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二更
唐佩兰下来是想到就会做的性格,当下就拿起纸笔开始写起了大纲。
男主角江君浩从小生活在一个小山村,幸福快乐的成长,但是在他十岁的时候村子突然被修真之人屠为平地,除了江君浩一人外出采蘑菇时躲过一劫,全村一百六十多人无一幸免。
突遭噩耗的江君浩开始想方设法的查找真相,他唯一的凭证是从村子里捡到的半块白色玉牌,上面只有两个模糊不清的字,宗和峰。
十岁的江君浩凭着想要为父母亲人,为整个村子报仇雪恨的念头踏上了寻仇之路。
几经周折,江君浩终于在一位散修那里得知,这半块玉牌很可能是一些修真门派弟子的身份铭牌。
得知自己的仇人可能是修士,他一个凡人基本上是报仇无望的,但是男主角不甘就此放弃,于是以十二岁的“高龄”去参加修真门派的招生。
万幸的是江君浩是个修真天才,在一众六岁的儿童中,江君浩测出单一金灵根被修真第一门派的玄一宗宗主收为徒弟,从此开始他的修真之旅。
为了报仇江君浩拼命修练,加之因为天赋异禀,很快就在玄一宗大放异彩,不但迎来师长的夸张,还有众多师弟妹的倾慕。
唐佩兰把花了两天时间把大纲写好,然后就开始写了,就是这个年代吧,没有电脑,唐佩兰得手写,可是她写的时候吧字迹就很潦草,这就代表了,她要寄出去的话,还得再抄一遍。
也就是在抄写的时候耽误了比较多的时间,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得查找错别字啊这些,因此时间上比较慢,一天下来才能写个5000字。
好在两天之后唐佩兰想到了办法,她真接从加工厂那里弄了台电脑出来,并且因为。直接打印出来的稿子出处解释不了,也没有办法用,因此唐佩兰又花了半个月时间把自己的字体弄出来了就是她把新华字典抄了一遍,然后弄成电脑字体,然后打印成稿。
怎么说吧,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个话还是有道理的,之后就不用她再费别的事了她直接电脑码字,然后再打印寄出去就行了。
不过为了以后自己也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如此快捷迅速的方法,所以唐佩兰打算找个时间把这个电脑送到京城去,相信有了这个电脑的存在,中文输入法应该能更快的出现吧。
唐佩兰因为在弄这个事情,基本上是不出门的,每天也就早晚的时候去菜园给种下的蔬菜浇水,然后每天做个一日三餐,天天都是宅在家里,唯一能看见他出门的时候,那必定是明颖初带着卢思嘉过来的时候。
偶尔的时候唐佩兰也会和他交好的几位军嫂一起出门去买点菜啊什么的,毕竟虽然他什么都有,但总要顾及别人的看法吧,要是连菜都不用出去买菜,哪能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呢?
但是唐佩兰不知道的是,哪怕就是如此,就因为她年纪轻轻天天躲在家里也不去上班,在这时很多勤奋的妇女心中,唐佩兰这种天天活都不干就在家里的行为是一种懒惰的行为。
说实在的,大多数人虽然觉得唐佩兰很懒惰,但因为大家都不熟悉,而且也是别人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去管她怎么样。
都是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唐佩兰人怎么样又不靠别人吃喝,所以别人也管不着。
但这个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坏人,也总有一些极品,自以为公正的对别人的行为品头论足,比如说唐佩兰在某一些人眼中。就成了需要教育板正的人。
1980年的10月17日,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这一天唐佩兰终于搞定了电脑的事情,写好了前五万字的稿子,也打印出来了,唐佩兰打算趁着今天把稿子寄出去。
这一天唐佩兰还与明颖初约好了带卢思嘉一起去登高,与她们一起去还有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和苏睛美这几个与她交好的军嫂。
却不想,她才刚下楼就听到有人在那阴阳怪气的说她的闲话,其实也没有点唐佩兰的名,只不过那指桑骂槐的,和指着唐佩兰其实没什么两样。
“有些人啊,就是命好,心计也深,知道找个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快三十岁的男人可不就是事业有成,都不用陪着吃苦,就能享现成的了,咱们啊可没这个命,从年轻陪到老,照顾老人,照顾孩子,好不容易现在孩子长大了,还得照顾孙子,哪能像有些人呀,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都不用上班赚钱,天天在家等着吃喝呢。”
唐佩兰转向说话的那人,那是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朴素的女人,年龄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黑色的中山装套装配上绿色的解放鞋,要多质朴有多质朴。
而唐佩兰呢,身上穿的可时髦了,和说话这人好像是两个世纪的人一样,云泥之别。
农历九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或者应该说比起南方这边已经很冷很冷了,唐佩兰感觉农历9月的天气能够比得上他们老家十一二月的天气了。
对于怕冷的唐佩兰来说,她是全方位的把自己穿暖了,唐佩兰穿的是自己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服装。
加工厂的厉害了之处,当然能够加工出来很多这个年代没有的东西,比如说加绒的布料啊,加绒的鞋子啊,光腿神器呀,但是因为这个年代没有这些东西,所以,唐佩兰也就只能放弃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穿的好看又保暖,唐佩兰就只能在款式上想办法了。
比如说唐佩兰现在穿的就是工装裤,穿起来好看,显得她的腿又长又直,关键是里边偷偷穿了加绒保暖的裤子也不会有人发现。
唐佩兰上身穿了一件毛衣,外套是和裤子配套的工装外套,只不过内衬里加上了棉花,是一个工装棉外套。
唐佩兰脚上穿的鞋子也是这个年代商店能买到的大众款式,唯一不同的就是,这靴子是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更保暖,更好穿。
唐佩兰这一套,颜色虽然也是这个年代常见的黑色,但是因为款式,因为穿衣之人的不同,与说她闲话那人的黑色,却表现出了云泥之别。
就像刚才说的那样,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也怪不得对方那么讨厌唐佩兰了,毕竟唐佩兰样样都比她出色,就算拿来做比较,也不会把他们两个做对比。
唐佩兰对于这人是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唐佩兰看过去的时候,说话的那人还以为唐佩兰会反驳她呢,挺起胸就想迎接挑战了,结果唐佩兰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她。
“小姨!”卢思嘉像小鸟一样飞,扑到唐佩兰的怀中,明颖初跟在后头不停的让她慢点。
“小姨我好想你呀!你想不想我啊?”卢思嘉抱着唐佩兰的脖子,像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小姨也想你!看你这么兴奋,昨天睡的好吗?”唐佩兰点点她的小鼻子说道。
“我睡得可好了,不信的话你问奶奶我昨天好早就睡觉了。”卢思嘉嘟着小嘴巴说道。
“昨天是睡得挺早的,想到今天要出去玩了一直催着我们早点睡觉呢。”明颖初给卢思嘉做证,不过也免不了告她的小状:“就是吧,昨天说什么都要抱着这套衣服睡觉,哄了半天都不愿意放下来,今天早上起来衣服都皱了。”
“没事,几件衣服而已,等过几天我再去买一些布料,多做几套,让她抱都抱不赢,她就不会爆了。”唐佩兰对此不以为意。
“那还是不用了,家里衣服已经够多了,她爷爷给她买的,姑姑姑父给她买的,然后你又做了一大箱子,她一个小人儿哪穿得了这么多呀。”明颖初笑着说抱怨的话,实际上对大家宠着卢思嘉一事心里很高兴的。
“女孩子嘛就得要娇养着,没这个能力也就不说了,但有这个条件的话,还是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唐佩兰对于后世有一句话“女孩子要娇养”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也是,女孩子从小就要学会对自己好,要不然长大了会吃亏。”明颖初对此表示赞同。
“说起来还是要谢谢你啊,看咱们三人的穿着就跟一家人一样。”明颖初和卢思嘉身上穿的衣服和唐佩兰身上的是同款,唐佩兰给卢思嘉做的时候顺便给明颖初和卢明薇也做了一套。
这还不止呢,之前她做好了之后大家看前喜欢,像是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苏晴美四个人都来找唐佩兰拿了图纸,一个个的都学唐佩兰做起了亲子装。
而且就在这个时候江水蓉她们出来了,就好像是大家一起商量好了的一样穿的都是同样的衣服。
不多时,只见萧梦兰带着孔建安也来了,穿的也是同样的衣服。
接下来的场面就很壮观了,7个大人带着9个小孩,穿的还是一模一样的衣服,尤其是年纪最大的严小萍的女儿于建红把几个孩子按身高列队站好,跟搞军训一样跟在大人的身边。
唐佩兰对此佩服的不得了,有于建红在多省事啊:“嫂子,你家建红可不得了,以后准是个女将军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