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非臣
见到王德尸体,小白悟出了一个道理:
绝对不能走找真凶再沉冤昭雪的常规法子。
因为这条路已被对手彻底堵死,活不下去的。
再者这一切的一切,最后结果也很简单。
他死。
或齐重楼死。
姜显给了他一个月,何尝不是一场大考?
可要用一个月时间,干掉纵横官场十几年,门生故吏满天下的当朝吏部尚书,内阁次辅之一的齐重楼?
随着穿越时间的拉长,与大流越来越融入,他越清楚这是一个怎样天方夜谭的笑话。
可万一呢?
谁道少年不可敌阁老?
更何况,他已用秋月之颜,以流言对抗流言,以人性对抗人性,成功搅动京城民意。
此刻早已不是全城百姓都想他死的局面了。
他自认为做的不错。
现在,他要借甄少夏的余威。
这么多年来,黑市坑害了那么多人,不敢说全部,至少九成九的人恨死了黑市吧。
难道没一个死里逃生的?
上万人啊,就算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也得活下一两个吧。
他打算竖起一面旗帜。
用当年人尽皆知的甄少夏之名,召集那些有着相同敌人的人。
某位伟人曾经说过,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
……
路边有个年轻黑衣人已然迫不及待。
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连点十发弩箭。
他是小队最准、最快的弩箭手。
如果不是因为年纪太小,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当队长。
没来京城前,他跟父亲打猎,曾创下一颗石头打爆两颗兔头的佳绩。父亲夸他是天生的神射手。
一想到人类连兔子一半的速度都没有,他忽然为女人感到悲哀。
因为他瞄准了五处要害和五处闪避点。
箭头一定会像切割柳絮一样割开她的衣服,紧接着钉入皮肉,展开倒刺。
最终,毒素会像滴墨入海般瞬间扩散,令其晕厥。
必死无疑。
黑衣人的眼眸无比狂热。
中啊!死啊!
一旦功成,他就不用每天干巡逻的屁事,可以当队长,可以吃好的喝好的玩女人!
可惜。
如果他听说,或者有幸亲眼见过木力是如何秒杀三十名黑衣人的话,他一定早就跑了。
砰。
光是听到剑气突袭的音爆,当年那些亲历者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谁跑得慢就挨剑……
年轻黑衣人尚在沾沾自喜,他本紧盯着即将带来荣华富贵的弩箭,却忽然一僵。
原来是被一缕剑气捅穿了眉心。
“上,不许退!此人根本不是甄少夏,不超过一炷香,就有十名云官来助阵!”
三十多岁满脸厚涂白粉的许泞骑在马上,喝止这些逃兵。
逃命的黑衣人里不知是谁骂了一句。
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去你大爷。
“真当我们瞎连无穷剑气都认不出啊!妈的又不用你拿命去挡!”
许泞轻叹一口气,心想果然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是会死。
他抬起右手,朝身前虚按,所有黑衣人腰间箭壶忽然开了,每支箭壶都有一支羽箭颤动。
“主人可不养逃兵。”