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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钟情偶遇与蛊咒重生【上】

姬汀香,是我后来给自己取的名字。我的父亲姓姬。

我出生的年代,和我的出生本身,注定我是不配有姓的。

我原只有乳名——芷儿。

在史书上,我被称作“夏姬”。

我很讨厌这个称谓。

可我讨厌有什么用,人家非这样叫啊!

在陈国那些年,虽很屈辱,可在我觉着,并不比小时候在母国郑国更糟。

最起码,身边有亲如姐妹的苦叶和筝。还有儿子徵舒。

徵舒是筝生的,但一直都当我是母亲。小时候,他给了我很多慰籍和快乐。长大后,虽嫌弃我,也还是礼数有加。

我对不起他。

楚国的芈侣王,后世叫“楚庄王”的,带兵踏入陈国都邑,打着“诛逆”名义。

徵舒杀了国君。

不管怎么杀的,都是杀了。

弑君!

芈侣王不见我、不听我。

我要替孩子死,跪在他帐外,两天两夜,哭干了眼泪,喊哑了喉咙。

最后一次叩首,眼前一黑,没知觉了。

我拼命想醒过来。

我得醒着、活着,救徵舒!救那没了爷娘的孩子!我的儿子!

可我觉得就要死了,醒不过来了。

我祈求上苍,让我醒来,去救徵舒,去替他死!

很疼很疼地,醒了。

喘不上气,汗如水洗,疼得出不来声。

眼睛倒看得清楚——没光亮,也居然看得清楚!

看见他了!

浓眉大眼、清清亮亮、胡子很好看。

他会说郑国话!

他用郑国话温温婉婉跟我说:“夫人,一定很痛,莫怕,会好起来的。”

不知是疼得弱了,还是疼得惯了,又见天光时,我觉得好起来了,除了无力,都好起来了。才觉出,身无寸缕,只一幅楚锦盖着。

他跪在近旁,行郑国君臣大礼,告诉我:他是楚国申公,见我有异症,禁不住救治。楚王此来,必得结果,徵舒已诛,经他劝谏,楚王决定另立新君,不占陈国。

我嫁到陈国,就算陈国人,还是大臣夫人。

他使得楚王不占陈国,是救了陈国。作为陈国人、大臣夫人,我该谢他。

我说了谢,想起身给行礼。刚一动,想起身无寸缕,忙又躺回去。

他说不用我谢。又说我不须替陈国谢,因为我已不是陈国人。

可不是吗——丈夫没了。儿子也没了。就算一切不追究,我跟这个国,也还哪有牵连?

不是陈国人了,就该离开。

可能去哪儿?

回郑国?

当初,君父已然容我不下;而今,那欺负了我的哥哥即位,更容不下!说不得想着盼着我早早死掉呢!

我想问他:那我怎么办?

要不是突然眩晕一下,怕就问出口了。

眩晕过后,我改了口,请他代我恳求楚王——处死我!

话出口,我想到,或许,他会推诿,也或许还会说几句安慰的话。

不料,他竟说出让我觉不出来由的两个字——不可!

未及我想出要问的话,他就说:所谓不可,不是说他不可以代我去向楚王求死,而是我不可以死!或者说,我不可以被处死。再说明白点儿,就是——不管谁,都不可以处死我!

因为我受天雷而幸存。

天雷即天谴。受天谴而犹存,是为天谴在身,近我、亲我、辱我、迫我、害我、伤我,皆如自引天谴。以楚王之强之盛,尚不敢近我百步之内,更不敢对面,世上断无人敢害我性命;陈国有此殁君之殇,盖由其君臣不谙天规、妄近我身所至……

我问他,难道他不怕?

他不仅近了我,还除去了我的衣裳,必有肌肤摩挲,莫不自引天谴?

他说,他家世代为“巫臣”,奉霄敖氏,霄敖氏乃祝融苗裔,祝融乃火之神使,火由天雷而来,霄敖氏巫臣,虽不能化解我身上的天雷之谴,但可趋避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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