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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职责与法理之纠结

这样的不同,让高璟感觉,即将得知“姬汀香案”一系列离奇现象的谜底或说“真相”。那其中,不仅包含着类似在洞穴里听到的姬汀香“个人”的秘密,也必然包含跟这些秘密相关的姬汀香的一些近期行为;而那些行为,应该甚至是“一定”,会有一部分,至少一部分,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或处于其边缘。

就是说,姬汀香要告诉他的,应该有一些事情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

而很显然,姬汀香不准备让除高璟之外的任何人或机构知道那些违法甚至是“犯罪”。

作为侦探,高璟从来以揭露罪恶为己任。

而同时,作为私家侦探,高璟对于“可识别”的“罪”,也始终都有自己的尺度。

那个尺度是,至少曾经是——清算与惩罚和制止与挽救之间,尽最大可能选择后者。

正因为此,他才会有原名宋春华、现名乔楚的这么一位朋友,而公安机关的战果清单里,却一直缺位一名盗墓贼。

可是,对于姬汀香,制止也好、挽救也罢,似乎都谈不到。

也可以说,他从没想过,会去制止或者挽救姬汀香。

无论从能力上讲,还是从其他方面看,制止、挽救这样的词汇,都跟姬汀香发生不了关系。

退一万步——如果,面对姬汀香将要呈现给他的违法犯罪真相,他果真要执拗地去遂行一名以揭露罪恶为己任的侦探的职责,会是什么结果?

他能么?

她会让他那样做么?

不让的话,她会怎样防止?

想的这儿的时候,被燃爆在荒弃的肮脏水塘里的悍马车及里面的四个死鬼,浮现在高璟眼前。

摒弃这个浮现,往所谓的好处去想——姬汀香不灭口,其违法犯罪被大侦探高璟通报给了公安部门,能提取到证据么?能审讯出结果么?结果会有逻辑可循么?能给她定罪量刑么?能通过刑罚让她死或者怎样么?死或者怎样,对她又有什么作用?

所有问号,都没有答案。

如果有,也大半要么否定要么含混。

那么,揭露的意义何在?

从古至今,无论东西,几乎所有“法理”中,都蕴含这样一个原则,即:对罪人的惩罚,其意义不全在于使其代偿所罪,同时也在于,甚至更加在于,警示未罪的众人,以抑止更多罪行的发生。

越是严重的罪行,这种警示效应,就越主要和重要!

比如:杀人构成犯罪,对杀人者施以死刑,剥夺其生命,并不会令被杀者复活,亦即不能够有任何实质性的代偿;因而,死刑近乎全部的含义,都在于警示还没杀人的众人,告诉他们——杀人,必将偿命!

这个法理中蕴含的警示意图的存在并被普遍认同和遂行的最基础,是那被惩罚的罪行,在广大人群中,具有可复制性。

换言之,如果罪行即便被证明确有而并不可能在广泛人群中被复制,甚至完全不可能被任何他人复制,法律施予罪者的刑罚,就至少会失去一半的意义!

理论上讲,并不存在完全不可复制的罪行,或者任何行为。

正如理论上讲,任何人都不可能生存两千六百多年,并且怎样试图自我终结这个生存,都竟不能实现!

迄今为止,高璟所能知道的关于姬汀香的“可复制”的“罪行”,只有一宗——把一辆车里的四个人杀死,并将装着尸体的车辆燃爆、沉塘。

而在这宗罪行里,他,是同谋!

无论是否情愿,都是!

所以,他说:“我们是同谋。”

姬汀香没理会这个话,沉吟半晌,嘤咛般说:“你说要做记录,可以不说的……”

“可以,不等于应该,更不等于正确。”他回应得很有力,自己却没察觉出这份有力。

“你是侦探——”又是好一阵沉吟过后,姬汀香的语声,也似有力了些。

“像你这样的侦探,应该做些什么?”她问。问的时候,缓缓瞟了高璟一眼,随即又同样缓缓地把目光返回到平视前方的样子。

高璟暗地长吁一口气。

似乎卸去了什么沉重的负担。

当时,他并没弄清楚,那一刻,从心里卸去的,正是二十多年侦探生涯积淀给他的某些执念。

当时,他只觉得轻松。

他不知道,这轻松能持续多久。也不知道,再不再会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他趁着这份轻松,绽出温厚的笑意。

“也许,我这样的侦探,并不多。从我自己有限的见识来看,只有我自己。”

说到这儿,余光捕捉到,跟他并排坐着的姬汀香,又瞟了他一眼。

“当然,我说的不是能力,而是状态。简单说,当下,私家侦探,跟其他行业一样,都是谋生的方式。可我不是。至少,我自己,并不依赖侦办的酬劳生存。小贝壳结束后,我就能说,完全可以不靠侦探的活儿过日子。”

“这个你讲过的。”姬汀香应和道,“你有另外的生意。”

“所以——”高璟接上话头,“我侦办案子,更是出于精神的需要。”

姬汀香突然打断:“包括伸张正义么?”

“包括。”高璟答得很快、很干脆。

略顿一下,他补充说:“但不是全部。甚至可以说,最开始,更是好奇心和兴趣。当然,不是说一点儿都不想伸张正义。但伸张正义,必须有一个前提——”

他停住,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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