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钟情偶遇与蛊咒重生【上】
姬汀香,是我后来给自己取的名字。我的父亲姓姬。
我出生的年代,和我的出生本身,注定我是不配有姓的。
我原只有乳名——芷儿。
在史书上,我被称作“夏姬”。
我很讨厌这个称谓。
可我讨厌有什么用,人家非这样叫啊!
在陈国那些年,虽很屈辱,可在我觉着,并不比小时候在母国郑国更糟。
最起码,身边有亲如姐妹的苦叶和筝。还有儿子徵舒。
徵舒是筝生的,但一直都当我是母亲。小时候,他给了我很多慰籍和快乐。长大后,虽嫌弃我,也还是礼数有加。
我对不起他。
楚国的芈侣王,后世叫“楚庄王”的,带兵踏入陈国都邑,打着“诛逆”名义。
徵舒杀了国君。
不管怎么杀的,都是杀了。
弑君!
芈侣王不见我、不听我。
我要替孩子死,跪在他帐外,两天两夜,哭干了眼泪,喊哑了喉咙。
最后一次叩首,眼前一黑,没知觉了。
我拼命想醒过来。
我得醒着、活着,救徵舒!救那没了爷娘的孩子!我的儿子!
可我觉得就要死了,醒不过来了。
我祈求上苍,让我醒来,去救徵舒,去替他死!
很疼很疼地,醒了。
喘不上气,汗如水洗,疼得出不来声。
眼睛倒看得清楚——没光亮,也居然看得清楚!
看见他了!
浓眉大眼、清清亮亮、胡子很好看。
他会说郑国话!
他用郑国话温温婉婉跟我说:“夫人,一定很痛,莫怕,会好起来的。”
不知是疼得弱了,还是疼得惯了,又见天光时,我觉得好起来了,除了无力,都好起来了。才觉出,身无寸缕,只一幅楚锦盖着。
他跪在近旁,行郑国君臣大礼,告诉我:他是楚国申公,见我有异症,禁不住救治。楚王此来,必得结果,徵舒已诛,经他劝谏,楚王决定另立新君,不占陈国。
我嫁到陈国,就算陈国人,还是大臣夫人。
他使得楚王不占陈国,是救了陈国。作为陈国人、大臣夫人,我该谢他。
我说了谢,想起身给行礼。刚一动,想起身无寸缕,忙又躺回去。
他说不用我谢。又说我不须替陈国谢,因为我已不是陈国人。
可不是吗——丈夫没了。儿子也没了。就算一切不追究,我跟这个国,也还哪有牵连?
不是陈国人了,就该离开。
可能去哪儿?
回郑国?
当初,君父已然容我不下;而今,那欺负了我的哥哥即位,更容不下!说不得想着盼着我早早死掉呢!
我想问他:那我怎么办?
要不是突然眩晕一下,怕就问出口了。
眩晕过后,我改了口,请他代我恳求楚王——处死我!
话出口,我想到,或许,他会推诿,也或许还会说几句安慰的话。
不料,他竟说出让我觉不出来由的两个字——不可!
未及我想出要问的话,他就说:所谓不可,不是说他不可以代我去向楚王求死,而是我不可以死!或者说,我不可以被处死。再说明白点儿,就是——不管谁,都不可以处死我!
因为我受天雷而幸存。
天雷即天谴。受天谴而犹存,是为天谴在身,近我、亲我、辱我、迫我、害我、伤我,皆如自引天谴。以楚王之强之盛,尚不敢近我百步之内,更不敢对面,世上断无人敢害我性命;陈国有此殁君之殇,盖由其君臣不谙天规、妄近我身所至……
我问他,难道他不怕?
他不仅近了我,还除去了我的衣裳,必有肌肤摩挲,莫不自引天谴?
他说,他家世代为“巫臣”,奉霄敖氏,霄敖氏乃祝融苗裔,祝融乃火之神使,火由天雷而来,霄敖氏巫臣,虽不能化解我身上的天雷之谴,但可趋避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