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宽容》(5)
part4近代新篇章这中间可能需要花费一万年,甚至十万年的时间去实现。但这一天终会来临,且必定在人类第一次成功征服自身恐惧之际,崛地而起。
第二十二章新的天国
教会实在无需担心斯宾诺莎的著作,因为对普通人来说,这些作品就像教授三角函数的教科书一样无趣,很少人能坚持读上两三句,更别说一整章了。所以,要向平民传播斯宾诺莎的思想得靠另一拨人。
在法国,人们独立思考和调查的热情随着国家君主集权制度的建立而褪去。在德国,三十年战争419带来的贫穷与恐惧,在接下来至少200年的时间里,扼杀了无数的个人创造力。到了17世纪后期,英国成为这种大环境下唯一一个在独立思考方面有进步可能的欧洲大国。国王与国会之间的长期不和虽然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但事实证明,这极大地促进了个性自由的发展。
首先,我们来谈谈英国的君主。多年来,英格兰国王一直夹在权势滔天的天主教以及人数众多的清教之间,左右为难。英国的天主教臣民和一些暗地里投靠了罗马的圣公会420教徒一直要求回归到国王服从教皇的幸福时代;而清教徒们则梦想着英国能取消君主制,发展成像日内瓦一样偏安一隅的幸福联邦。当然,这样的冲突只是发生在英格兰境内,英国的国王还必须听取苏格兰人民的意见。苏格兰人很清楚自己在宗教方面的诉求,他们坚决反对宗教信仰自由,并且认为在新教的土地上不应该存在别的教派,更别说允许异教徒信仰别的教义了。他们要求把天主教徒和再洗礼派教徒赶出大不列颠,同时绞死所有像苏西尼派、阿米尼乌斯派和笛卡尔主义者那样胆敢质疑上帝存在的人。
意想不到的是,这样的三角矛盾竟产生了出奇的积极效果。由于要在两个对立教派之间保持中立,所有人不得不采取更宽容的心态处理事情。如果要问,英国的斯图亚特王室421和护国公克伦威尔422为什么坚持给予各个教派对等的权力,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对长老会或高教会派423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也绝对不是因为得到了各个教派教众的爱戴。这只是他们在互相博弈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时附带的结果而已。况且,发生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424上的恐怖事件足以证明,教派一旦从默默无闻壮大至一手遮天,后果就会不堪设想。若在英格兰境内互相倾轧的某个小教派也像这样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专制,那么英国的命运从此便注定是悲剧了。
作为护国公克伦威尔当然可以为所欲为,但他知道他的统治是主要依靠对“铁骑兵”——也就是后来的“新模范军”425的控制,因此他会小心回避所有极端的行为和法令,以免他的敌人有理由联合起来对付他。他的宽容之心仅限于此。对“无神论者”——也就是上面提到的苏西尼派、阿米尼乌斯派、笛卡尔主义者以及其他宣扬人类神圣权力的人来说,他们的性命仍然危在旦夕。
英国的“自由学者”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们傍海而居,只要不怕晕船,一旦嗅到危机,马上就能逃去荷兰避难。荷兰的印刷厂对出版南欧和西欧的禁忌文学青睐有加,这让富有野心的旅行者十分愿意横越荷兰北海去赚一笔稿酬,顺便看看还有哪些来自其他国家的最新的禁忌作品,也让真正的学者有机会进行安稳的研究和宁静的思考。其中最负有盛名的是约翰·洛克426。
约翰·洛克与斯宾诺莎同年出生,他跟斯宾诺莎及其他独立思想家一样,出身于信仰虔诚的家庭。斯宾诺莎的父母是正统的犹太人,而约翰·洛克的父母则是正统的天主教徒。为了孩子的前程,父母们总会以自己信奉的规条严格地教育自己的孩子。只不过,这样的教育不是摧毁了孩子们的心灵,就是使他们变得叛逆。约翰·洛克与斯宾诺莎一样,都是宁折不弯之人,所以他也同样在年纪轻轻时便咬紧牙关,背井离乡,独立谋生。二十岁那年,洛克孤身来到英国牛津,在那里,他第一次听说了笛卡尔的事迹。而在法国波尔多圣凯瑟琳大街上的书店里,他也挖掘出不少尘封已久,却十分对味的书籍,其中就包括托马斯·霍布斯427的作品。
托马斯·霍布斯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他曾就读于牛津大学的莫德林学院(magdalencollage),也曾到意大利游历;他曾发表过与伽利略相左的意见,也曾与闻名遐迩的笛卡尔通信。为了躲避清教徒的怒气,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游走在欧洲广袤的大陆上。旅途中,他偶尔会伏案写作,并在书中把所有他能想到的题目以及他的思想都涵括进去。其中有一本书的书名特别引人注目,叫《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leviathan,orthematter,formandpowerofacommonwealth,ecclesiasticalandcivil)。
在洛克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托马斯·霍布斯的这本博学之书问世了。在书中,他详细指出了诸侯的本质、他们的权力,并特别着重指出了他们的责任。这些分析是如此入木三分,连最顽固的克伦威尔一派成员也不得不心悦诚服,甚至有党员呼吁宽恕这位对一切事物都持有怀疑态度的学者——毕竟虽然他支持保皇党,却在这本重量不到五磅的书里揭露了保皇党的虚伪。托马斯·霍布斯并不是一个容易被分类的人物,但由于与基督教的教义与教条相比,他对基督教的伦理学更感兴趣,所以被同辈人称为“自由主义者”。他主张教会应让人们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上保有一定程度上的“观点自由”。
洛克与霍布斯有着相似的性情,他们同样一生忠于教会,对生活和信仰自由也充满向往。洛克和朋友们认为,若国家摆脱了一个戴皇冠的暴君,迎来的却是另一个戴黑色宽边软帽的滥用权力的独裁者,这样的结果有何意义?对民众而言,今天背叛这个教会,明天又投靠那个教会,殊不知后者与前者一样专横跋扈,这样做又是何必?当然,从逻辑上说,这样的想法没错;可一旦自由主义者掌权,死板的社会体制就可能会变成一个伦理辩论学堂,从而影响某些人的生计,因此,这些思想无法被他们所接受。
洛克本人似乎颇有些魅力,结交的朋友中不乏权贵之士,能保他免受地方长官的怀疑。但没过多久,他还是被贴上了“无神论者”的标签,受到了质疑。事情发生在1683年的秋天,当时洛克刚抵达阿姆斯特丹。虽然斯宾诺莎去世已有五六年,但荷兰首都的学术氛围还是十分自由,洛克有机会在这里学习和写作,且不受任何官方的干涉。勤奋的他用了四年的时间,终于写下著名的《论宽容》,这使他成为了我们这本小历史书中的英雄。在《论宽容》及之后出版的另外两本著作中,洛克反复强调,国家不可以,也不应该利用宗教干涉人们的自由。
说到这里,有一个人不得不被提及,那就是从法国流亡至荷兰的哲学家皮埃尔·培尔。在鹿特丹生活时,他仅凭一人之力,全力以赴地编撰百科全书,是个相当有学问的才子。受了培尔的影响,洛克认为国家不过是一个保护性组织,由一部分人出于共同利益和安全考虑创建和维持。既然如此,这样一个组织为什么会有权控制人们的信仰呢?洛克与他的追随者们尤其不明白,国家明明没有规定人们应该如何吃喝,为什么却非要限制他们去哪个教堂做礼拜不可呢?
清教教义的不完全胜利使17世纪的宗教信仰进入了奇怪的妥协期。威斯特伐利亚通过一条和平法令,终止了所有由宗教信仰引起的战争。它规定所有臣民都必须服从统治者的宗教信仰。如此一来,某领地上的百姓可能前一天才和大公一起信奉路德教,第二天,又摇身一变跟着领主男爵投奔天主教。
洛克曾以理性批判国家对人们的精神控制。他说:“如果国家有权决定人们灵魂的归宿,那么至少有一半人注定要在地狱里万劫不复,因为清教和天主教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都是对的(按照《教义问答手册》第一章的说法),生在边界这边的人能上天堂,生在边界那头的注定要下地狱,那是否意味着人出生时的地理位置就能决定他的死后救赎?”
实在可惜,洛克在讨论宽容这个命题时没有把主要攻击点放在天主教上,但这种结果也不难理解。在17世纪普通英国百姓眼里,天主教已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还代表着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它帮助西班牙建造出无敌舰队428,并企图以大桶大桶的火药威胁大不列颠的国家安全。因此,洛克主张宁愿把权力交给殖民地的异教徒,也不要被天主教控制,甚至希望天主教徒再也不要踏入英国境内。他的反对主要源于对天主教会所实施的危险政治活动的担心,而并非因为双方怀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像洛克这样的观点最初出现在16个世纪前,那时,罗马皇帝提比略曾颁布一道著名的规定:宗教是个人与神明之间的私事,神明若觉得自己被亵渎了,自然会自己讨回公道。英国人在不到60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四次权力更替,因此他们比较能接受这样一个以常识为基础的宽容理念所包含的本质真理。当奥兰治的威廉亲王429于1688年横越荷兰北海时,洛克也紧跟其后,当时同船的还有英格兰的玛丽王后。回到英国后,洛克开始了他安稳平静的生活,不仅摆脱了被人唾弃的异端之名,成为受人尊敬的作者,而且平安幸福地活到72岁高寿,安详离世。
内战固然可怕,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却能给国家注入新鲜的血液。17世纪的政治分歧消耗了英国国内多余的精力。在其他国家的人民还在为“三一学说”和堕落预定论争个你死我活之际,宗教迫害在大不列颠境内已几乎绝迹。间或可能会有一两个评论家对现存教会出言不逊,像丹尼尔·笛福430,但这位《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之所以会被法庭盯上,倒不是因为他粗糙的神学知识,反而是因为他过人的幽默感。要知道盎格鲁—撒克逊人对讽刺之辞天生就反感至极。
假如说笛福用严肃的文字为宽容辩护,这还不至于为人诟病,可他偏偏把对教会专横的攻击写成一本半幽默半讽刺的小册子,还要起一个叫《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这样的书名,这明显就是在“耍流氓”了,其无礼的程度甚至连新门监狱431里的小偷都自愧不如。说到底,笛福还是幸运的,毕竟他没有因此被驱逐出大不列颠群岛。专横暴政从发源地被赶出去后,不想却在大洋彼岸的殖民地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这样的结果与其说是新移民的性格问题,还不如说新世界比旧世界具有更广阔的经济潜力。英格兰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小岛,就算是本土居民,也仅有些许立足之地。在这里,如果人人都不愿意遵守古老而可敬的“等价交换”原则,那么所有的商贸都会停滞。然而美国不一样,那是一个地广物博的国家,偌大的土地上,只寥寥生活着一小撮农民和工人,要他们做这样那样的妥协未免不切实际。正因如此,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出现了自诩正统的专制教派,其偏执程度与加尔文刚开始在日内瓦建立神权政体时相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萨诸塞州寒冷的查尔斯河432畔终于有人定居了,那是从英国远道而来的“清教徒前辈移民”。这个称呼的字面意思原是“朝圣先驱”,而“朝圣”,一般指“为表达宗教虔诚前往圣地的旅程”,所以,按这个意思来说,五月花号433上的旅客并不是什么朝圣先驱,他们只是一群来自英国的瓦匠、裁缝、纤夫、铁匠和车匠,因为憎恨其他人所崇拜的天主教教义才会逃离英国。这群移民首先渡过北海来到荷兰,他们到达时,不巧撞上了全国经济大萧条期。我们的教科书说清教徒前辈移民们之所以不选择在荷兰落脚,是因为不想自己的后代学习荷兰语,然后被这个国家同化。这个推论不太可靠,因为这些粗鄙之人真的是不知感恩图报,一心只想去美国淘金。没办法,谁叫他们之前一直在英国贫民窟里打滚,根本无法在这块人口密集的土地上维持生计呢?对他们而言,与其在荷兰的莱顿剪羊毛,还不如试试在美国种烟草,说不定还能收获一笔不少的财富。于是,他们结伴乘船朝美国弗吉尼亚出发,谁知受到海上逆风的影响,他们的船被刮到马萨诸塞海湾,为免再遇上海难,他们决定就地住下。
新的天国
第一批新移民虽然有惊无险地上了岸,但危机依然步步紧逼。由于这批人大多来自英国的中心城市,他们并不具备开创生活的能力。他们的共产思想被异常寒冷的气候冻僵,他们对城市建设的热情被永不息止的狂风吹散,他们的妻儿因为没有像样的食物饿死,而他们自己内心那点仅有的宽容之心,也在好不容易熬过头三个冬季后,因为第二批到达的几千号新移民的洗脑而被吞噬殆尽。那些后来者无一例外全是更为严厉且绝不妥协的清教徒。他们把马萨诸塞州变成查尔斯河畔的日内瓦,进行了长达数世纪的宗教专制统治。
清教徒们在弹丸之地上挣扎求存,不断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他们比从前任何时候更想从圣经《旧约》中找到依据,支持他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他们把人类社会的文明抛诸脑后,自诩为摩西与基甸434的后裔,并试图通过一套自创的宗教思想,让自己迅速变成犹如备受西部印度安人尊敬的马加比家族435成员那样的人。他们无法从艰苦乏味的生活中找到安慰,只好坚信如此受难是为了唯一真正的信仰,除此之外,一切皆为谬误,就算他人不过出于善意,含蓄地提醒说清教徒的思想和行为不一定都正确,也会被他们视为异见者,以残酷的刑罚伺候——无情鞭打,或割耳拔舌。除非这些异见者能幸运地逃到邻近的隶属瑞士和荷兰的殖民地,否则,落到清教徒的手上只有死路一条。
这块殖民地对发展宗教自由和宽容事业毫无兴趣,但它却歪打正着地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在人类进步的历史上并不罕见。残暴的宗教专制让人们向往更为自由的政策,于是,在宗教暴政持续了将近两个世纪后,社会上涌现出了新的一代。他们公开与教会统治作对,认为应该政教分家,对前人把政治和宗教混为一谈的做法不敢恭维。宗教自由的发展过程虽然缓慢,却带有些运气,因为在大不列颠和其美国殖民地爆发战争之前,社会都没有因此出现过危机。取得战争胜利的一方,让自由主义者和对旧加尔文主义阳奉阴违的人撰写美国宪法。他们在宪法里注入了高度现代化的原则,而事实证明,这些原则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上有着巨大的价值。
新世界在宽容领域里还实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突破,而且这个由卡尔弗特一族主导的突破就发生在美国马里兰境内的天主教区。卡尔弗特父子祖籍佛兰德436,后来,父亲乔治·卡尔弗特迁居到英国,为斯图亚特王室效力。乔治·卡尔弗特起初是新教徒,但他在给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做秘书和总管时,实在是烦透了同代人那些无聊的神学争吵,于是决定重新信仰天主教。在乔治看来,不管别人如何评价,天主教起码言行一致,不至于指鹿为马,更不会把宗教教义的最终解释权托付给一帮半文盲的牧师。
新世界的冬天
看来这位乔治·卡尔弗特是一位颇有手腕之人,他的改旗易帜非但没有让他失去国王的恩宠,反而还被封为“巴尔的摩男爵”,统辖巴尔的摩地区。在他计划为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建立一小片安居之地时,也受到了多方关照。说起这个计划,起初,他想先在加拿大的纽芬兰437碰碰运气,没想到那些天主教移民前脚才到,后脚就被当地人赶出家门。于是,他向国王请求赐予他弗吉尼亚800多公顷的土地。然而,因为在弗吉尼亚定居的大多是顽固的圣公会教徒,他们不欢迎这些宗教危险分子,国王只好回绝了乔治的请求。这位不死心的巴尔的摩男爵又向国王申请,想要得到弗吉尼亚与荷兰及瑞典殖民地之间的一小块荒野作为领地。可惜,他没等到批准就过世了。他的儿子西里厄斯·卡尔弗特继承了他的遗志,1633年到1634年的冬天,方舟号和鸽子号,两艘满载旅客的船在乔治的兄弟伦纳德的命令下起航,横穿大西洋,并在1634年3月顺利抵达切萨皮克湾438。卡尔弗特一族为致敬法王亨利四世的女儿玛利亚,把新的领地命名为马里兰。玛利亚的父亲法王亨利四世原本打算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联盟,却在行动之前遭遇宗教狂人的刺杀,而她的丈夫,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也因宗教问题被清教徒处死。
马里兰的基础
在这片特殊的殖民地,印第安人不会受到歧视,长期饱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也都能获得平等的对待。当然,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起初,殖民地里有很多圣公会的教徒,他们是因为惧怕马萨诸塞州清教徒的暴政才跑到这里来的;随后,有些清教徒也逃到这片领地,为的却是躲避弗吉尼亚圣公会的专制。这两伙人虽然都是亡命之徒,却不改其自视甚高的恶习,一心想用自己的“正确信仰”统治这个临时的安身之地。幸好,由于有法律明令禁止“一切会引起宗教狂热的争执”,前一代的移民有权要求圣公会教徒和清教徒都闭嘴,安静过日子。时间一长,大家慢慢习惯后,倒也都相安无事。这时,保皇党和圆颅党439在英国本土爆发了战争,马里兰州的移民们开始担心,不管哪一方获胜,他们过去的自由怕是会一去不复返了。1649年4月,查理一世被处决的消息刚传来,西里厄斯·卡尔弗特便马上提议并通过了著名的《宽容法案》440,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由于宗教对思想的高压统治在所及的范围内常常产生有害的结果,为了本省份政权的安定,为了保护居民相互之间的友爱和团结,特此决定,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或宗教信仰为由,对本省所有信仰耶稣基督的人进行干预、骚扰和迫害。
能在一个被耶稣会会士掌控的国家里通过这样的法案,卡尔弗特一族的政治能力和非凡勇气可见一斑。然而,这样的宽宏大度却没有得到新移民的支持。法案刚通过不久,一群逃亡至马里兰的清教徒推翻了原来的政府,废除了《宽容法案》,并以自创的《关于宗教的法案》(actconcerningreligion)取而代之。根据新的法案,所有自称是基督徒的人都可以拥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天主教徒和圣公会教成员除外。
幸运的是,这段反动的时间为期不长。1660年,斯图亚特王室重掌政权,巴尔的摩男爵一派也再次夺回了对马里兰州的控制。遗憾的是,圣公会在英国本土的反击胜利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宗教问题。它要求治下所有教区都必须把圣公会奉为国教,包括殖民地。卡尔弗特一族虽不甘心,却也明白大势已去,整整一代人的努力,就这样付诸东流。
新教徒赢了,专制与偏执也在暗处洋洋得意。
第二十三章太阳王
在现代人的眼里,18世纪既是启蒙时代,也是中央集权发展的鼎盛时期。但与如今信仰的民主制度相比,无论专制如何开明,终究不是理想的施政模式。历史学家自是不会干涉普通百姓的观点,但每每谈起路易十四,就算最喜欢为历史人物说好话的历史学家,也难免指指点点,口出责难之言。这个才华横溢的国王没登基之前,法国天主教和新教已然势均力敌,分庭抗礼。双方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厮杀后,在天主教占尽优势的情况下,最终达成和平协议。他们许诺会承认并尊重彼此的存在,即使互相在宗教信仰上仍有分歧。法王亨利四世于1598年颁布了“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南特敕令》441,其中包含了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签订的各项协议,并声明立天主教为国教,但同时,新教徒也可以拥有充分的宗教自由,不会因其信仰而遭至迫害。另外,新教徒还获准建造自己的教堂,甚至可以在法国境内约200个要塞城市里担任要职。
当然,世上本就没有天上掉下馅饼似的好事。胡格诺派绝非易与之辈,当局怎么可能真把200多座繁荣的城市双手奉送给仇视政府的政敌?放在美国,这就像把芝加哥、旧金山和费城交给民主党人,以换取他们接受共和党人的统治一样荒谬。黎塞留是个聪明人,丰富的治国经验让他很快便看清了这一点。虽然他时任天主教枢机主教,经过长期奋战后,好不容易剥夺了新教徒的政治权利,但他依然尽量避免干涉百姓的信仰自由,只一点:胡格诺派再也不可以像之前一样,与国家的敌人进行单独的外交谈判了。除此之外,他们能享受的权利还是一样,无论是想唱赞歌,还是想听布道,都悉听尊便。
黎塞留之后,同样以类似政策治理法国的是天主教枢机主教马萨林442。在他1661年去世后,年轻的路易十四开始当政,这标志着宽容时代的终结。
这位优秀却富有争议的国王为人潇洒不羁,一生中唯有一次不得不与正派人士为伍,却不幸落入了一个宗教狂徒的手中。她叫弗朗索瓦丝·奥比涅443,是御用文人斯龙卡444的遗孀。她的传奇故事要从她决定担任路易十四和蒙特斯潘侯爵夫人445七个私生子的家庭教师开始说起。随着蒙特斯潘侯爵夫人年华老去,国王也愈发对她疏远之时,这位女教师便不着痕迹地取而代之。弗朗索瓦丝与国王以往的情妇的唯一不同之处是,在她点头愿意分享国王的大床之前,巴黎大主教就已经为他们的婚礼举行了隆重的宗教仪式。
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除国王之外,就数这位女士——路易十四的第二任妻子——最有权有势,偏偏她又总爱听凭她的忏悔神父的摆布。法国天主教会的神职人员,从来就没有认同过黎塞留和马萨林对待新教徒的招安态度,如今,他们终于有机会搅黄那些精明政治家的苦心孤诣了,于是便开始虎视眈眈,摩拳擦掌,毕竟,他们不仅仅是王后的官方顾问,也是国王的财政大臣。
说到这一点,不得不提起教会与国家之间一些奇怪的财政渊源。在过去的8个世纪里,修道院没向国家交一分钱税,却挖走了法国的大部分财富。在国库空虚之时,他们雄厚的财力显得更有吸引力。路易十四是一位好面子、爱排场的国王,他将这种现状看成是能让国库重新充盈的好机会,于是便开始有意识地多给教士们一些好处。作为回报,他可以随意向教会借钱,且多少不限。
国王的废纸篓
这样一来,“不可撤销”的《南特敕令》开始被逐条废弃。最初,新教信仰并没有真的遭到禁止,只是胡格诺派教徒的生活开始变得不再安宁。在某些据说“错误信仰”坚持者较多的城市里,甚至会有天主教会彪悍的骑兵团大肆横行。这些无耻的士兵闯进无辜市民的家里,像敌国的入侵者一样净做些烧杀抢掠、淫人妻女的丧尽天良之事。若主人家实在气不过,跑到法庭寻求庇护,还会被无情嘲弄,说这些麻烦都是非天主教徒们自找的,如果真想天下太平,就应该服从政府的命令。
尽管如此,也只有一小部分人无奈屈从现实,到最近的教区牧师那里接受洗礼,改信天主教。大部分纯朴之人还是坚持从祖辈传承下来的教义。不过,当他们的教堂一座接着一座被摧毁,他们的神职人员一个跟着一个被送上绞架时,这些胡格诺派教徒才真的感到大难临头。他们不愿投降,想一走了之,好不容易跑到边境时却发现,天主教会早已布下追捕的重兵,被捕的和协助逃亡的全都难逃一死。幸好,天无绝人之路,虽然从埃及的法老时代开始,每个政府都曾定下“闭关锁国”的政策,但实际上,却几乎没有成功过。那些决意潜逃的人只要无惧千难万险,总能找到出路。正因如此,数以万计的法国新教徒通过形形色色的“秘道”逃至伦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和巴塞尔。尽管仓皇出逃使他们的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他们大部分都是以忠诚实干闻名的商人和艺术家。凭借良好的信誉和充沛的精力,没过几年,便又过上了富足安稳的日子。法国政府,因其对天主教会的纵容,平白失去了这一批本可以为国家创造无限繁荣的人才。
毫不夸张地说,取缔《南特敕令》直接导致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法国一直是一个发展蓬勃的国家,只是国内的商业和宗教始终无法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自政权只能匍匐在石榴裙和教士袍下的那天开始,法国的命运便已然注定。写下驱逐胡格诺教徒规定的那支笔,后来也签署了国王路易十六的死刑执行令。
第二十四章腓特烈大帝
霍亨索伦家族446的平民化统治虽然不曾使之深受爱戴,但他们毕竟都是思维严谨、头脑清醒之人,在被巴伐利亚王室维特尔斯巴赫家族447疯狂污染之前,也曾为宽容事业作出不少贡献。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客观环境过于严峻的原因。霍亨索伦王室继承了欧洲最穷的地方,那是一片只有寥寥几户人家的荒漠和森林。三十年的战争使这片土地上的居民一无所有,为了重建家园,他们把种族、信仰和身份的问题放到一边,开始寻找各种人力物力及一切可用的资源。
腓特烈大帝的父亲腓特烈·威廉一世举止粗鲁,活像一个喜欢与酒吧女侍应调笑的煤矿工。不过在会见外国避难者代表时,他倒还显得彬彬有礼。在国家人口问题上,他的格言是“越多越好”。从前,为了编建一个特殊的掷弹兵团,他不惜到欧洲各国绑架身材高大的巨人;现在,为了发展国家经济,他也同样积极地吸纳新移民。
腓特烈大帝不像他的父亲,他文质彬彬,修德立行。虽然他的父亲不允许他学习拉丁语和法语,但他还是对这两种语言兴趣不减,甚至颇有研究。他喜欢蒙田的散文,讨厌路德的诗歌;喜欢爱比克泰德的睿智,不屑于小先知书448里似是而非的道理。腓特烈大帝的父亲信仰《圣经·旧约》,对孩子十分严厉。为了迫使孩子服从,甚至当着年轻腓特烈大帝的面让人手刃了他最好的朋友。然而无论父亲怎么做,腓特烈大帝始终没有接受当时备受路德宗和加尔文宗盛赞的“正直”的犹太教义。他认为,所有宗教都是史前人类恐惧和无知的延续,这种情绪被一小撮聪明却寡廉鲜耻的家伙小心控制着。这些人知道该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和地位,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腓特烈大帝不仅对基督教感兴趣,他对耶稣基督本人也十分有兴趣,但在面对这个命题时,他更愿意借用约翰·洛克和苏西尼的观点,所以在宗教事务上,他至少是一个思想开明的人,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在他的国家里,“每个人能按自己的方式找到属于自己的救赎”。
腓特烈大帝的这个愿望成为了他进一步开展宽容事业的基础。他认为,只要教义的追随者都是正直守法的公民,那么这个宗教就一定是好的。好的宗教就能享受一切平等的权利。政府不应干涉宗教事务,只需充当执法者和不同教派间调停者的角色即可。作为国王,腓特烈大帝只要求自己的臣民忠于国家,服从政府。至于评判个人的一生功过之事,那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的权力,他无可置喙,以免普通人以为上帝需要人的帮助,非得用残酷与暴力推行其神圣目的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