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 金殿为欢 - 妩卿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科幻灵异 > 金殿为欢 >

第37章

“公子,你喜欢吗?”

此时此刻,沈淮清右手握住滚烫的红豆,听见她这般明晃晃挑|逗的话语,他耳边顿时就炸开了一朵花,她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喜欢她,还是喜欢手中的红豆?

他喜欢她,所以爱屋及乌,也喜欢她送的红豆。

“喜欢。”他听见自己如是道。

“喜欢就好,我也喜欢。”听见他的回答,宋南鸢唇角微勾,伸手便夺过他手中的红豆,漫不经心地在手中把玩,看见他神情中的疑惑,她捂嘴轻笑一声,言笑晏晏道:“啊,公子,这是一位书生送给我的,公子莫不是以为这是送给你的?”

显而易见,她看破了他所有的伪装,也看出了他所有的雀跃和心动。

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真的觉得她喜欢他。

可是现在,他不相信了,她摆明了就是刻意逗|弄他。

于是,沈淮清低着头,不肯再跟她说话,她今日收到了这红豆,她却还专门跑过来请教诗句,想来那诗句也是今日那书生念给她听的,这红豆原是他们二人的定情信物,她先前听不懂那情诗,居然是他一句句拆开讲给她听的。

笑话,他竟是成了他们两个人的媒人?

说不定她早就喜欢上那书生了,要不然怎么会轻而易举便收下那书生送的礼物呢?或许这几天,她不愿意过来找他,也是因为那书生。

先前在城南,她看他长的好看,便把他带了回来,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又让她厌倦了他,说不定他眼疾治愈的那一天、就是她弃他而去的日子,说不定不到那个时候,他就被她赶走了。

如此想着,沈淮清心中越发不是滋味,他侧首忽而对着她,嗓音平静听不出太多的情绪,“姑娘,你若是厌弃了在下,在下便主动离开。”

“公子,你是不是又生气了啊?”明明是天大的事情,可是她的语气却仍旧是慢悠悠的,似乎是从头到尾都不在意他这么一个人。

他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她碾碎了,重重地踩在脚下。

宋南鸢笑着凑到他身边,慢慢悠悠晃动着手中的红豆链子,杏眼微眯,瞧着倒像是一只偷|腥的猫儿,“公子,其实我也不喜欢这链子,你若是喜欢,便送给你了。”

说完,她便把这红豆直接塞到了他的手中。

沈淮清并未接受,她刚松手,他便把这红豆链子放在了书桌上,眉眼低垂、嗓音平静道:“姑娘你不能这样胡闹,红豆是不能够随便送人的。”

况且,这红豆还是另一个男子送给她的,她如今轻飘飘地就把这红豆给他,到底是轻贱了他、还是轻贱了自己?

纵然落魄,他也不能容许她这般践踏他的真心。

若是喜欢那公子,便不要再纠缠他了,沈淮清如是想到。

只是他掩盖在宽大绣袍下的右手分明在颤抖,他并不如自己表现出来的那般淡定。

他知道自己的这些话也许会惹怒她,她这般容易动怒的性子,或许今日生气离开了,日后便再也不会多看他一眼了。

“姑娘若是喜欢旁人那便去吧,在下才疏学浅自然不值得姑娘的喜欢。”

他眉眼低垂、像是一尊白玉菩萨,不悲不喜注视着人间,菩萨啊就应该高高在上、纤尘不染,自然也不应该因为一个人而心动。

可是,他偏生喜欢上了一个人。

偏生喜欢上了一个心中没有他的人。

闻言,宋南鸢气急,一把抓过桌子上的红豆链子,她语气不明道:“哦,那边算了。”

说完这话,她便想要气鼓鼓地离开,只是刚刚走了两步,她便又回头站在他身前,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道:“公子,我讨厌你。”

她拎着裙摆跑了出去,像是一只永远不会回头的大雁。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后悔的机会的。

跑出房门的那一刻,宋南鸢面容上的悲伤便尽数消散,她眼神颇为嫌弃的打量了一下手中的红豆链子,毫不犹豫便把这链子扔在了地上,而后还是觉得不够,她又打了一盆清水洗了洗手,直到手上没有那股红豆的怪异气味以后,她眉心的褶皱这才稍微褪|去了一些。

她看向地上红豆的眼神再没有任何的柔情蜜意,有的只是明显的厌恶。

她此生最厌恶红豆。

莫名地想到他方才面如死灰、失魂落魄的神情,宋南鸢这才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他这样的神情定然是心中有她,算了算时间,所有的事情也终于应该尘埃落定了。

宋南鸢身姿娉婷袅袅走回屋中,她在梳妆匣中翻了一阵子,总算是找到了一串珍珠,这珍珠虽然不算是顶级珍品,但是品相面前还算得过去,她看着这串珍珠手链,没有半分犹豫就用剪刀把这串珍珠剪断了,玉线断裂、珍珠“叮咚叮咚”地坠|落,先是雨珠砸落在屋檐上,轻而易举便惊起一阵涟漪。

她握着手中的珍珠,面上露出一道志在必得的笑容。

他方才的神情那般失落,瞧着可是跟他绝情的话语没有半点相似。

他现在肯定很难受吧。

他现在肯定会后悔吧。

那就让他多难受、多后悔一会儿。

于是宋南鸢就悠悠然倚在美人榻上,怡然自得把玩着手中的珍珠,想要多晾他一会儿。

那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到了院子中,优哉游哉在桃花树下打滚,倒是全然跟屋中的人不是同一个心情。

屋中静悄悄的,沈淮清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他过往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度过,他也曾经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孤独和寂寞,只是此时他倒是觉得屋子寂静的有些可怕,他叹了一口气、想要尽快平复自己的心情,只是他就连握着狼毫笔时、指尖也在微微发抖。

他这个状态怕是没有办法提笔写字。

况且,就算落笔,他又能写些什么呢?

诗词歌赋不能让人活命,治|国抱负也不能让人活命。

双目失明的这段时间,她是他唯一的依仗和依靠,是她亲手将他从黑暗中带了出来,让他在无边无际的黑暗当中得以窥见一丝的天光,也是她亲手将他拉下了神坛、让他沾染上了世俗的爱恨憎。

可是,就在他喜欢上她的时候,她不要他了。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