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3
我飘了。
我直接向论坛的人亮明了我的身份,表示愿意为我的小说提供素材的,私信链接或故事,有偿。
然后附上了我给神明打款的截图。
只是楼里出现了很多质疑声,说这年头谁还没有两个手机。
还有人恐吓我:“冒充神明也不怕被碎尸。”
然而质疑归质疑,还是有不少人私信了我,态度与楼里发言度截然不同。
这让我更加肯定了跳脚的都是小鬼,而真正的聪明人早就发现了商机。
与聪明人打交道让我很膨胀。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的创作之路又将更进一步,到时候谁都会承认我的作品。别说这个论坛里的人,全世界都会奉我为写作上的“神明”。
那可是真的“神明”,而不是在这里装神弄鬼吓唬人的“神明”。
我与前来私信的人商量好了采用素材的费用,然后开始审核投稿。
质量不高,大部分非常中二,一看就是臆想出来的故事。
还有一部分非常血腥,除了血腥,没有任何东西,根本用不了。
稿件质量远远比不上“碎尸的神明”。
投稿里只有一两篇,改一改,勉强能用。
但我接下来要创作的故事,是长篇悬疑,可不是一两个小故事就能支撑起这个框架的。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有点意识到,为什么论坛里的人都认同他“神明”的身份。
所以我再次私信了神明。
我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私信神明,除了想收集更多不同人的素材以外,还因为我依然认定神明的故事是假的。
神明可以编出一个好的故事,不代表他可以编出一个接一个的好故事。
不然他应该去当作者,而不是水论坛。
神明回复了我。
显然,他对我开贴公开求素材的行为毫不在乎。
可能在他看来,我这种行为就像小丑一般。
小丑是拿来逗乐的,有什么必要和他置气呢?
我也不管神明是怎么想的,我是一个作者,拿到素材写小说才是我要做的。
火了之后,谁还在乎这么一点小丑行为?
神明发给我的是一个还没润色过的草稿,写的赫然就是他刚“犯下”的罪行。
我眉头一挑,直呼好家伙。
但读完我就发现了几个漏洞,比如人哪来的神力,一手控制住受害者,一手捏住被害者的脖子使劲一拔,就把被害者弄断气的?
大概是没有润色过稿子,神明没有像上次那么淡然,简单几句就解释了我的问题。神明似乎是心虚了,他丢下一句“我现杀一个给你看。”就消失了。
“糊弄我一个写实派作者?呵。”
我得意地关闭了和神明的聊天框,“神明也太经不住考验了,第二个故事就让我抓住了漏洞。”
和另外两个提供素材的人商量好稿酬后,我打开了文档,开始了我新长篇的创作。
两小时后,我耸耸肩,转了转手腕,准备上论坛摸会儿鱼。
顺便看看有没有新素材投稿,却看到了神明发来的几张图片。
血淋淋的手,被血液浸湿的水泥地板,和边上深深浅浅已经干涸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