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7)
诗歌
第一节概述
卡尔顿·诺伊斯[56]
人类总在心中向往着另一个世界,一个比我们所知的世界更加美好的地方。不管一个人的心灵多么阴暗,不管他的观念多么狭隘,他都或多或少地向往着更宽广的地平线和更洁净的空气。一个人在感到幸福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的星球似乎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然而世间不如意事常十有八九,这样的时刻过去之后,坚硬的世界很快再次逼近,一如从前那般真实、赤裸、无法改变。不过,我们中存在着这样一些人,他们天生就能够捕捉幻象,这是一种更深刻、更持久的洞察能力。他们自由的心灵能够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远,他们看到地球披上了华丽的霓裳,听到沉默的世界言说着自己的存在,体悟生命的谜语揭示出自身的谜底。他们能够捕捉到那瞬间闪现的灵感,而对其他人来说,这种灵感则太过短暂;而且,他们还具有塑造的能力,能够将瞬间塑造成永恒。能捕捉幻象的人是预言家和先知,而能塑造幻象、重现灵感的人则是艺术家和诗人。我们每个人在苦苦追寻的东西,诗人早已找到。诗需要我们跨出生活一步,我们做好了准备,但却不知如何迈出脚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也瞥见了这世界上的美,也感知到了事物的表象之下所蕴含的意义,诗则更完满地揭示了这种美和这种意义。诗人还原给我们一个我们已经了解的世界,但是经过了他的改造;他所使用的素材都是我们习以为常的,但他却能用不一样的方式表达出来。他总能看得更清晰、更透彻,从而能美化事实,能揭示那正等待以这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美。他对美的清晰洞察,燃起了他心中那种惊奇与快乐的情绪,驱使他将自己的感受付诸言语。他的眼睛看到重新组合过的世界,他从每个人都有的生活体验中选择特定的渗透着自己情绪的意象。他把这些意象编织成美妙的文字,重塑他所看到的美,并且阐述着他所发现的事物表象下更深层的含义。正是因为他能看得更远,能感受得更强烈,他才因此成为诗人。另外,也因为他能够用语言表达自己的体验,使我们也看到他所看到、感受到的东西。
就这样,诗人创造出了那个我们心中梦寐以求的更完美的世界,而通过欣赏诗人的艺术,这个世界也成了我们永恒的财富。如果这就是诗的职责和天命,那么我们就会追问:它究竟是从何处获取灵感的?又是通过什么方法在艺术方面登峰造极的呢?
叙事诗的起源与发展
每一个民族的古老诗歌都是围绕着故事展开的。人类在童年时期非常喜欢听故事,因为他们纯真的心灵要通过想象一个虚构的世界来逃离他所不能理解的现实世界。他们还未受到现实事务的困扰,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不接受任何束缚。在人类的童年时期,人们觉得外界的事物是带有灵性的,靠着内在的生命力四处移动。自然力量则是神祇,能随意主宰人类的命运。比同伴更精明、更孔武有力的人,往往会成为集体记忆或者传说中的英雄或半仙。一个孩子也是这样将他的小世界里的平常事物赋予生命,这使他丰富的想象力有了用武之地。他在自己的戏剧中给它们分配角色,让它们上演他编织起来的故事。孩子的想象力需要情节,需要做过的事情和听过的故事——众神和英雄的神奇探险,王子和少女,骑士和被俘贵妇、仙女和精灵的曲折命运,寓言就这样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造出来。
人类一直热爱着故事。在每一片土地上和每一个民族中,在漫长的历史中,诗从未停止记录生活中一切能够想得到的事。但诗的长河有着众多的源流,依据它流淌的河道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和容量。从《伊利亚特》到《伊诺克·雅顿》[57],细数这些经典例子,会发现无论是主题还是形式,叙事诗都经历了各种各样深刻的演变。这一演变过程就像每个民族发展自己的艺术和文化一样,也是经历了从一般到特殊、从整个民族的利益到私人事务的书写的过程,个别的艺术家或诗人逐渐从整个民族的创作努力中脱颖而出。
远古诗歌的特征
在远古时代,人们一起劳作,一起嬉戏,部落的每一位成员或者个体公民完全融入部落或城邦的集体中。个人的幸福仰赖于集体的幸福,个人的利益与整个群体的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就解释了每一个民族的早期诗歌为什么都具有相似的外延和特征。
每个民族的起源都与众不同,而且起源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因此,“早期”这个修饰语对于每个民族而言有不同的定义。如果要举一些早期诗歌的例子的话,那么一方面有《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这两篇诗歌其实是代表了一个巅峰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开端,不过时间还是相对较早的,另一方面有英国传统民谣。如果比较这两个例子的存在时间,其实它们中间隔了大约两千年,但作为早期诗歌,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不是任何一个个人的作品。这样的诗歌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逐渐发展出来的。它是群体生活无意识的表达,在群体中生根发芽,长叶开花。一件涉及整个民族的事,一种关乎所有人命运的形势,就是故事产生的缘由和动机。不过一定有某一个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人,没有留下自己名字的人,给故事开了一个头。然后这个故事被反复地转述,通过口口相传,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改变和添油加醋。最后,又是某一个人,没有留下名字的某个人,用特定的格式将它记录下来,故事就因此被保存下来。但它仍然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产物,不属于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人。
通过诗的一些特征,我们能分辨它是通俗的还是官方的。就长篇的诗如《伊利亚特》或者《贝奥武甫》而言,它们记述的是宏大的情节。诗里所歌颂的做出盖世之举的英雄,属于整个家族或者种族;他们是国王,是力大如山或者勇猛之人,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中被广为传颂。众神也出现在诗里,他们在故事情节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类似的,在通俗的民谣中,故事中的人物尽管出身卑微,却由于传说故事的作用,成为典型人物,并被赋予普遍的重要性。然后,这样的诗便反映了一个群体或者民族的理想。它由民族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们对事物的性质和意义的懵懂追问与粗糙答案塑造而成,通过它们在情节中设置的特定人物,以及这些人物所做出的事情、所感受到的激情,这种诗成为对整个民族所想象的理想生活的投射和表达,它是一个民族的自我诠释。
除了韵文的形式之外,还有一个特征使得这些故事成为诗歌:它们所描述的那个世界是理想化了的世界。它们的产生源于人们对故事的偏爱,但它们所描述的故事情节,并不是每天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事在诗中被夸张了,被聚集在同一个时间段里了,里面随处可见“渲染之美”。创作者们运用自由的想象,为的是创造出一个更迷人、更有意义的世界。诗歌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是一个与现在相比更幸福快乐的黄金时代。对此,它们强调,这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若是现在的世界依然如此,或是能够昨日重现,该多好啊!人们跳过对眼下需求的朦胧渴望,隔着遥远的距离,看到在已经远去的清新扑面的晨光中,远古时代的人们被塑造成英雄。他们的美德,他们的激情,甚至他们的过失,都比凡夫俗子更加高贵。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更加宽敞,他们沐浴在更自由的空气中。把事物理想化,使之变得鲜明、强烈并充满更深远的意义,就是诗的精神所在。
个人主义的发展
随着文明的进步,个人开始将自己更明显地从其群体的背景中凸显出来。群体中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为整个群体的生活打下了艺术的烙印,集体的共同奋斗使文化的储备逐渐丰富起来。然后,出现了一种新趋势:社会生产逐渐出现了分工,每个独立的个体开始从事不同的职业,他们开始发展自己各自作为陶工、织工和铁匠的独特天赋和潜力。就这样,有一天,一个有着歌唱天分的人出现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个体,收集父辈们流传下来的故事,将这些传说编织成新的故事。早期的诗是集体理想的表达,而现在,单个的创作者怀着自己特殊的目的重新构思、塑造了诗;这里的诗被赋予了他个人的感情色彩,反映了他一个人看到的世界,就这样,诗歌成了他个人对生活的诠释。[58]
于是,叙事诗被注入了新的灵魂。它里面无意识的、集体的和客观的成分越来越少,逐渐成为一种深思熟虑而自觉的艺术产物,诗人依靠自己的情感来选择诗的主题和表现方式。他取材的世界离我们的生活更近了,他讲述的人物也是我们更加熟悉的;他们抛弃了庞大的气势,却更加富有吸引力。这时候的诗依然比较重视情节本身,但置身于情节之中的人物却更接近也更明确地表达出了诗人的想法和感受。他之所以选择那些人物,是因为他们具体地体现和阐述了他对重要事件的理解。神话英雄贝奥武甫以及他与可怕海怪格伦德尔战斗的故事,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延续。在这部诗集中,诗人聚集了一群杂七杂八的人,有高低贵贱,有僧侣,有俗人,这些人都来源于真实的生活,不过在诗里也有些滑稽。他们在朝圣途中所讲述的故事,也各不相同。然而,最典型地体现了诗歌的这种新趋势的就是《女尼的教士的故事》:
从前,在山谷树林边,
一个简陋的小屋里,
住着一个年迈贫穷的寡妇。
而故事的主人公居然是一只公鸡!它的名字叫作“常蒂科利尔”!这只公鸡以学问家的派头讲述自己的梦,为了显得自己说的话很有权威,他还引用了古代伟人的名字。但他还是没能逃脱无情的厄运,这厄运由狐狸拉塞尔带来,谷仓的居民们则由于它的悲剧而齐声叫嚷。通过装腔作势的语言,这首诗狡黠地讽刺了浪漫史诗那种气势宏大的叙事方式。不过,顺便提一句,除了娱乐大众,诗中还反映出了乔叟本人对生活友善而精辟的批评,而我们也喜欢这样接触诗人自身的个性。所有有意识地创作的叙事诗,不管是《仙后》还是《失乐园》、是济慈的《恩底弥翁》还是《伊诺克·雅顿》;不管它是描述了传奇和寓言中的人物,还是提出了神之道与人之道的高级论断,或者是卑贱灵魂的悲剧,我们都清晰地看到了一个聚焦的理想化的世界,而它最终用来表达的是诗人自己对生活的构想以及他对自己人生经验的诠释。
抒情诗的出现
诗的表达越来越具备个人的特点,这一趋势改变了叙事诗的内涵,同时产生了不同种类和目的的诗。当一个个体从芸芸众生中意识到自己的独特存在并脱颖而出的时候,他就清楚地意识到,生活对于他来说是与众不同的,这世界就是他的世界,激情就是他的激情,事件由于是他亲身经历的而变得重要。抬眼望去,望见浩瀚的苍穹或是蔚蓝一片,或是白云朵朵。辽阔的大地伸向四面八方,到处是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而这所有的活力都汇聚成一个点,在这个中心点上站立着一个人,他在思考,在感受,在许愿,周围世界的一切具有影响力的射线都汇聚到他这个焦点的身上。在回应这些冲击的时候,在这感觉的骚动和灵光乍现的时刻,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和谐,这就是美,他整个人激动万分。他的喜悦、惊奇、崇拜之情呼之欲出,从混乱之中,他重建了一种新的秩序,也就是他自己的感觉,然后他通过文字用物质形态象征自己的感觉,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心情去塑造它。大自然强有力的脉搏驱使他去引吭高歌,用和谐的韵律表达他的认识和感受。如此,世界的美丽与其深层次的意义驱使着诗人在精神丰富的时候哼出一支歌,抒情诗就这样诞生了。
它不在那洒满阳光的山冈,
也不在那闪烁的阳光里,
从不在任何飞溅的浪花里,
也不在那湍急的溪流中。
但有时它藏在人的灵魂里,
慢慢地摩挲他的痛苦,
而那平静的月光
溢满他的心田和脑海。[59]
就这样,大千世界无止无休地用美和深意编织着它精细的画面,有时候奥秘隐藏得很深,但人类只要用心探索,就终能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抒情诗常常看似发乎自然,其实是因为诗人对天地万物纯粹的喜悦使他迸发出了写诗的灵感。
夏天已来到,
布谷高声叫,
种子发芽,草地开花,
树木郁郁葱葱,
布谷齐鸣!
母羊追逐羊犊,
母牛追逐小牛
牯羊蹦跳,雄鹿舞蹈,
布谷齐鸣!
布谷,布谷,唱得好,布谷,
莫让歌声悄。
唱吧,布谷,啊,唱吧,布谷,
唱吧,布谷,唱吧,布谷![60]
鸟儿的啼叫交给了诗人灵感的钥匙,诗人也做出了回应,他的喜悦流诸文字,他的歌曲吟唱着春天的乐谱!这首诗是英语中最早的抒情诗之一,就其精神、形式和内容而言,也是典型的抒情诗性质的春之歌。
由于抒情诗发乎于情,所以它的感人之处在于歌唱。
我从荒谷下来,吹着笛子
吹出欢乐的曲子,
我看见云端上有一个孩子,
他笑着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