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古代历法》(2)
时间计量——计时制度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为了适应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根据昼夜的交替,逐步形成各种计时方法和计时制度。我国古代计时制度大致有4种:分段计时之制、漏刻之制、十二时辰之制和更点计时制度。古代不一定具备严格的时间意义,但是常见又常用的有关名称也不少。
在计时发展过程中,我国古代形成的完整的计时方法和计时制度,减少了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是古人在探索时间计量方式上取得的进步,也是中华民族在人类天文历法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
逐步完善分段计时之制
我国古代的分段计时之制,是古老的沿用历史最悠久的古代计时法,是于日月运行以及人类的生活习俗和生产活动规律的划分时段的计时法。
秦汉之际流行16时制,各时段基本恒定,而两汉更从16时制细分出前后不同的小时间单位,计时精细到分级。这些均说明了分段计时制在我国古代历史沿用中,是有着调整充实、变革更新而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积极机制的。
据传说,冥荚是一种奇妙的植物,它每天长一片叶子,至月半共长15片叶子,以后每天掉一片叶子,至月底正好掉完。
东汉时期杰出的科学家张衡,就是受到冥荚准时落叶的启示,发明了“瑞轮冥荚”这一巧妙仪器。“瑞轮冥荚”是张衡水运浑象上的机械日历。
张衡依照冥荚落叶现象进行构思,用机械的方法使得在一个杠杆上每天转出一片叶子来,月半之后每天再落下一片叶子来,这样不仅可以知道月相,还有计时的功能。
张衡创制的“瑞轮冥荚”的计时功能,只是我国古代计时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我国计时历史源远流长,在此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创建,秦汉之际的16时分段计时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分段计时之制,早期主要基于太阳的周日视运动与地面上的投影变化,有其不稳定性的因素。殷商时期不均匀的分段计时制度,即是那一时代的产物。
分段计时之制起自何时不详。早在大汶口文化时期的陶文上,已有“旦”、“炅”两字,似乎与计时相关。
至殷代逐步形了一套不均匀的分段计时制度,殷武丁时,一天分为13时段,白天9段,夜间4段;后来又将一天分为16时段,白天9段,夜间7段。
殷代晚期,形成了一天分为16时段,这是分段计时制的基本格局,但各时段之间尚未达到等间距。至春秋战国时期,已进入比较均匀的分段计时的阶段。
秦汉时期,是我国古代分段计时之制的鼎盛期,形式为16时制,计时精密,时间恒定,间距均匀,无论内地还是边陲地区,时称基本一致,沿用年代也较长。
秦代时期通行16时制。在甘肃天水放马滩秦简甲种《日书》有具体时称记载,其中有“日昳”及“夜中”
两个时段前后的计时比较细化,而“平旦”至“日中”
的上午计时几与云梦秦简16分段计时制的相关时称一致,显示了当时计时的地区性差异。
在秦代通行16时制的同时,还有少数历法家,或以12辰计时,或以14辰计时等。
比如以12辰计时,西汉时期马王堆帛书隶书本《阴阳五行》,有平旦、日出、食时、莫食、东中、西中、日失、下失、下餔、舂日、日入、定昏等12个时称。
再如以14辰计时,司马迁《史记》中有关西汉初期的计时材料,经过专家的整理,有乘明、旦、日出、蚤食、食时、日中、日昳、晡时、下餔、日入、昏、暮食、夜半、鸡鸣等14个时称。
马王堆《阴阳五行》缺夜间的计时,《史记》的时称也不完全。但这两种材料与秦简的计时材料基本相合,可以互相补充和校正。
由秦简、马王堆《阴阳五行》、《史记》3种计时材料看,秦汉时期的分段计时制的时称使用情况是比较随便的,一个时段可能会有几种称法,当时虽然普遍实行16时制,但时称未必完全统一化。
专家根据上述三种材料,归纳出来秦汉时期16时制的时称:清旦、日出、食时、莫食、东中、日中、西中、日昳、餔时、下市、舂日、日入、黄昏、人定、夜半、鸡鸣这16时。
清旦,即清晨,天亮到太阳刚出来不久的一段时间。
春秋之际通常指早上五六时这段时间。
日出,日面刚从地平线出现的一刹那,而非整个日面离开地平线。
食时,正食的时候,大约8时前后,古人认为这是吃早饭时间。也就是日出至午前的一段时间。
莫食,相当于巳时,即9时正至11时。
东中,大致相当于11时稍后的短暂时间。
日中,日正中天,相当于白天12时前后。这时候太阳最猛烈,这时阳气达到极限,阴气将会产生。
西中,大致相当于13时稍后的短暂时间。
日昳,太阳偏西为日跌。相当于“西中”稍后的短暂时间。
餔时,接近傍晚,在16时前后。
下市,大致相当于17时稍后的短暂时间。
舂日,相当于“下市”稍后的短暂时间。
日入,约指申时和酉时。
黄昏,指日落以后到天还没有完全黑的这段时间。
人定,相当于21时至23时。
夜半,相当于夜里0时前后。
鸡鸣,天明之前的一段时间。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时段往往有不同的称谓,对于同一时段名,所指时辰也有不同看法。
秦汉时期的16时其确切时间不是很清楚,这是因为当时的科技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所致。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古代计时发展在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
事实上,除了秦汉之际计时主要通行的16时制外,还有两汉时期其他的一些分段计时之制,也是我国古代分段计时发展所经历的一个阶段。
两汉时期的分段计时材料,则见诸刘安《淮南子·天文训》、《汉书》,以及唐代太仆令王冰所编《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以及居延汉简等。
《淮南子·天文训》根据太阳的出入将一天分作15时,为晨明、朏明、旦明、蚤食、晏食、隅中、正中、小还、餔时、大还、高舂、下舂、县车、黄昏、定昏。
此15时疏于夜间的计时。其实,《淮南子》的15时,也是本之于16时制。
《汉书》中的计时材料,据专家整理,有晨时、旦明、日出、蚤食、日食时、日中、餔时、下餔、昏、夜过半、鸡鸣等11个时称。可见这个材料不完全。
《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保存有西汉分段计时制的材料,有大晨、平旦、日出、早食、晏食、日中、日昳、下餔、日入、黄昏、晏餔、人定、合夜、夜半、夜半后、鸡鸣等时称,为16时制。
居延汉简为西汉时期武帝太初年间至东汉时期明帝永元年间之物,前后延续时间约200年左右,有关的计时材料。经过专家整理,共得晨时、平旦、日出、蚤食、食时、东中、日中、西中、餔时、下餔、日入、昏时、夜食、人定、夜少半、夜半、夜大半、鸡鸣等18个时称,因此有人认为汉代官方可能实行18时制。
上述材料所说的15时、11时乃至18时,相比之下都没有16时精密。由此可见,秦汉时期16时制这一时间分法,是我国古代分段计时制度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