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四目相对
既然是给蛇祖的,那就不是我们能看的了。此刻的蛇祖正在禹王湖底养伤呢,等到天色快黑的那一阵,它从湖中露了头。
我正纠结的时候,钱老怪将那封红魔老祖临死前写就的血书告诉给了蛇祖,可蛇祖是不认识字的,钱老怪这才打开了血书去念。
上面只有一行字:“老夫红魔,罪人而已,自知无面,替小师傅求取龙珠一颗,成其四十年姻缘,拜上白龙神尊,顿首顿首。”
只是这一行字,我怎么也没想到,红魔老祖临死前的血书,却会是为我求取龙珠的信件。
我想不明白,或许从当时跟我聊天时候的话语中,他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些,知道我不会开口,所以才这样做,以此来促成这件事的吧?
钱老怪念完了这封书,立即就明白了,他一下知道了龙珠是救命之物,在所有人都还稀里糊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钱老怪当即一跪,并喊我一同给蛇祖跪下。
白夜一看我跪,跟着就跪。
白夜都跪了,再说了,又是钱老怪先带头跪的,那不有分说,白青峰当即就跪下来。
结果这一幕一下变了,一旁看起来毫不相干的冰一见我们这么多人都跪在了地上,那他这么会儿不跪好像也说不过去,如此,五个人全在蛇祖面前跪下,钱老怪当即把情由一说,又由我在侧面补充了几句。
蛇祖这时凑到了我身边,它明显是在考虑的。
这种事儿,哪怕是个正常人都会考虑,就像是得了重病,需要做移植手术一样,到了爸妈关系很好的亲戚面前,当你第一时间说出这种话的时候,他们也会本能的镇住,然后考虑一下,选择答应或者不答应。
更何况,蛇祖其实和我非亲非故,这数千年的时间,他见证了是所有禹王宗的人,那是多少?至少也有几万人的生死了吧?
说起来它没有任何借口,一定就能把龙珠借给我,哪怕搬出我跟南雀的幸福做借口要它成全,实际上也不过是道德绑架罢了,它完全可以不答应,毕竟,整个禹王宗的弟子都是它的亲人,那亲人简直太多了。
而这一颗龙珠代表的是它更进一步外加三五百年的寿元,人在天地间不过七八十年,活到一百岁也就没处去了,更何况是对于已经成龙的蛇祖呢?
其实此时我甚至已经做好了被蛇祖拒绝的准备,可随即,蛇祖的脑袋凑到了距离我最近的地方,它将脑袋彻彻底底放在我面前,并伸出舌头,顿时一刻足有巴掌大小的金色圆球从它舌头上滚落下来,到了我面前。
“拿去吧。”它的声音很平和,没有一丝的不悦不不满。
“蛇祖,这……”
“拿去吧,这内丹原可以在人体内发挥五十年光景,可我疗伤用了些,应该还能支撑四十余年,若到了那时候龙气不够,你可用体内七滴龙血为她延续,也可撑过十年,之后不够,可来禹王湖找我取,我终生都在禹王谷中,陪伴父辈尸骸与谷中族人们的坟茔,不会离开的。”
话音至此,我已经热泪盈眶,白夜凑上去,从蛇祖舌头上将龙珠取下,用布包好递给我,他说:“赶紧送回去吧。”
“去吧。”蛇祖说。
“老祖,我……”我正准备说些什么,却被蛇祖打断:“我已用它疗伤修养,到我这个年岁,再也没有争强好胜之心,又经历一番生死,寿元长短对我而言,并不那么重要了,既生长在世,百事缠身,总有自己要做的,多活与少活终究要死,到我这个年岁已经都参透了,况且我已化龙,还有千年寿元,待你们百年之后,不过是湖底长眠,到一日寿终而已,寿元再多,又有何作用呢?”
钱老怪他们都劝我,大家都准备是时候离开禹王谷了,白夜与钱老怪他们连夜与冰做了一份证明,我们几人一同画下保密协议,同意作为白夜的助手与他一同加入组织,虽然如此,不过是为了保全我们而已,一个虚职却可以了却不少的麻烦。
白夜此番弄来这样庞大一条龙尸,已经注定了他日后飞黄腾达之日,为了让蛇祖的事不为外人所知,我们建议蛇祖先去水泽避避风头。
这地下水相互勾连,蛇祖在地下水中几乎也没有敌手,它已经站在生物链顶端,只是为了余生的平稳安定而暂时外出,等到事态平息后再返回禹王宗而已。
伴随蛇祖自禹王湖底的地下水离开水泽,猰貐也与它一同离开。
冰带着龙尸的大好消息离去,钱老怪返回沔江,与徐二龙还有狗爷会和,白青峰去了乐州,去向林秋报平安,履行承诺。
白夜则是跟着我,我们此行要去回龙谷,为此我联络冰帮南雀找一张身份证明,在前往回龙谷底那处峡谷时,我又特意买了不少新衣服,都是留给南雀的。
我一阵难得的欣喜,本来钱老怪说把白夜带来实际上就是带了个电灯泡,让我最好考虑不让白夜来。
可我知道白夜这家伙一身使不完的力气,不用白不用,我给南雀买的衣服足足有一大堆,白夜这家伙虽然平时冷冰冰的,可这会儿真到了要他背的时候,还是没二话的。
只是,这混蛋在我去商场挑衣服,越挑越多的时候居然开始噘嘴,觉得我事儿妈了。连续几天在商场被年轻漂亮的美女打招呼吆喝帅哥,白夜也学会了对人微笑,然后答应一声,最后搞得不少女生大着胆子来要他的联系方式。
我给白夜的手机里装了通讯软件,并提醒白夜:“你可悠着点儿,要是有一天真能见到你家的弄影,不要忘了软件里的消息清除一下,不然可能会闹矛盾。”
“我跟弄影很信任对方的。”
“那也保不准。”
“就是很信任。”
“我跟你说,这真保不准,女人都是情绪化动物,你就小心反正不要惹祸。”我跟白夜又说。
白夜把手机里那个聊天软件一删,然后说道:“这样就不会了吧?”
我不由笑出了猪叫,这家伙,他是当真能把人消失,完全让人笑得停不下来的那种。
我知道白夜不是傻子,他就是不善于表达而已,其实这家伙他有自己的内心小世界,但这方小世界只对仅限的几个人开放而已,一般人进入不了他的世界,会觉得他高冷,一般人不了解他的性格会觉得他愣,可你真正接触了这家伙,他实际上很单纯,很天真,很像孩童一样的那种,这是我们长大之后都不再具备,或者很少再具备的东西了。
再度来到那个镇子上,老人与他的孙女孙子都不见了踪影,之前两老曾经招待收留过我们,还曾经在镇子上因为青青烧了对手的房屋差点吃亏,我打听了一下,据说是儿子打工回来了,在城里买了套房做小生意,孩子老人都搬走了。
物是人非,那当时我们住过的地方才隔了不久的功夫,土墙已经倒塌里面什么东西都没留下,曾经我们住过的那张火炕倒是还在倒塌的屋梁中间,上面还有些孩子用木炭画的娃娃跟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但房子老旧倒塌,早已没了人烟,看上去一片荒凉,连周围的地也没什么人种了。
沿着正饮马镇这条路往进走,因为这回的物资比较多,我们足足走了两天,才到达那片异兽谷下方的山中峡谷。
这里人迹罕见,野兽凶猛无比,但是好在,这段时间我留了青青在这儿,应该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很快我们就行到了上回跟南雀分别的那几颗树下,此刻已经是夜晚,这片杂草地一片荒凉,并给显得杂乱。
可在这片杂草中,却生生踏出了一条路,这条路上已经没有了任何杂草,褐色的徒弟就在眼前,上面还布满了脚印,看得出来,肯定是经常有人来到这里,经常踩踏,才不至于让这条路长草的。
我看到地上有画好的娃娃,是两个人牵着手,中间还飞着一只鸟,这条路上不时还能看到我的名字。
每一处脚印里都写着“封九归”三个字,我干脆低着头踩着脚印走,每走一步,看到一个我的名字就叫一声。
在前方的树下,有两个大草人,靠在树上,风吹雨淋却依旧不散,也是一男一女,有一只用草扎成的鸟儿的形象落在旁边男子的脑袋上,鸟儿的爪子抓着男子的头发,旁边有很多装饰。
比我我给南雀买的那把粉红色的雨伞,正我在男草人的手上,男草人的脸上画着卷起来的胡子,手臂上画着手表,两边的脸颊处画上了两抹红晕,她以前还说我眼睛没她的大,这回的草人眼睛画的很大,跟她的眼睛一样大。
看到这儿我笑的乐不可支的,白夜时不时的瞪我一眼,不知道是嫌弃我的笑声,还是因为猝不及防吃了两拨狗粮,给刺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