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步步登高 - 三尺青锋 - 高楼听雨 - 武侠修真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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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步步登高

东南多山,东南多匪。连山并寨,落草为寇之人不可胜数。  当年秦军南来,一路之上虽然拔除了不少山寨,却也终归只是隔靴搔痒,扬汤止沸。

东南多贼,说到底还是因为百姓山下的百姓吃不起饭,这才上山落了草。可治贫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乱世之中,追亡逐北,自顾尚且不暇,谁又顾的上旁人?所以秦人也就只能沿途拔除路过的山寨。

东南的山寨大多建在群山之中,加上这些山上贼人多半自小生活在此,对山中地形熟稔的很,秦军前来之时他们便舍了山寨躲进山里。

所谓围剿,其实收效甚微。

迁延日久,耗费钱粮,秦人远来自然消耗不起。等到秦兵离去,这些山上贼人再从山中出来,重立山寨。

所以当时秦军也是为难的紧,多派兵上山,则贼人逃走的比兔子还快,可若是少派兵悄然上山,这些贼人也都是见惯了血的狠辣人物,秦人虽勇,可难免会有损伤。

后来碰到北方战事吃紧,秦人不得不把驻扎在东南的大半驻军调回了北方,所以如今在东南剩下的秦军其实不多,勉强能够守住东南的重要大城已经是极为不易,更不要说去处理这些比泥鳅还滑溜的贼寇。

这也是为何当初的龙头帮和如今的黑衣教敢浮在水面上的缘由。秦人虽强,终归是鞭长莫及,即便是秦人铁骑天下无敌,可到时候大事已定,即便秦人能够反应过来又如何?大不了学这些山贼一般,躲入山中避避风头就是了。

既然除不掉,于是山上山下就有了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就是拿出所谓的买路钱。

买路钱自古有之,无非就是换了说法的买命钱。

只是在东南之地,若要出行,需要的买路钱稍稍多些而已。

大概要翻个十余番。

虽说不少,可比起处理后事的钱来说,还是要少上不少了。

这还是大多数山寨还要讲个所谓的江湖道义,毕竟虽然他们大多不曾听过涸泽而渔这样文绉绉的道理,可也知道庄稼要一茬一茬的割,不然坏了山寨的名头,日后这些客人们到了自家山寨面前绕道走,岂不是断了自家的财路。

有些山寨讲规矩,自然就有些山寨不讲规矩,毕竟谁也不嫌弃白花花的银子扎手。

所以在东南之地的出门之人,出门在外,有钱人还能请几个护卫,没钱的穷人只能靠自己的谨小慎微。

其实说到底都要靠命,毕竟几个普通的护卫,真的动起手来,又哪里是那些人多势众,杀人不眨眼的山上山贼的对手。

买命钱,买命钱,有时候反倒是未必能够买的下自家的一条性命。

所以东南之人如果不得不出门,大多就要先分好家中的钱财,安顿好家中父母儿女。毕竟谁也不知道这次出门而去,到底何时才能返乡,又或者是就这般死在远方,再也回不到家中。

——

离山脚下,一个中年人躺倒在路边,一身锦衣之上,鲜血淋漓。

中年人身侧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几个游侠打扮的江湖人,这些人满手老茧,一看就是习惯了江湖厮杀的好手,只是如今这些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没了呼吸,显然已经早早的送了性命。

中年人的手在泥土挣了挣,只是始终没有抬起来。出气多,进气少,多半也是活不长久了。

他是离山附近安平镇里的商贾,平日里靠着倒卖些西南的蜀锦到东南来过活。

东南之地的富贵人家偏爱西南的蜀锦,所以一卷蜀锦在东南之地大多是有价无市,往往能够卖出个天价来。往来贩卖,说的上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唯一的缺漏之处就是沿途多贼患,做这个行当其实也是提着脑袋拿命在拼。

就像沿海之人的贩卖私盐,虽然是暴利的好买卖,可终归是要冒着天大的风险。

只是一个是怕官,一个是怕贼罢了。

中年人这些年的运气一直不错,平日里往来东南与西南之间,也积攒下了不少钱财。

这些日子东南的局势越发敏感,商人的嗅觉最是灵敏,他虽然不知道要出些什么事情,可隐隐之中始终觉得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所以他原本是打算做完这一票,就老老实实的回家做一个富家翁,虽说这些年积攒下来的财富说不上什么大富大贵,可也足够他在家乡闭门自守了。

只是不曾想这最后一次,他偏偏碰到了那个万一。

离山上的贼人原本他熟悉的很,往日里路过虽然会收不少的买路钱,可终归还是讲些规矩。所以路过这里之时见到山上来人他也不曾放在心上,只当是如往常一般,交了钱财,就能安然过路。

只是没想到这次下山的贼人竟然不是自己的熟识之人。

然后便是一人不留的屠杀。

他请的这些护卫虽说也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可终归只是惯常于一对一的厮杀,这也是为何秦人铁骑马踏江湖之时如同摧枯拉朽的缘由。

江湖中人,不习合击之术,一对一的单挑,也许即便是十余个秦军也不是对手,可若是联起手来,百余秦军对阵百余江湖之中的高手,多半这些江湖中人要吃大亏。

何况这次人数之上差距实在太大,他们以一敌多又吃了大亏。

不过几个照面而已,他请来的护卫就败下阵来,要不是他在中了一刀之后就躺在地上装死,那些山上的贼人又被满车的蜀锦吸引,只怕如今他也早就没了性命。

只是逃的过一时,逃不过一世。

虽然比那些护卫多苟延残喘片刻。可这般伤势,多半也是活不成。

他叹了口气,强忍着胸口的刀伤之痛,从怀中掏出一个香囊,香囊以蜀锦织就,平滑的面上绣着五个字。

白首不相离。

中年人看着手中的香囊苦笑了一声,当初他家娘子给他绣了这这个香囊之时,他还嫌弃自家娘子败家,毕竟这蜀锦来之不易,他还觉的自家娘子不懂自己的苦处。

只是如今看来,钱财重要,可终归没有性命重要。

他长出了口气,还好临出门前他已经将家中安排妥当,他早就叮嘱过自家娘子,若是自己久不归家,那她就自己找个好人家重新嫁了吧,毕竟她还年轻,长的也是少有的漂亮。

至少在他心中,自家娘子实在是不能再好看了。

只是他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看着那些杀人越货的贼人就这般安稳的活下去。

他身前响起沙沙的脚步声,原本已经闭目等死的中年人勉强睁开眼。

映入眼眸之中的是一双布鞋,向上看去,站在他身前的是一个粗布麻衣的消瘦男子。

男子低头看了他一眼,只是那双眼眸之中似乎没有任何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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