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燃烛奋战 - 盛京第一女状元,是榜眼下堂妻? - 兔君闲谈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第476章燃烛奋战

姜如初的目光,看向第一道法令题。

除四书五经外,通达律令,明晓礼仪是每个南壁读书人都应该做的事,法令题也几乎是每场科举考试中,都必考的题目。

所以这第一场考经义和法令,也是按部就班,不出所有考生意料的事。

考试范围也十分的明确,以《南壁律令》《南壁开元礼》为主,其他的为辅。

第一道的题目:甲窃其叔父银五十两,乙窃邻人银四十两,依律当如何处?

姜如初读完题,便陷入沉思......

别看法令题的范围只在两本律典中,但光是《南壁律令》之下,便分有六部律法,即吏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与朝廷的六部相对应。

乍一看,许多人在看到这这甲窃取的是五十两,乙只窃取了四十两,就贸然定义,甲比乙的罪行更重。

实则不然。

这一道题,很显然出自《南壁律令·刑律》中,明显便涉及“亲属相盗”和“常人盗窃”的量刑差异........

姜如初没有着急动笔,只是静静的沉思。

今日的天气似乎有所缓和,但她感觉自己受伤的那条腿,似乎昨夜里被冻的缘故,今日一直隐隐作痛。

她皱了皱眉,犹豫片刻。

还是起身将那处包扎好的地方,轻轻的解开,仔细查看了一番,没有任何加重的情况,但也不见任何好转。

当时太医便再三嘱咐,一定不要受冻,可身处会试之中,实在没有这个条件,万幸,她的身子骨还算没有添乱。

姜如初拿帕子轻轻擦了擦,从考箱中取出新的裹带和药粉,简单的自己处理了一下,重新再包扎上。

到这时,门板再次敲响。

又到了午时放饭的时候。

姜如初起身拿饭,还是跟昨日一模一样的菜式,一盘青菜、一碟酱瓜以及一碗热汤,依然是两菜一汤。

已经进贡院两天了,到这时,还能再喝到一碗冒着热气的菜汤,实在让人忍不住发出一声暖意十足的喟叹。

整条号巷里,都是此起彼伏的喟叹声。

午饭过后,姜如初还趴在桌上小睡了一会儿,约莫着大概半炷香的时间,给下半日养足了精神。

这才提笔,开始答题。

《南壁律令·刑律》规定:亲属相盗,按亲疏减等量刑......若减罪轻于凡盗者,止杖一百。

这第一道法令题,其实很常规,不过是一个亲属相盗和常人盗窃的区别,只要熟记刑律的这一条,便不难答出。

唯一的难点,便是量刑减刑,关于盗叔父,要减几等,最后如何定刑,若是只会死记硬背的,也不容易答上。

常人盗五十两杖七十,徒一年半。

所以五服之内减常人罪数等,按律令来说,甲窃的是叔父,论亲疏远近,盗叔父应该是减三等。

最终的判文便是:甲盗叔父五十两,杖四十,不徒。而乙依常盗论,盗邻人四十,则要杖五十,徒一年。

姜如初写完这第一篇司法判文的时候,扭头看向窗口的光亮处,天色明显还早。

她便继续看向最后一题。

仅有两道法令题,前一道的难度不大,那这另一道,显然就非比寻常。

题目:甲诬乙盗窃,乙不堪刑讯自尽。后查明乙实无罪,甲依律当反坐死罪,然甲有八旬老母无人奉养,可否矜恤?

这道法令题,其中涉及的就复杂了.......

诬告反坐这一条、这是姜如初在数年前云川书院时,就曾熟记于心,并且还曾经活学活用过的。

按《南壁律令》来说。

告人者若被证实是诬告,必将反坐,而诬告至死,更是要一命抵一命,律法之严,才足以让想诬告他人者,三思而后行。

可这一题中,又涉及了“养亲权变”......在南壁这样以孝为大的情况下,这一道法令题,具有十足的争议性。

这样涉及孝道的题,姜如初回忆了一下,她似乎已经遇到过不少,但每次的争议,都各有各的不同。

有子报父仇的,还有为母杀父的.......

依我朝《名例律》的“留存养亲”,为孝杀人,可回家侍奉待双亲皆故,家中有后之后,返官府再行发落。

但凡从孝道出发的,最后的定刑都会从法理亲情两方面酌情处理,并非一昧的遵照条令,由此可见,孝道之大。

姜如初看向眼前这一题。

可眼下,这个甲并非为孝道杀人,而是纯粹的诬告他人致死,需要一命抵一命,跟前面她遇到过的这两桩,不可相提并论......

诬告之风必须震慑,可八十老母也需有人奉养,该如何是好?

其实细想方才那一题,题目中有两处可以导致判决完全不同的点,甲若是独子,亦或乙是独子,都能导致这道题,有不同的答案。

会试的出题人,定然并非大意。

不同的条件,就有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这一道题的司法判决书,大概有得写。

姜如初已经能预料到,这一道题需要耗费的时间不少,她存到今日的三根蜡烛,今夜里想必都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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