娇求了好久,朱百万才同意的,结果被宏王燕向天给遇到了。
燕向天生在帝王之家,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就是他自己的宏王府里,也是美女成群,比胡彩蝶漂亮的都多了去了。
但是要论起这风情二字,这些女人没有一个是胡彩蝶的对手,这也是胡彩蝶吸引朱百万和燕向天的地方。
胡彩蝶这次带着一个丫鬟和一个保镖才敢出来,换季节了,她那么爱美的女人,怎么可能不添置衣物?她才不相信别人的眼光,所以自己上街了。
刚下马车,胡彩蝶就发现了,路边骑在马上的一个年轻男子在看自己。
胡彩蝶虽然年纪轻轻,却是情场老手了。她从这个男人的目光中,读懂了他的心,那就是对她感兴趣。
胡彩蝶忍不住大亮了男子几眼。
男子衣着上品,气度雍容华贵,骑在骏马上,风度翩翩。最主要的,是他真年轻啊,身材像修竹,又挺又直,透着荷尔蒙的味道。
这对时常陪在老男人朱百万身边的胡彩蝶来说,也有着致命的诱惑。
朱百万是个商人,商人重利,虽然他视胡彩蝶未珍宝,从不轻别离。
但毕竟年纪大了,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尤其闺房之乐,朱百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胡彩蝶了。
尤其那青蛙一样鼓的肚子和松懈的肌肤,浑浊的眼珠儿,核桃大小的发髻,都那样让胡彩蝶讨厌。
她每次和朱百万在一起,都勉强抑制着心里想呕吐的感觉。她也时常悲哀,时常后悔,如果当时不陷害绿萝,怎么会到这个地步?
胡彩蝶未穿越之前,是酒吧里的常客,她身边围绕的男人,各个生活富足,各个年轻有活力,否则也没有精力和体力每夜泡吧。
此刻,见有年轻的富家公子注视自己,胡彩蝶对着燕向天笑了笑,雪白的小手举起,像在现在社会见到熟人一样,手指动了动,轻轻打了一句招呼:“嗨!”
见那年轻男子仿佛痴了过去,她咯咯笑起来,带着丫鬟幽月,转身要走。
燕向天何尝见过这样风情的女子,当时便心花怒放。立刻跳下马来,把缰绳甩给了手下的侍卫,疾步过来:“这位姑娘,刚才是跟本王打招呼吗?”
胡彩蝶的念头转得非常快,她忍不住想:这个年轻男人自称本王,难道他是皇帝的儿子吗?攀上他,是不是等于攀上了更高级别的富贵荣华?
是不是更有可能找到回家的办法?毕竟他有权有势,是只有钱的朱百万不能比的。
胡彩蝶笑着,娇嗔地回答:“对呀!陌生朋友间打招呼不是很正常吗?”
“朋友?”
燕向天对这样的称呼非常感兴趣:“男人和女人也能成为朋友?”
胡彩蝶咯咯地笑,伸出一根葱白手指:“你看,蓝天那么高,白云那么飘,它们还能成朋友呢,男人和女人都是人,互相介绍一下自己,就认识了,彼此合眼缘,就能成为朋友,难道不是这样吗?”
“哦?这种说法本王倒是闻所未闻,也喜欢听,那我先来介绍自己。”
燕向天高兴地说:“本王是当朝皇子,宏王燕向天,府邸离此三条街。”
“小女子是珠宝商人朱百万的妾室胡彩蝶,府邸离此多远,我不知道。”说完,又咯咯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